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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章子怡內幕 媒體發聲明 傳票一到 積極應訴


  


  
趙欣瑜


  由「潑墨門」牽扯出的系列糾紛繼續升級。當事人之一章子怡委託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提起侵犯名譽權訴訟請求,並由法院予以正式立案;另一方當事人——爆料者趙欣瑜也在同日接受記者採訪,直言「奉陪到底」。

  前日,某周刊披露了章子怡與趙欣瑜矛盾激化的更多「細節」。該報導稱,兩人的矛盾緣於章子怡獨享了原本屬於兩人計劃做生意用的投資資金。對此,記者第一時間聯繫到趙欣瑜本人,她否認了這一說法,但對於該周刊報導的有關章子怡賣乖喊她「姐姐」的細節並不否認。

  疑問1:鬧掰是因為章子怡獨占投資?

  昔日閨密,今日拔刀相向,箇中緣由一直比「潑墨門」本身更惹人好奇。據某周刊報導,兩人(章子怡、趙欣瑜)曾一起做生意,但成效不佳,虧了錢,需要一筆投資「續」上。於是章子怡就對趙欣瑜說,幹嘛我們自己掏錢,你介紹我幾個老闆吧,我找他們出錢。於是就有了章子怡與A先生的一段「交情」。但趙欣瑜氣憤的是,章子怡拿了錢,並沒有繼續做生意,而是自用。趙欣瑜向章子怡索求自己覺得應得的一份,章子怡拒絕,於是兩人就產生了矛盾,最終導致「潑墨門」事件的發生。

  趙欣瑜回應:

  這個說法完全是胡扯!我現在還是不方便揭開謎底,她不是要上法庭嗎?那我們就到法庭上去說,看誰丟人現眼!

  疑問2:章子怡叫「姐姐」動機不純?

  據該周刊報導,章子怡在一開始結識趙欣瑜時就帶著很強的目的性。見面時,章子怡極力表現出自己熱情、乖巧的一面,一直叫趙欣瑜「姐姐」,甚至親手為她按摩。

  趙欣瑜回應: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她與我結交是希望有利可圖。第一次與章子怡結識應該是在2008年的「芭莎慈善夜」上,她通過朋友介紹來和我打招呼。剛說了沒幾句,她就一個勁地叫我「姐姐」。我一看,這孩子挺乖巧的,至少是很懂事、尊重人。我這人也算隨和,你對我好,我也會當你是朋友。但後來情況就變了,我發現她並不講感情,只認錢。至少現在看來,我不知道她叫的那聲「姐姐」到底是真誠的,還是虛偽的。

  疑問3:A富商送給章子怡2個億?

  據趙欣瑜之前所稱,在與章子怡的交往過程中,A富豪一擲千金,有傳言指,林林總總算下來有將近2億元。

  趙欣瑜回應:

  當時A先生的確是完全陷入了與章子怡的這段感情,所以在金錢方面從不吝嗇。之前說過的那些東西,的確有買過,但我不知道有沒有2億元,總之很多很多。我自己也經常送一些東西給章子怡啊,不過沒那麼多啦!

  疑問4:章子怡同時和多個富商交往?

  章子怡在媒體面前正式承認過的男友,似乎只有Vivi。但繼趙欣瑜爆出A富商的存在後,某周刊報導說:「據這位知情人透露,上海富豪A先生與章子怡只保持了數月的親密關係,除A先生外,章子怡還與多名富豪交往密切。」

  趙欣瑜回應:

  到底有沒有這些人的存在,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你覺得章子怡是為什麼去認識這些富豪的呢?(

  


  
章子怡(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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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子怡訴訟官司已正式立案

  1月18日上午11時,章子怡的代理律師黃凱來到北京朝陽區法院,以侵犯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購物導報》社停止侵權,刪除有關的侵權報導並賠禮道歉。朝陽區法院立案法官在審查立案材料後,決定予以立案。

  章子怡在訴狀中稱,1月13日,《購物導報》社在其發行的《完全娛樂》頭版及另四個版上刊登了署名為王小魚、黑皓普的題為《章子怡潑墨門女主角現身說內幕 談金錢桃色糾紛 解驚天迷局真相》一文,該文題目使用了明顯帶有貶損誹謗色彩的「金錢、桃色」,內容嚴重失實。該文將章子怡描述為一個為了錢財出賣自我、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嚴重損毀了其作為一名國際知名藝人的正面形象,同時向社會公眾傳播了庸俗下流的涉黃信息。

  《完全娛樂》昨天刊載聲明:

  傳票一到,積極應訴

  昨天出版的《完全娛樂》刊登了就章子怡訴訟一事的有關聲明。聲明就章子怡委託律師發起訴訟回應稱,只要一收到法院傳票,「我們會依法律相關規定,積極應訴」。其次,《完全娛樂》表示,「做『潑墨事件』跟蹤報導的動機在於,此事已經在各大網絡論壇被炒得沸沸揚揚,牽扯出方方面面的人物,無法判定真相,《完全娛樂》願為此事提供一個公開報導的機會,讓當事各方呈現在陽光之下。」

  聲明說:「我們注意到章子怡小姐的代理律師黃凱對《完全娛樂》的報導使用了『捏造』一詞,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學過語文,懂得『捏造』的含義。《完全娛樂》的報導來自於趙欣瑜女士的面對面採訪,同時向當事各方進行了核實,也呈現了各方態度的立場,是符合新聞規律的。」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深圳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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