Jianbo10:轉發一個講邏輯的神評論:員外郎一身清白,但為了犯罪也算是拼了,先是偷自己辦的案子的案卷,發現兩年都沒人管,情急之下又自己錄個像,給自己留下犯罪證據,最後急眼了,直接舉報自己了,我就納悶,這是一種什麼精神讓他如此奮不顧身?
《聖經》中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我們的一生,可以不信宗教,但心中不能沒有上帝,不能不守道義,不能不做正確的事。我們的一生,只要為了心中的道義走遍該走的路、打遍美好的仗,就是最好的一生,因為那公義的冠冕就是最美的收穫。
總結一下,很多人誤以為因見義勇為行為不起訴趙宇是福州公安的良心發現。你完全錯了!這是檢察院給出的不起訴決定,和福州公安無關!而且檢察院是否因為輿論的壓力才這麼決定都未知。(反正順水推舟吃雞,這事放誰都這麼幹。)如果福州公安良心發現就應該撤銷刑事拘留且道歉和賠償給趙宇,但他們並沒有!!再重複一遍,他們沒認錯,也絕不會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