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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主辦方不只想吃飯

對普通粉絲來講,能親臨現場看場明星演出就已經很滿足了,如果再能跟他們共進晚餐或者喝上一杯,那更是十分榮幸的事。繼上周爆出後,記者獨家採訪了24位娛樂圈的當紅女明星,本想讓她們對此事發表一下看法,沒想到她們當中有很多人也遭遇過這樣的「潛規則」,比如周彥宏演出經常被「黑」,如果沒去「應酬」就遭殃;柯以敏在廈門酒吧曾被強行加演;邵小珊說自己遇見的「人身威脅」比李湘可怕的多;孫菲菲厭惡和不相識的主辦方照相;還有湯燦和曹穎,經常有主辦方不高興的時候……
    
    事件回放
    
    據《新聞晨報》消息:6月13日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樓盤開盤儀式,活動結束後,一些企業家聚集在酒店,等待李湘前來用餐。李湘覺得工作結束了,沒必要再參與這樣的社交。主辦方跟她溝通,表示即便不吃飯,打個招呼,敬杯酒或飲料,再去機場也不遲。可李湘拎著行李執意要走。這時主辦方很不滿,不再安排車輛送她。據說還給酒店保全打電話,讓他們禁止所有計程車在門口等停。李湘的化妝師見勢不妙,還報了警。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當事者說
    
    李湘(主持人)經紀人譚先生:
    
    吃飯和陪酒是兩碼事
    
    我們沒必要和主辦方再吃飯,因為當天9點開始做活動,10點多節目結束後,我們就要離開,因為要趕下午1點的飛機,回北京錄節目。那個地方到太原機場要一個小時,如果吃飯怎麼趕通告?這個活動是幫一個朋友的忙才去的,做完活動我們在現場已經和經銷商合了影,而且也見過面了,等到我們要上車時,他們(主辦方)又叫我們上去吃飯,可是我們根本不可能上去,因為飛機來不及了,機票錢是主辦方付的,他們知道要趕時間。
    
    就算我們有時間,我們也不會去的,因為吃飯和喝酒是兩碼事。那天全是經銷商在喝酒,場面很亂。主辦方覺得我們沒給他們面子,就故意刁難我們,不讓我們走,走不了就一定會上來,但是他們沒想到李湘的脾氣這麼倔。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周彥宏(歌手):歌手被主辦方「黑」是常事兒
    
    歌手被主辦方「黑」是常事兒,尤其是商業演出。有的態度很不好,還有更嚴重的是經常「撂挑子」。
    
    不陪吃飯,主辦方玩「失蹤」
    
    今年5月,我們在江蘇南通的一個小地方演出,當時演完都晚上了,主辦方企業說要跟我們一起吃飯,我演出本身挺累的,而且我特別不願意在晚上還應酬。所以就婉言謝絕了。結果他們第二天中午又提出這個要求,我們還是謝絕了,當時主辦方就覺得我們不給他們面子,然後就開始難為我們。
    
    那個地方離上海特遠,等我們要走時,一個主辦方的人都找不到,手機永遠不接,而且互相推諉,我覺得挺惡劣的。好在我有很多江浙的朋友,他們就來接我,因為要趕回中央台錄影,當天還下著大雨,簡直給我急死了。就是因為沒有吃那頓飯,所以就遇到這種事情。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不陪吃飯,我和費翔凌晨3點沒人管
    
    還有一次,我跟費翔兩個人到四川一個偏僻的地方演出。也是因為類似的事情,主辦方不高興了,結果就不送我和費翔了,都到凌晨3點了都沒人管我們。我記得特別清楚,當地只有小夏利,費翔個子很高,他還帶著一個大箱子,我們倆就擠在一起,從那個特別遙遠的山村擠到成都去,當時坐了很長時間,腰都快斷了,估計費翔的腿也快斷了。
    
