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母親解除與律師委託是自願的嗎?(2009-05-24 06:56:55)
5月23日凌晨一時三十七分,巴東新聞網發布了《鄧玉嬌被強姦事實子虛烏有 鄧母聲明與律師解除委託》新聞,http://www.cjbd.com.cn/2009-05/23/cms188317article.shtml。
這個消息是巴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在5月22日對外發布的。報導中稱,鄧玉嬌母親張樹梅以「受委託律師未履行好職責,沒有對委託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偏離了委託的方向」為由,聲明解除與兩位夏律師的委託關係。
昨日(5月23日)上午,《廣州日報》特派巴東記者杜安娜獲知巴東新聞網發布的消息,立即給鄧玉嬌母親張樹梅打電話求證是否與北京律師解除了委託關係之事,接到記者詢問的電話後,張樹梅感到十分驚訝,明確表示「這是沒有的事」。
但是,在昨日下午4時,張樹梅改口,稱確實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理由是律師沒有依法辦事,之後手機一直關機。(《廣州日報》報導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9/05/24/6325259.shtml)
如果5月24日《廣州日報》記者在《巴東警方稱刺死官員案鄧玉嬌未被強姦》所說的情況屬實,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發布的消息可能有問題了。
我們要質疑了的是,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發布張樹梅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的新聞,這個消息來自何處?是張樹梅本人提供的嗎,還是辦案機關所提供?
為什麼在消息發布後,張樹梅接到記者電話詢問時還會稱「這是沒有的事」?難道是張樹梅在說謊?政府已經替她先公開了解除與律師委託關係之事,張樹梅還有必要去隱瞞嗎?
當天下午,張樹梅又改口說確有此事。是她在上午故意向記者隱瞞真實情況,還是受到了壓力而改口呢?
除非是張樹梅在當天上午故意隱瞞解除與律師委託關係之事,不然,僅從時間上來認定,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在對外發布消息時,張樹梅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事,她當時還是被蒙在鼓裡吧?
也許是安排不周密的緣故,這個「謊言」才被記者給揭穿了。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張樹梅並不是自願解除與律師委託關係,而是迫不得已而為之了。
巴東新聞網在網頁上方,不停地滾動播出消息,稱為了確保「鄧玉嬌案」信息發布的公開透明、及時、準確、權威,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負責對外發布「鄧玉嬌案」的相關新聞信息,通報有關情況。有關新聞信息諮詢,可與巴東縣新聞信息中心聯繫(電話:0718—4333053)。」
試問新聞發言人,你發布的張樹梅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的消息,是「及時」還是「提前」呢?這個消息在發布時「準確」嗎?如果新聞發言人發布的消息也滲入了「水份」,民眾要從哪個渠道獲得鄧玉嬌案消息才是可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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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網友:
2009-05-24 08:17:43
巴東官方自以為高明,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自亂陣腳了,虛了。很明顯現在鄧母的壓力不是一般的大,期待真相!

新浪網友:
2009-05-24 09:49:35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以上文字皆完全複製於中國四大名著:《三國演義》第九十三回第十三段落,本人不明白上文其中之含義,亦不代表本人之觀點,故不對以上內容負任何法律責任。
如有任何疑問,請您與原作者羅貫中先生面談,謝絕來電來信,亦謝絕跨界(包含陰陽界)逮捕!

VOLARE:
2009-05-24 09:54:12
「到後來,警察以遺物方式歸還了4000多塊錢,那正是擊打鄧玉嬌頭部的一疊人民幣。」
質疑!這4000多塊錢是髒款,公款,還是私款,何況它更是證物,警察怎麼以遺物方式歸還了鄭愛芝呢?!

新浪網友:
2009-05-24 09:56:38
亡黨不等於亡國
貪腐的黨不亡則國亡
支持劉律師

新浪網友:
2009-05-24 10:23:25
張樹梅很可能成為第二個王靜梅。

狐狸列娜:
2009-05-24 10:25:19
此案已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現在並非巴東警方和地方政府所能左右案件發展。將鄧玉嬌治罪,我估計他們也只是奉旨行事而已,你和他們叫板沒有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