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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紀委爆炸案」七年未決 好消息和壞消息

今天得到兩個消息:一個來自首都北京,對作為上訪者的我來說絕對是好消息;一個來自省會福州,對我「福清爆炸案」這個具體的受害者親屬來說不算是好消息。這兩個消息令我的心情喜憂參半,難以釋然。

先說好消息吧。一個星期前,《瞭望東方周刊》派記者到福建來採訪七年不決的2001年「6·24」福清「紀委爆炸案」,記者獨立採訪了省、市、公、檢、法等有關主動「涉案」部門,和被動涉案的所謂「嫌疑犯」
親屬及相關辯護律師。4月14日出版的231期《瞭望東方周刊》,刊出了主題為《回訪
「福清紀委爆炸案」七年未決》,副題為「2001年該案「成功告破」,歷時7年卻數審無果」的報導。(http://news.sohu.com/20080414/n256290620.shtml,第45頁)
就像進京上訪好不容易拿到回執單,就等於拿到被接待的希望一樣;同樣,媒體的曝光,也是司法途徑沒法正常解決的我們苦苦等候的一個希望,上訪者苦苦奔波,不就是期望自己的冤屈有人傾聽嗎?傾聽,傳播,評論,才是最好最可靠的監督呀!我們所有的訴求,不就是期待司法公正嗎?聽到媒體採訪,並終於刊出的信息,我乾枯麻木的心中頓時像灌進了春雨。當我把消息告訴關心此案的正義人士時,他說:好啊,這是解決此案的前兆,《瞭望東方周刊》是《新華社》的刊物,終於可以看到曙光了,我說過要有信心嘛,這說明中央也支持這個報導,最高法對此案久拖不決也是有看法的,這個報導出來,冤案製造者福建省副廳長牛紀剛等人也不敢過分對抗中央的·······。

接下來,就說說來自省城福州的消息吧。真是擔心什麼就來什麼。下午三點許,還沒把那個好消息完全消化,又有關心此案的長者打電話告訴我:今天《福建日報》公示了牛紀剛轉正廳長的報導。這消息就像平地驚雷,讓我置身於冰火之中。


我不敢往下想。在2001年9月底,時任副廳長的牛紀綱親自指揮福州市公、檢、法聯合重辦此案時,把福清紀委爆炸案,原羈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個被告人,採用欺騙、恐嚇等手段,秘密分散轉押到福州市轄下的五個縣看守所,不告訴關押地點,更不讓律師會見。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師於29日第二次開庭時,福州市警局刑事偵查隊突然對陳科雲和吳昌龍委託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師採取刑事傳喚,時間長達12個小時,搞「敲山震虎」。緊接著,以更狠的手段對不斷控告的當事人親屬多次進行刑事傳訊和拘留。


更有甚者,受福州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之託,對爆炸案進行爆炸技術鑑定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協會,根據專業判斷,作出了爆炸所需炸藥量起碼要600克以上的鑑定結論,跟吳昌龍被刑訊逼供後按辦案人員指示作出的口供炸藥量只有75克——150克不符後,牛紀剛對該協會大為惱火,指令福州市警局刑警對爆破協會秘書長陳榕明和專家鄭家志以「偽證罪」關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後令取保候審。福清市警局治安科的侯小凱被無端懷疑與爆破協會專家串通作偽證,而被關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來時,身上傷痕累累。更有甚者,福州市警局刑警居然還到兩級法院要查辦辦案的法官·········。


七年的黑暗,始露曙光,但烏雲剝開後,是否有人因此被問責?因為擔心被問責影響升遷,又會施加怎樣的阻擾?我們不想影響任何人的升遷,但一些升遷,卻可能會切切實實地使冤情久久不能得到解決!


好消息,不是好消息,在同一天都來了。冷靜想想,好消息給了老百姓期許,但這些期許又有多少代表了問題的解決?在萬斤的被動重負中,減掉了一千斤,我是要感謝很多很多人的,當然還要感謝運氣。可是,我們身上的重負,並沒有全部搬除,我們的家人,還深陷冤獄,這些只是一種希望;不好的消息,我們已經習慣。只是造化弄人,為何不讓我們完完整整地欣慰一天?雖然我堅信這世界上,有善良,有良知,有無私的幫助,他們人數不少,但「福清爆炸案」冤案的事實,卻一直被迴避,就像政府說的一小撮,這力量無邊的一小撮,卻足以抹殺大量平民的努力,給我這個草民家庭帶來沒頂之災呀。


我儘量使自己不胡思亂想了,除了堅持,等待,別的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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