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點在黃天輝帶領下民兵闖入地富家庭綁人並連夜押送至黃瓜沖坑口邊,無論男女老少都被強迫跳坑,不從者被虐打或用叉推入坑中。殺紅眼的「殺人別動隊」甚至連在襁褓中的嬰兒都不放過。其中一個家中有十幾畝土地所謂大地主家族中,老少共76人,包括外嫁的女兒及所生的孩子,年紀小的不足一歲,年紀大的65歲,全部被推入坑中。
1983年暑假,我在縣高中守校,8月初一天,在縣體育中心廣場,看到黃天輝被五花大綁押在台上,罪名正是他製造的天坑坑殺案。宣判大會後,黃天輝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我注意到他居然沒有認罪悔改的神情,而是將頭不斷從押解人員強按的手中掙開昂起。如此罪大惡極之徒,至死無悔的表現,究竟深藏著社會與人生什麼樣的密碼?這顯然是值得探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