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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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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締造者們推翻封建帝制的大清王朝,這是民主與專制的鬥爭,不是從李家天下到趙家天下的改朝換代。中國在民國之前的政權更迭,只是一種「唐家才起隋家敗」的改變,都是封建本質的專制政權。而中華民國的創立,開創了中華民族的共和時代。但中國共產黨人,在共產國際的扶持下,公然與民國作對,與人民為敵!

 

中國共產黨推翻了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批判之一

「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這是中共炮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的兩段文字。細讀這兩段文字,我們可以發現,這個號稱「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究竟是推翻了誰?

中共承認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那在廢除了封建帝制後而創立的中華民國是什麼樣的國家呢?中共不敢說了。中共自篡奪得大陸政權以來,對於中華民國之意義諱莫如深,竭力從中國大陸民眾的記憶中抹去中華民國印象。有關中華民國的書籍資料一律封殺銷毀,以致於現在年青的中國大陸民眾根本不知中華民國為何物,因而更不知國共之內戰的實質。

中華民國是什麼樣的國家?在民國伊始,有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總綱中明文確定:「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這雖是臨時約法,卻為民國之根本大法。中華民國,是主權在民的共和國,是民主國家。是全體中國人民在孫中山領導下推翻了大清帝國之後創建的人民的國家。中共在其「憲法」中說:「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是的,民國雖立,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搖籃里的中華民國,面臨世界列強壓制,面臨封建餘孽的復辟破壞,反帝反封建的歷史任務自然不是一時一日可以完成。中共在其「憲法」序言中稱:「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這是值得我們作深入思考的表述。這其中所謂的「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裡肯定了一點,毛澤東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鬥爭是在孫中山領導辛亥革命廢除封建帝制,創立中華民國之後。也就是說,中共在一個主權在民的共和國時代,發動了武裝鬥爭。其聲稱「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這「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指的是誰呢?大清帝國,作為封建帝國的國家形態,已經被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革命所推翻,民國已經建立,如果作為一種「主義」,一種意識形態,則無所謂推翻,其則是一種需要被民主意識逐漸取代的東西,而在孫中山的建國思想中有清晰主張:民主共和「三步曲」:軍政、訓政、憲政」這三步曲指明了中國民主建設前途,也就是中華民國人民反帝反封建任務的繼續。中華民國的領導者與全體國民在千瘡百孔的封建廢墟上艱苦地建設著這個亞洲第一共和國:封建軍閥殘餘剛剛被平定,而外敵又悍然入侵;而中共,就是在這年輕的民主共和國國難當頭之際,在這共和國的土地上,搞武裝割據,在俄共的扶持下在中華民國建立國中之國。現在中共在儘量迴避他們搞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為什麼?因為,人們只要一看這名字,就可以知道是什麼貨色:地地道道的蘇聯共產國際的傀儡。中共的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其實質,就是他在共產國際支持下對中華民國的顛覆。現代政治常識告訴人們,民主共和國是主權在民的國家,並不封建皇帝的家天下,國民選舉國家首腦,負責組建政府管理國家事務。如果政府首腦無法合乎民意思,法律行使職權管理好國家事務,人民則可以通過法律途經罷免他,如首腦有違法行為則可以依法彈劾他,而另行選舉優秀公民擔任國家首腦。在民主共和國,任何公民個人及政治團體都無權推翻國家體制。中華民國的締造者們推翻封建帝制的大清王朝,這是民主與專制的鬥爭,不是從李家天下到趙家天下的改朝換代。中國在民國之前的政權更迭,只是一種「唐家才起隋家敗」的改變,都是封建本質的專制政權。而中華民國的創立,開創了中華民族的共和時代。但中國共產黨人,在共產國際的扶持下,公然與民國作對,與人民為敵!與專制為敵的是民主共和,與民主共和為敵的是專制。中共與中華民國為敵,他們的目標是建立一種與封建帝制有著不同表現形態的獨裁專制――一黨獨裁政體。

中共在其所謂的「憲法」中,含混不清地表述著「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中國共產黨推翻了誰?他顛覆了年輕的中華民國,他們推翻了人民的國家。

中共雖然顛覆了中華民國在大陸的管治權,但中華民國國脈尚存!現今,在台海兩岸,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與中華民國領導下的台澎金馬地區的人民生活情形,可以看清中共的真實嘴臉。

從中共的「憲法」及其政治實踐,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認識中共,認清其愚民的伎倆,人民,總會重新以自己的方式做出選擇:選擇自己國家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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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領導黨:無恥的政治悖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批判之二

中共在其憲法中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且不說其妄圖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來確立自己的獨裁統治地位,單就這「黨領導黨」的政治悖謬,我們就可以看出中共是何等地無恥!也可以看出,那些接受中共「英明領導」的黨團是多麼地可悲與無恥!

