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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青年扮「美女」 3個多月騙掉博士50萬


方偉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俊秀、白皙……21歲的方偉出現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就讓旁聽席上的群眾唏噓不已。此前,方偉在網上以九尾狐狸的網名,假冒美女博得一鄭州男子的好感,先後騙去該男子數十萬元錢。昨日,法院審理後當庭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方偉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認識「美女」3個多月博士近50萬元沒了

  大河報報導,去年4月2日,鄭州市嵩山路派出所警察孫德強和王曉生在社區走訪時,男子王某報案說他被騙了近50萬元。王某,博士學歷,39歲,已有妻室。據他說,2008年11月3日,他去南京出差,在網上結識了一個自稱「九尾狐狸」的美女。在他的要求下,「九尾狐狸」給他發了一張照片,一看果然是美女。雙方互留電話後,隨即在一酒店見面,「九尾狐狸」20歲左右,自稱是做服裝加工和貿易生意的,辦的是一個家族型企業,現居蘇州,在上海有一服裝店。

  當晚在酒店見面後,王某藉故向其索要身份證查看,對方卻稱自己的皮包前不久被盜,丟失了身份證和信用卡。王某當即表示對女孩有好感,女孩稱對他印象也很好,並以「交友」的名義向王索要5000元錢 「見面禮」。在「美女」的提示下,王某當即在取款機上取出5000元錢,讓女孩購置「見面禮」。

  2008年11月中旬,王某再次去南京出差,並與「美女」見面。「美女」告訴他她的真名叫方美琪(實為假名),小名文文,平常購物是為仿製品牌服裝、箱包。近段時間,她與前男友分手後感情受打擊,所以才花錢來麻痹神經,由於沒好好經營上海的生意,造成公司資金緊張,但其已決定在南京開一家服裝公司。文文還說自己有一輛奔馳轎車,在蘇州有房產,是一個複式結構的房子,這些都是自己開服裝店掙來的。兩人分手時,文文再次索要5000元購置禮物,王又一次滿足了對方的要求。

  第二天,文文主動約王到南京德基廣場做服裝市場調研,在路易威登專賣店,文文看中一個女款錢夾,價格為4300元,就以信用卡尚未補辦的名義,讓王刷卡購置。將要離開廣場時,她稱自己已經和南京的朋友約好,談項目需要用錢應酬,想借其信用卡用一下,王一陣猶豫後,還是把信用卡和密碼給了她。隨後3天內,文文從王某的卡上共取了 9000元現金,並消費1657元。

  之後,吃飯、談業務、購物……文文處處開口要錢,至2009年2月16日,王某的49萬餘元都花在了文文身上。

  「九尾狐狸」的朋友點醒受騙博士

  王某也曾懷疑過,此前他曾試圖和文文親密接觸,文文均以自己得性病,來例假拒絕。接觸的幾個月時間,王某除和文文有過一次親吻外,並沒有更親密的關係。

  儘管如此,文文表現出的家庭富有、忙於事業的樣子,最終讓王某打消了顧慮。直到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一陌生男子來電告訴王某:「我不忍心看你被文文騙,『她』其實什麼都沒有,『她』是個男孩。」

  王某給文文打電話:「你是不是在騙我?」文文很生氣:「我叫方×,我是男人,我的身份證號碼是……」隨後掛斷電話,從此消失。王某痛苦地說,他給文文的錢中,很大一部分是借朋友的,現在朋友追債已經逼得他準備尋短見。

  去年4月9日,警察趕到南京,在文文常出沒的賓館和酒吧調查,一知情人告訴警察:「文文是個男的,常化裝成美女在網上騙人,聽說他現在在蘇州。」警察連夜趕到蘇州並在網上化名「青島初到蘇州」,等到了「九尾狐狸」現身。然而正當警察設計捉「狐狸」時,同來的王某卻接到文文的電話,文文得知王某沒有報警且愛慕依舊時,說:「我很想見你!」王某答應了這場約會。

  當晚9時許,王某在一家酒店見到了文文,一見面文文就說:「抓緊時間,10分鐘,給我弄5000塊錢!」失望透頂的王某報警。警方隨後將真名方偉的嫌疑人抓獲。讓警察意外的是,被抓後的方偉仍十分囂張,將受害人罵得紅著臉,一路上低頭不語。

  方偉曾用名文文,生於1988年9月,身高1.75米,初中文化,無業,家住江蘇省鹽城市。

  針對公訴部門指控自己男扮女裝、涉嫌詐騙的行為,方偉予以否認。他說,自己從小就是被家人當女孩養大,且一直以女性形象示人。他曾問王某,如果自己是男人是否還會被愛,「王說,無論我什麼樣子都愛我,還說想體驗富家公主與公子哥的愛情生活」。

  庭審現場,方偉仍編造出種種謊言,稱自己有錢,平時在舞廳跳舞當模特能掙很多錢,他父親是開洗浴中心的,他有能力還錢。他和王某的關係屬於包養關係。此前辦案警察來到方偉家中發現,他家其實很窮,母親患有腦瘤,父親曾在澡堂打工,月薪僅千元左右。警方抓獲方偉時,其身上僅剩下35元錢,贓款至今未追回。

  而在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中,向王某說明實情的陳某證言說,方偉經常在他開的酒吧跳舞,跳一次給他50元錢。他與方偉相識4年,方偉經常出入酒吧、酒店等場所,所有的化妝品、衣服、日常用品都是高檔貨。2009年2月,方偉邀請陳某到鄭州滑雪,陳某在一賓館豪華包間內見到了王某。當時王某穿著樸素,不像有錢人。陳某有點可憐在方偉眼裡是個「傻子」的王某,所以從鄭州回去後就給王某打電話提醒。

  方偉的鹽城老鄉楊某也作證說,2004年前後,方偉開始化裝,剛開始只是晚上化,後來發展到全天化裝。2008年再見面時,方偉已完全是一個時髦的「大美女」了。二人均作證說,方偉沒有工作,常在網上以女人身份引男人上鉤騙錢。

  被判11年入獄後希望學法律

  方偉在談到作案經過時說:「錢是別人給我的,我沒法拒絕。王說對我不要求什麼,只希望和我在一起。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給我錢,他為什麼?他也是有知識有頭腦的人。他那麼容易騙嗎?說白了,我們的關係,是包養和被包養的關係。我不認為我是在詐騙,法律沒有規定,男人不能女裝打扮,女裝打扮就不能和男子交往,不能享受感情,他喜歡我,給我錢,是心甘情願的。他也有老婆孩子,應該檢討自己的行為。」方偉說:「我只是想利用自己的方式,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同時,也想感謝受害人,在拘留所關押的9個月中,我學了很多東西,尤其是刑法方面,9個月學的東西比自己21年都多。」

  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庭最終認定了方偉構成詐騙罪的事實,但在詐騙數額上有所減少,由於一些錢不知是誰消費,法院最終認定方偉詐騙王某 378300元。屬數額特別巨大,而按照法律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應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和無期徒刑之間量刑。法院最終認定方偉涉嫌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3萬元,所詐騙的378300元退還受害人。

  面對判決結果,方偉顯得很平靜。當記者問他是否上訴時他說,知道上訴也不會有什麼結果,願意接受這個現實,希望入獄後好好學學法律。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河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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