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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成名前受僱開發商 持棒強拆釘子戶

傻根兒,許三多……一個個鮮活的影視形象,讓扮演者王寶強從農民工成了知名藝人。近日,王寶強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回憶了成名前不堪回首的 「北漂」生活。在王寶強的敘述中,北京人留給他的「欺生」的印象、穴頭剋扣群眾演員的工資等現象,想來任何一個由農村走進城市謀生存的農民,都會感同身受。




王寶強說,「沒有戲拍的時候,我就到工地上打工去,搬磚、翻沙子、到河道挖河泥,到餐館涮盤子。或者,被人僱到那些拆遷工地,手持棍棒,出現在工地現場,讓那些『釘子戶』快些搬家。我們幹活就是為了生活,沒有人告訴我們對不對。」這也就是說,王寶強在籍籍無名之時,為了維持生存,只要有錢掙,不問工作性質有活就干,甚至曾經受僱當過房地產公司強拆釘子戶的「打手」。這固然是成名前的王寶強和眾多普通農民工的無奈,但由此也可以發現城市有關部門在農民工教育、管理上的缺位,而一些城市簡單地把城市治安問題歸咎於進城農民,既是有失公正的指責,也有推卸不作為責任之嫌。


王寶強敘述的另一個細節,也很能說明一定的問題:「我剛來的時候,很多群眾演員都沒辦(暫住證),被逮住了,就被抓到昌平和房山去挖沙子,干幾天活再放出來。我運氣好,沒被抓過,我住一起的同伴有被抓去勞動的。」自1998年開始執行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要求「北漂」的群眾演員或者進城農民工等外來人員,應該按規定辦理暫住證,並規定了「逾期不辦理《暫住證》或者暫住期滿未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的,責令補辦,並處以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離京」的罰則,但該規定同時也是公安部門管理暫住人口時應該遵循的制度,公安機關憑什麼不按章處罰,而把沒有辦理暫住證的人抓走強制去挖沙勞動?這顯然是一種違反制度的錯誤做法。當時還沒有出名的王寶強運氣好,沒有被抓到送去挖沙子,而現在的王寶強雖然還沒有北京戶口,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再有哪個警察因為他沒有辦理暫住證抓他,他也不用擔心被抓到去挖沙子了,這種因人而異的管理行為,也是骨子裡嚴重歧視普通農民工的表現。

王寶強在接受採訪時,歷數了城鄉鴻溝之下,自己在北京遭遇的歧視,回憶了農民工權益受損的種種辛酸。王寶強有機會一夜成名,只是進城農民工的特殊個案,絕不是隨處可見的普遍現象,王寶強是幸運的,但這並不是所有農民工的幸運,絕大多數農民工還在默默無聞地賺取著可憐的工資,維持著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作為身處首善之區的北京人,以及其他都市的城裡人,是否可以透過王寶強訴說的種種委屈,良心發現地放下天生的優越感,平等地看待那些同樣為城市發展做著貢獻的進城農民呢?對於政府管理部門,王寶強期望國家能給農民城裡人一樣的待遇,期望戶籍不再成為歧視農民的壁壘,但願有關部門能夠聽到這種聲音,並採取措施改變人為製造的不公平,但願王寶強的期望能早日成為現實。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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