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資料圖) 中新社發 李伯男 攝
賈靜雯人間蒸發半年,滯留美國另請當地律師打女兒監護權官司,除了在美生活開銷龐大,據律師賴芳玉推估,整個官司程序費用至少得再砸8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上,因而傳出賈靜雯考慮賣掉上海價值2千萬元的房子,才得以繼續長期抗戰。
台灣《蘋果日報》消息,去年4月,賈靜雯爆出婚變,泣訴女兒梧桐妹被老公孫志浩帶往美國,此後雙方展開爭女大戰。賈靜雯最後一次在台公開露面是去年台灣八八水災的公益活動,至今半年多銷聲匿跡,她長期待在加州。
她最後拍攝的電視劇《儂本多情》今年初在上海播出,反應不俗,接著將在北京上檔。她的經紀人王芸表示,因為戲反應好,這期間陸續有5支廣告、3部戲邀約,但王芸從e-mail與她通訊得知,她在官司結束前婉拒一切工作。
推掉2千萬酬勞 聘用美國律師
在美打官司開銷大,但這些加一加起碼近2千萬元台幣的酬勞,她也分身乏術沒法賺。2年前,她在上海以千萬元台幣買了1棟30坪的新房,原本是讓賈母能住在她與孫志浩附近,但外傳她現在想賣掉這棟已增值到2千多萬元的房子。
原本賈靜雯在台請律師黃珊珊及吳宜臻打跨國官司,但孫志浩除去台灣戶籍;她只好與賈母親自赴美,另請當地律師改變戰術。賴芳玉分析,美國法院雖對監護權官司多會判給母親,但關鍵在於,孫志浩和梧桐妹為美國公民,賈靜雯則不是,美國法院更看重這點,結果仍是未知數。
至於考慮賣房一事,王芸表示:「不曉得她的近況。」她的製作人乾爹吳敦也說:「一陣子沒和她聯絡,不曉得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