    不陪吃飯,不給買返程機票
    
    不僅如此,我們還遇見過不買機票的。2001年,我在湖北一個地方演出,當時晚上8點節目開演,主辦方非要我7點半的時候跟當地的宣傳部長吃飯,我就沒同意,因為馬上要演出了,讓我的助理過去應酬一下,結果他們還是不高興,也是玩「失蹤」,把我和助理兩個人活生生扔在那個小縣城了,我們根本沒敢繼續住,連夜找車趕了一夜才到武漢,別說機票了,根本人都找不到了。其實,你說在那麼遠的地方,如果有人把我們拉到荒郊野外,兩個女孩能有什麼辦法?滿文軍聽說後,他說以後去演出連來回機票都要提前買好,別留後遺症。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羨慕楊鈺瑩經紀人,擋駕要有智慧
    
    楊鈺瑩出道更早一些,她的經紀人曾經說「我絕對不會讓我的歌手去陪人家吃飯」。而且是說到做到,每次演出完就讓楊鈺瑩直接回房間了。我後來去廣州就特羨慕她,因為當時我身邊還沒有一個成熟的經紀人幫你擋這些事,要想既不吃飯又不得罪對方,可真是需要點智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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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以敏(歌手)經紀人李響:
    
    柯以敏在廈門酒吧曾被強行加演
    
    商業性質的演出經常有這問題。有的是因為中間人,還有的是主辦方的問題。
    
    我們在廈門的一個酒吧里演出,本身合約是演一場,結果到那兒之後,老闆說要加演一場,費用還是一場的費用。這種做法無疑說明演藝圈沒有一個良好的行業規範,合約就視同一張廢紙。
    
    沒辦法,我們只能和對方周旋,對方很不客氣的態度,因為我們要保護藝人,最後相互妥協了一下,只好答應了,如果硬是不去演的話,那肯定也會有別的事情發生。藝人在這個時候就是弱者。
    
    好像很多藝人都遇到過,比如潘美辰也發生過類似情況,就是逼她去做合約里沒有約定的事,像喝酒、拍照。這種情況太普遍了,如果對方是善意的,我們都願意配合,但有些私企的邀請,我們就不去了。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邵小珊(演員):
    
    我遇見的事比李湘可怕的多
    
    我遇見的情況遠比讓李湘吃飯陪酒可怕的多!這些算什麼!我如果不按照他們說的話去做,他們就整死我!這種情況持續好多年了,我身體到今年為止真的快扛不住了,精神壓力也很大。比如我去和平東橋的一個網咖,他們就不給我放我愛看的電影,他們拿煙扔到我附近,嚇唬我,或者拿打火機節奏性地敲桌子,心理暗示。我現在想出國,再不恢復我的身體就廢了。至於更具體的我就不能再說了,我害怕,他們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如果中國的觀眾、世界的觀眾還想看到可愛的李湘做節目的話,就不要讓什麼地頭蛇去刺激她,你們願意看到李湘跟邵小珊一樣像神經病似的在鏡頭前嗎?喜歡李湘就去愛護她,如果真恨你們就殺了她!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孫菲菲(演員):
    
    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我也遇到過。如果對方只是純粹善意的吃飯,我覺得這個無所謂。但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跟你吃飯這麼簡單,酒席上會有一些別人在,專門要在喝酒時和你照相,我當然不太願意,因為拍這種照片是很影響個人形象的。我在外面從來不喝酒,跟很熟悉的朋友是另外一說。 來源:中國日報網站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湯燦(歌手)經紀人:
    
    不去吃飯,主辦方就不高興
    
    我們沒碰過這麼嚴重的事,但也有不去吃飯,主辦方不高興的時候。藝人是去唱歌不是去吃飯陪酒的,所以演出完就OK了。
    
    如果我們當時不累,而且也沒有通告要趕就會出席,但一般湯燦演完都是晚上10點多,卸完妝就更晚了,很難休息好,所以一般都會推掉。希望大家體諒藝人吧,他們也很不容易。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曹穎(主持人):
    
    也碰見過,但處理的比較好
    
    我們一般在接活動之前跟主辦方說好,除了主持節目之外的活動,我們一概不參加,而且會在合約里寫得很清楚,主辦方會很知趣的。我不知道他們那邊問題出在哪兒,我也碰到過這種事,但我們都處理的比較好。有時候,我們會參加一些聚會,但面積很小,也都是圈裡的朋友。
    
    6位女星聲援李湘: 堅決不從!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湯加麗(舞蹈演員):非親非故,憑什麼要給你面子!
    