現代政黨政治,為民主的社會生活提供了可能。但作為政黨政治的靈魂,那就是多黨的平等公開的競爭。共產主義的創始人,在其《共產黨宣言》中明確宣示:「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讓統治階級在共產主義革命面前發抖吧。無產者在這個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鎖鏈。他們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從蘇共與中共及其他各國共產黨的現實作為來看,他們正如其所宣示的那樣,在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政黨,為民主而肇始,政黨的運作是審時度勢,追尋最大限度的代表公民利益,一個民主的政黨,必然是一個接受公民選擇與批判的政黨,必然是一個平等對待其它政黨而排除自己專政的政黨。共產主義思想,在君權專制與公民民主的鬥爭時代而產生,共產主義者看到了政黨政治對君權社會的衝擊,看到了一個認同天賦人權的偉大時代的到來,看到家族君權的必然的沒落,因此,他們給專制獨裁披上了一件迷彩。中國共產黨,在共產主義理論與中國的封建君權意識之間,做到了空前成功的融合:中國人在亂世與苦難的時候總期盼「明君」的誕生,中共一開始就把自己裝扮成了「人民大救星」的角色;為了能以愚民地方式保持自己的專政,中共在其篡奪政權後的第一個舉動就是向一切具有了民主政治意識,能夠揭穿中共醜惡面目的公民,普通民眾的社會政治意識的局限,成了中共推行專制的土壤,而具有世界眼光的自由知識分子,就成了中共的眼中釘,毛澤東恬不知恥地說用他的「陽謀」把「敵人」給引出來了。毛澤東時代的中共,用血腥的殺戮與閉關鎖國來悟恫嚇人民,愚弄人民;對一批敢於批評揭露中共醜惡面目的知識分子和民主黨團成員,採用了卑劣迫害手段,把他們趕盡殺絕;收買了一批投機取巧,毫無政治人格尊嚴的所謂的「民主人士」,組成「花瓶黨團」來裝點中共的門面,愚弄國內民眾!

政黨,是以相同的政治理念而結成的社團,其目的與存在的價值就在於它能系統地提出自己的治國理念來接受公民的選擇與批判;它有權利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卻無權把自己的政治主張強加給全體公民,它有機會獲得公民的選擇而擁有執政權,但也必須接受公民的選擇而被罷免執政權,各政黨的存在,是因為政治理念,治國方式的不同,在文明與民主時代,政黨間是對手,但不是兵戎相見的敵人,因為他們都必須和平地接受國內公民的選擇。擁有軍隊的政黨,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政黨,而一個政治暴力集團,是一個與人民為敵組織嚴密的黑社會集團。我們透過中共的作為,可以認清中共的本質:它推行一黨專政;它推行黨指揮槍;它推行言論禁錮;這其中的本質性問題就是:中共是一個奉行獨裁統治的政治暴力集團,是一個不敢多黨公平競爭,接受公民選擇的黑社會暴力集團;從中共炮製的憲法,我們可以認清中共:不但專制,而且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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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與「借讀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批判之三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公元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元旦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十條明文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一九五四年中共把玩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九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且不論及中共是否有權推翻主權在民的中華民國,單從中共操縱的且由毛澤東親自起草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來看,中共為了欺騙國內民眾與國際輿論,在公民權利中與《中華民國憲法》一樣,規定了「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但中共制定的憲法,其真正目的並非是保障公民權益,而掩蓋其獨裁面目。從現實上,中共在其建政之初就開始採取了限制公民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惡政,這就是中共的戶口政策。一九五一年七月,中共公安部頒布實施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這是中共第一個有關戶口的法規,將全國城市居民戶口基本上統一管制起來,城市人民已經被剝奪了選擇居住地、自由遷徙的權利。隨著中共專制統治的需要,暨《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之後,一九五五年六月,中共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制度的指示》,《指示》規定全國城市、集鎮、鄉村都要建立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剝奪了全體公民的居住與遷徙的自由。並由交通警察部門強制因為生計而遷徙的災民,一九五八年一月,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以國家主席令的形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這個《條例》標誌著中共反動的戶籍制度的正式建立。而中共自己操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條款,已經被中共自己強姦作廢了。

中共的獨裁本質,決定了其頒布所謂的憲法必然是一種愚民欺民之手段。從一九五四年中共頒布第一部憲法至一九七五年中共第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修憲之前,這部毛澤東親筆起草的憲法,形同虛設,中國大陸公民,上至中共國家主席劉少奇下到一個普通的平民百姓,無一能享受到這部憲法的保護。舉國上下,在中共暴君毛澤東的玩弄操控下,人人自危,真是「不敢多說一句話,不能多走一步路」。普通民眾皆成為中共之囚徒。至一九七五年,中共在經歷二十多年的公開人治暴政後,再次祭起了「法治」的遮羞布,而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是,中共不是把與憲法相牴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予以廢除,而是把其憲法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條款刪除,以「根本大法」去迎合「單行條例」,中共之暴戾恣睢,無恥妄為已經表現無遺。從此而後,中國人民實質上過著一種「社會主義奴隸制」的社會生活。

