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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火車撞死中國人 鐵路局要300元內解決

這裡就是馮波出事的道口,很難看到是否有火車開來

此路段是彎道,火車司機也很難看到道口的行人

昨天(28日)上午,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當昆明鐵路局委託的訴訟代理人法庭上作出:「機車是越南的,司機也是越南的,昆明鐵路局對越南車不負有管理責任,也管不了」的發言時,引起原告方的憤怒:「在中國的土地上,我的女兒被火車撞死了,你說昆明鐵路局管不著,難道叫我去找越南人嗎?越南人的火車就可以在中國的鐵路上橫衝直撞嗎?」


  隆隆火車撞死過路人


  鐵路局稱300元內解決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2007年6月9日12時10分,河口瑤族自治縣郵政局職工馮波戴上頭盔,騎著一輛女式摩托前往縣城旁的兩條半村,此處離河口火車站不過數百米。當她來到兩條半村路口時,這裡已經是公路轉彎的下坡,感覺沒有什麼異常後,她繼續前行,不料一列火車從河口方向駛來,馮波躲避不及被火車撞翻。當家人聞訊趕到時,她已人事不省。雖經搶救,但馮波還是因傷勢過重身亡。


  經查,肇事車是國際聯運1209次貨運列車,當天從越南拉礦石到山腰國際轉運站。事發後,鐵路派出所及鐵路相關部門勘查了現場,之後作出了責任認定:馮波搶道,鐵路方面無過錯。


  有了相關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後,昆明鐵路局安監科的一位科長找馮波的丈夫方明宇談善後事宜,稱按照鐵路方面的規定,馮波死亡一事要在300元內解決,但因此事比較特殊,可以放到3000元以內;如果方明宇覺得不妥,在科長的權限範圍內可以放寬一些,但增加的也不會太多。之後,鐵路方面要求方明宇在鐵路無過錯的責任認定書上簽字。


  對於這樣的處理,方明宇並不願意簽字,之後,鐵路方面又多次打電話要求方簽字,但他一直未簽。


  鐵路局不希望地方管


  紅河中院裁定屏邊審


  由於認為鐵路方面對馮波路外死亡事件的處理實在離譜,對方反覆協商不成,於是,馮波的父母、丈夫、兒子於2008年7月向河口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昆明鐵路局承擔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

河口法院受理此案後,昆明鐵路局立即向河口法院遞交了管轄異議申請書,認為「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該案件依法應屬於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申請將該案件移交開遠鐵路運輸法院審理。


  河口法院接到申請後,認為馮波與昆明鐵路局的機車發生相撞事故,並不是鐵路運輸的關係,駁回了昆明鐵路局的申請。而昆明鐵路局並不放棄要鐵路法院審理此案的努力,又向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今年1月,紅河中院裁定: 原告方選擇河口法院起訴並無不當。再次駁回了昆明鐵路局的上訴,但是,紅河中院指定該案由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


  昨天上午,屏邊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方明宇等人不僅將昆明鐵路局告上了法庭,還將馮波死亡現場的張雲強也一同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張在鐵路、公路平交道口建蓋的房屋遮擋了視線。方明宇等人要求兩被告賠償近47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5萬元。


  鐵路沒出示搶道證據


  雙方未達成調解協議


  法庭上,第二被告張雲強出示了自己房屋的土地證、房屋所有權狀等,以示其建蓋的房屋完全合法。代表昆明鐵路局出庭的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和鐵路局安監室的工作人員。這位法律工作者稱:與馮波相撞的機車是國際聯運貨物列車,該列車並不是昆明鐵路局的機車,駕駛該貨物列車的司機也不是昆明鐵路局的,而是越南的,昆明鐵路局管不著這些機車和人;事故發生後,昆明鐵路局向越方作了通報,越方稱是馮波搶道造成的。因此,馮波的死亡跟昆明鐵路局無任何關聯關係。這番話引起了馮波母親馮學英的憤怒,她大聲質問:「越南的列車不經鐵路方面的同意可能開進來嗎? 在中國的土地上,越南火車撞死了人,你們不管難道還要我去告越南人嗎?」


  庭審中,方明宇的代理律師要求對方出示馮波在此次事故中有搶道行駛的證據,但鐵路方面沒有出示。


  兩個多小時的庭審後,雖然鐵路方面表示只要符合鐵路方面的法律法規,他們願意接受調解。但記者發現,庭後雙方並沒有達成調解協議。


  現場體驗


  行人看不到火車


  馮學英告訴記者,馮波死後兩個多月,她和老伴就去看了馮波出事的地方。到了現場,發現站在那裡根本不可能看到從河口方向駛來的火車,從山腰方向駛來的火車也要到了跟前才可能看到行人,因為在路口右側的鐵路邊上就蓋有房子遮住了視線,而左邊又是香蕉林。就是跨過鐵路,在對面也很難看到兩頭駛來的火車,而那個道口又是無人值守,只掛著一塊「小心火車」的牌子,難道行人到了那裡後只能呆呆地抬頭看著小心火車嗎?要小心到什麼時候呢?


  馮學英還說:就在看現場的時候,有一位小伙子要過鐵路時,火車沒有鳴笛就突然衝過來了,又差點撞上了。


  記者此前也曾經去過馮學英所說的現場,站在道口,如果火車不鳴笛,行人確實是不知道火車何時會衝過來。加之此路段是彎道,火車司機在車上也必須要到近處才能看到道口上的行人,可到那時候,已經來不及採取什麼措施了。


  鐵路答覆


  沒錢設置警示燈


  離河口縣城不遠的一條半村和兩條半村的村民,經常要通過道口來往於縣城,或賣菜或購物。記者了解到,去年2月,兩條半村的河口鎮人大代表李秀珍就在鎮人代會上反映,要求把這裡設置成有人看守道口或者增設警示標誌等物。之後,河口縣人大與鐵路部門聯繫,但鐵路部門僅在公路下坡處增加了兩條水泥減速帶,同時加了幾棵樁。對於「要有人看守或增設警示標誌」,鐵路部門則答覆:設置成有人看守道口鐵路無人力,增設警示標誌鐵路沒有經費。


  危險的道口也給當地村民增加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村民們早就準備向鐵路部門聯名反映。馮波出事後,又有近百村民向鐵路、政府等部門反映,要求鐵路部門採取措施,消除道口的安全隱患。


  有村民電話告訴記者:以前火車經過這裡時根本不鳴笛,馮波出事後,經過這裡的火車開始鳴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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