    這是不正當的要求,人家是幫你去主持,又不是陪你去吃飯!是兩回事!所以這些在前期都是應該談在合同里的,僅僅因為拒絕就那樣我覺得太不紳士了,可能中國人的觀念覺得這是不給面子,但是事情是兩回事,我跟你非親非故的,為什麼要給你面子呢?!換成我也會這麼做的,我也扭頭就走,因為我跟你只是合作關係,我沒有義務陪你喝酒吃飯的!什麼都是換位思考,不要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想問題。我還好吧,沒怎麼遇見過。首要就是要在活動之前我跟對方談的清清楚楚,不給對方這樣一個機會,我不認識你,憑什麼陪你吃飯?藝人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尤其是女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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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虹(演員):理解李湘,我出門也「躲事兒」
    
    說實在的我沒遇見過這種事情,可能跟她職業不太一樣吧。我覺得人在異地總歸是心裡有點沒底的,站在女孩子的角度來講,我也挺理解李湘的,因為你知道對方是什麼人啊?如果之前沒有商量好的話,出什麼事怎麼辦?有人出去經常想躲事兒,我就是這樣。就跟有影迷突然在街上看見你了,有時候太熱情了吧,反而倒把那個明星給嚇著了,其實倒不一定說誰對誰有惡意。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葉蓓(歌手):幹嗎要威脅人啊!
    
    這種當然不合理啦!這還用說嗎!讓你去跟不認識的人吃飯,你當然有權利拒絕啦!我覺得吃不吃飯自己可以選擇吧!這個跟工作沒關係呀,願意去就去,不願意去就不去,幹嗎要威脅人啊!要是我,問清楚情況才會決定去還是不去。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何靜(歌手):如果讓我陪酒,那就打架
    
    當然遇到過要求吃飯的,反正我一般就是看邀請人,如果那個中間人很為難的話,我就去一趟。其實作為演員本身來說,願意去就去,不願意就不去,完全是她自己的權利。我覺得應該把這些事情說在演出之前,你請她的時候就說清楚,要不然就接,要不然就不接。
    
    我覺得他們主辦方有問題,既然人家都付出自己的勞動了,你何必好事不做到底?我絕對不在飯桌上喝酒,打架就打架,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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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琳(演員)經紀人鄧力舟:沒有強制吃飯的道理
    
    吃飯這種活動都是自願型的,不能說我有事,你還非得讓我跟那人吃飯或者怎麼樣。而且這種事事先得說好,答應了就可以。去是因為商業活動,最重要的核心我完成好了,那大家皆大歡喜,如果商業活動主持沒主持好,那可以找經紀公司或者藝人這邊說理來,畢竟合同上沒有簽要跟誰吃飯是吧?比如跟好朋友,比如公司老總說跟當地企業家挺熟的,那吃飯也可以。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姚笛(新版《紅樓夢》「寶釵」):
    
    李湘是自我保護
    
    李湘沒有錯,這是正常的自我保護,拒絕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其實吃飯可以,就是看本人願不願意。我倒是沒遇見過類似的事情。
    
    11位女星支招兒「陪吃陪喝」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李慧珍(歌手):看不同的情況安排,別把陪酒想歪了
    
    每個主辦方想法都不一樣,有些和主辦方關係特好的,那去就去了。但是這種性質的陪酒和大家想像中的陪酒根本是兩碼事,大家把這個想的太骯髒了,你說如果涉及到像陪酒小姐一樣陪,那是不可能的。
    
    吃飯、喝酒是中國人的「面子」問題,俗話說「人情大過天」,我們經常演出會碰到這種事情,不過還真沒碰到過強制性的陪酒。看不同的情況安排,如果我感覺身體不舒服,就會跟主辦方說清楚;如果說市領導都出現了,那我們就下去一趟。如果著急趕飛機,就說明一下情況,坐10分鐘馬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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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霞(主持人):溝通好的話,不會鬧這麼僵
    
