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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勁松律師:楊佳母被非法拘禁 目的是封口


楊佳母親的露面揭示出中共公安的違法行為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聽 節目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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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節目長度:3分43秒 下載mp3

七月一號楊佳案發當天,王靜梅就被上海警方帶到北京朝陽區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自此便「失蹤」一百三十二天。北京公益權益律師郝勁松表示,由此就可以看出大屯派出所的違法行為。

郝勁松說【錄音】 「我們說這個派出所簡直是一種違法行為,為什麼?因為王靜梅的親屬王靜榮甚至去他們這個派出所報過案,報告人口走失,就是這個派出所——朝陽大屯派出所,但這個派出所的警官卻裝作什麼都不知道,這就是他一種隱瞞真相情況,拒絕通知她的監護人和近親屬,當然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將王靜梅私下強行送進精神病院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是對合法公民的變相非法拘禁,其目的是為了封住王靜梅的口。

郝勁松說【錄音】 「精神病發作必須要有當時的緊急狀態,比方說持刀殺人了,持刀打砸了,揚威要攻擊某些人了。如果她只是在派出所說了幾句話沒有發生那些狀態,公安機關就把她強行扭送到警局所屬的這個公安醫院,我覺得這是公安機關一種典型的違法行為,可以說變相的一種拘禁行為,變相的非法拘禁,執法犯法。」【錄音】 「我覺得他就是不想讓她說話,不想讓她站出來說話,封她的口,不想讓她在楊佳審判過程中發出聲音來,所以就把她用這個方式來等於把她非法拘禁起來了。」

郝勁松律師還指出,如果真象公安部門所聲稱的那樣,王靜梅處在精神病發病狀態,那麼律師謝有明要求王靜梅簽署的代理委託書就是無效的。

郝勁松說【錄音】 「我認為它是無效的,如果真的象警方所描述的王靜梅當時處在發病的狀態、精神病發作的狀態,那你為何又跑到精神病院去找一個精神病人去簽委託書,這是非常荒謬的,而且是非常滑稽的,這樣一種行為當然是這種委託民事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謝有明這個一審代的律師是違犯了法律程序的。」

公安部門在封鎖消息四個月之後,為什麼突然又將王靜梅的下落公布出來?郝勁松律師認為,這可能是公安方面怕自己被推上被告席而耍出的手段。

郝勁松說【錄音】 「我們在11月8號晚上正在起草有關起訴上海市警局和閘北分局的這樣一個起訴狀,但11月9號緊接著媒體報導了,我們這個起訴的工作就停下來了。」「我覺得他是為了逃避自己處於被告的這樣一個尷尬的狀況,所以就緊急的主動通過王靜榮把這個事情公開出來了。」

針對當前精神病院仍然拒絕王靜梅出院的要求。郝勁松律師認為,王靜梅可以委託律師起訴相關的公安機關和她所在的精神病院,要求出院。

以上新聞是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秦越、樓蘭採訪報導。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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