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位於北京的中國最高法院香港—中國最高法院作出新規定,要求具備能力的犯人在交出罰金後方可減刑、假釋。有分析認為,此舉和中國經濟不振,當局設法開源有關,因此擔心在黑箱作業下會加深司法不公的危害性。從本月開始,中國的罪犯是否繳納法院判決的罰金及罰沒的財產將關係到...
一個中國學者給美國學生解釋,中國的法官等同於官員,有其行政級別,首席大法官是副總理級。美國同學十分詫異:「難道天底下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嗎?」答:「有,中國的首席大法官沒讀過法學院!」這段子說的是最高法院上一任院長王勝俊。其實中共建政70年以來,最高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們很多都沒讀過正規的法學院,從事過律師執業的更是鳳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