    通常在這種活動完了之後有一個慶功宴,如果正好我也沒吃,而且很餓當然就會去吃,反正也要吃飯的。如果真的是很累,不想吃東西就不去。反正我沒碰到因為不去吃飯,跟主辦方鬧這麼僵的情況,如果跟別人說清楚,溝通好的情況下,他們不會為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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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紅(歌手):我經常會不吃飯,也會吃飯
    
    我覺得這件事可能對,也可能不對。但是請李湘吃飯也正常吧?也不太正常吧?我不懂,我也不太知道呵呵。因為我經常會不吃飯,也會吃飯,要根據每個人當時的情況、狀況、內容來決定一件事,不能斷言地說這個飯應該吃或者應該不吃。但是告訴當地計程車司機拒載可能就不太好了。因為吃不吃飯都是每個人自由的選擇。正常的禮儀如果有可能去做還是可以去做,但是都沒有必要變成現在這種極端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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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可(演員、主持人):這樣做有損當地企業形象
    
    我好像還沒遇見過。有時候也難免吧,大家對明星的熱情太高漲了,但是突然遭到拒絕,也能理解。我覺得沒有必要搞的這麼僵化,對大家都沒有什麼益處,另外我覺得這樣做只能是有損你當地企業的一個形象,挺沒意思的。她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如果大家談的來,肯一起吃飯,那都是私人之間的事情,沒有理由強迫人家必須陪你吃飯喝酒,這就不太合適了,還讓計程車司機拒載?這有點太誇張了!來源:中國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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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寧(演員):以和為貴
    
    但是我不知道這是真實的嗎?首先我不是當事人,我並不確定自己從頭到尾了解這件事的具體情況。如果真有這種事情呢,我倒是覺得挺不可思議的,因為我從來沒有碰到過,我也沒有聽說過,我的觀念是不管出門做什麼,儘量大家都是以和為貴,儘量不要有一個矛盾激化它,如果避免不了已經發生的話,大家也儘量說清楚,別有什麼誤會。作為藝人來講,自己要謹慎。作為主辦方,其實事情都可以好商量,沒有必要那麼極端。喝酒陪酒也是自願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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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琳(演員):有時候也遇見過這種事
    
    有的時候我們在外面也會遇到這種情況,我覺得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吧。如果是出於禮節,看能去就會去吃,但是如果對方是有過分的要求,你自己感覺到不舒服,那就拒絕,沒什麼問題。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邵雨涵(歌手):主辦方送當地特產
    
    我還沒遇見這種事情,因為好的助理會跟對方協調好,正常的、不是很累的情況下還是會一起吃個飯,但是我們碰到的一些主辦方態度都非常好,然後經常送我們到機場,還會送一些當地的特產,我覺得還是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吧。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彭丹(演員):我遇見的企業家挺通情達理
    
    我覺得這種做法當然是不好的,第一次聽說這種做法。如果發生了這種事情,每個人都會害怕的,都會去報警的。如果有吃飯的話,都是我們劇組或者一大幫演員在一起。如果大家都去的話,我就可能去,如果單獨一個人演出,我想我就不會去了,因為並不熟。在我的經歷中,我遇到的企業家還都挺好的,挺通情達理的,沒說非要去不可。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楊童舒(演員):他們挺尊重我想法的
    
    我沒有遇見過這種事,我很難遇見這種事,我覺得我這人性格可能不是遇見這種事的人吧。一般來說,我覺得他們好像還挺尊重我的想法的,如果我不想去也就算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吧,這種事太難說了。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張恆(演員):跟經紀人或助理一起吃
    
    應該看情況而定,因為可能有別的事情就去不了呀,這個很正常。我應該都是朋友,才一起去,一個人肯定不會去的。肯定會跟著經紀人或者助理一起去。
    女星訴說陪酒遭遇:有的主辦方不只是想吃飯


    
    徐滔(主持人):台里規定不能參加商業活動
    
    我們台里規定不能有這種活動,所以在我身上肯定發生不了,我認識的北京台和中央台主持人也因為台里要求嚴格,很少遇到這種情況。
    
    但李湘不一樣,她既不是北京台的主持人,也不是湖南台的,她有自己的運作的公司,所以參加這種活動她是自由的。
    來源:中國日報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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