當中共公然在其憲法中刪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條款後,公民被無形囚禁在那一地一隅。在中共爾後的幾次修憲中,一直拒絕歸還公民以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權利。雖然現在有了貌似自由的城鄉人口流動,但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依然受著以各種「法律名義」的盤剝,而其中,進城「民工」的「暫住證」與其子女異地求學的「借讀費」,最為充滿罪惡與血腥。

中共的所謂改革開放,其目的並非在改善人民的生活,而為了挽救其瀕臨崩潰的社會主義經濟。「人民公社」讓中國的農民成為了實質意義上的農奴,廣大農村的經濟日益惡化,這使中共以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農民來養活城裡的「工人階級」以及中共龐大的官僚集團的計謀已經難以為繼了。「經濟改革」成為了中共關係到「生死存亡」的課題。解放多餘的農業人口,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而這必須涉及的農村人口的流動。中共憲法不允許公民的居住與遷徙自由,這些離開土地束縛的農民,在進入城市的勞工領域後,就自然成為了城裡居民中的「另類」――農工。這些民工,為城市的建設,揮灑著血與汗,但卻沒有權利享受著「原城市居民」的任何權利:就業,教育,醫療,保險等。他們及他們的後代,成為了名符其實的「二等公民」:他們 在城市的建設中,做著最苦,最累的活,卻沒有資格享受與原市民同等的權利,這城市只允許他們「暫住」,他們必須辦理「暫住證」。不然將被驅逐或者罰款。武漢科技學院畢業生孫志剛,應聘到廣州某公司因為沒有來得及辦理「暫住證」而被公安聯防活活打死;《廣州日報》報道,5個被廣州市白雲區慶豐居委會治保隊搜查出沒有暫住證的外來工,被關上收容車後沒多久,便從高速行駛的收容車上一個接一個地掉下來,除1人受輕傷當場「逃跑」外,已有2人被醫院證實死亡,1人還在搶救中,還有1人下落不明;一名從湖南到廣州打工的青年農民,沒有暫住證而丟了性命(究竟是他殺還是失足墜崖,工友和治安隊說法不一)。一個到廣東東莞打工的四川妹,因暫時未領到暫住證,竟被查證的治安員打成腦震蕩。……此類惡行,在中共統治的大陸天天上演。

中共憲法中規定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卻沒有在自己祖國土地上居住的自由,「北京是北京人的北京」,河南人到北京只能「暫住」,「廣州是廣州人的廣州」,浙江人到廣州只能「暫住」。這種公開的無恥,在今日的大陸依然演繹著充滿血腥的人間悲劇;中共為什麼要讓這種公開的惡行在這光天化日之下存在著呢?首先是中共維護其獨裁統治的需要。中共不允許公民自由遷徙,在深層意義上是為防止深受中共殘酷迫害的公民們「串聯」起來反抗其專制壓迫。中共各地方官僚,在欺壓迫害人民的手法各有所長,各地都有一種「地方性法規」來盤剝民眾,隨著人口的流動,信息也隨之有了交流,這讓人們更能清楚在認識到「天下烏鴉一般黑」,同時也存在了反壓迫力量的聚合,這對中共獨裁者而言是致命威脅;其次是,「暫住證」,可以讓中共各地公安部門有了一個「合法」的斂財機會。根據中共相關部門公布的中國深圳的暫住人口是900萬,深圳的暫住證收費每人300元人民幣,有效期最長為兩年。由此計算,相關部門單單僅此一項,每兩年就可收入2700000000元人民幣,這是怎樣的一種收益呢?這是一種部門收益。如此驚人的利益,怎麼不叫中共的公安們如狼似虎地搞「暫住證」?

當父母成為自己國家的「二等公民」的時候,他們的子女必然地成為了「二等公民」。進城「民工」的居住權被剝奪了,他們身邊的子女的受教育權也隨之被剝奪。城市裡的學校,只屬於「城市人」,他們如果想要上學,只能是向這些「城市人」「借讀」,必須交上一筆「借讀費」。根據中共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副組長劉金平的解釋:「借讀費是指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少年因家庭等方面的客觀原因,為解決義務教育階段的就學問題需到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的借讀費用。」且不說這「借讀費」本身就是對義務教育的一種「姦淫」,單就這「借讀費」生產的原由,就可以讓中共無恥的愚民政策暴露無遺了。一方面,中共要求進城務工的農民納稅,一方面卻不允許他們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權利。難道是「民工」所交納的稅款中不包含著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共以法律的名義,殘酷地榨取農民的血汗,以法律的名義,對「民工」子弟的前程設置種種障礙。中共把「三個代表」寫進了憲法,可這部「憲法」的實質是什麼呢?

中共的獨裁本質,決定了其倒行逆施的種種所為,當我們揭下中共的所謂的「社會主義法制」的遮羞布,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了中共的無恥與反動!當我們直視那些因為在自己的國家裡沒有「暫住證」而被以法律的名義迫害而死的同胞;當我們直視那些因為父母是「暫住人口」而上不了學的孩子們時,我們還會對這個暴戾的獨裁政府心存僥倖嗎?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自由聖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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