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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波「五一」節天安門宣讀憲法被警察強行帶走




不久,天安門廣場的警察開車過來干涉了。他們要他拿身份證,他不畏懼讓警察出示證件,對方的警號是051810,另一人是 051733。他對警察說︰我是在宣讀、宣傳憲法,不關你們警察的事。警察當即自請示上級。那051733的警察有意強行將他帶離天安門廣場中心。 051810的警察說︰算了,領導說人家不過是在宣傳憲法。

待這兩個警察走後,他又重新開始宣讀、宣傳憲法——時而高舉憲法,時而朗讀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並讓遊客幫我拍照留念。

過了一會,又來了新的干涉者,警號為051730的警察,讓他拿身份證,他讓堅持警察應先亮證件。那個警察神氣地一拍衣服說︰這是最權威的證明。他說︰警服不能證明你是警察,現在黑社會假冒偽劣多的是。對方亮了證件,此人叫沉童。 051669的警察調來了大警車,迫使他上去。在車上,開車的司機警察滔滔不絕訓斥他,他插嘴說︰我朗讀憲法難道有錯?警察說你在家讀憲法肯定沒人管,在這裡就不行。真奇怪,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居然只能在家中閱讀、朗讀,而不能在公眾面前朗讀,這叫什麼事啊!這是人民共和國嗎?

到了警局天安門分局二樓,有人隔遠直叫他老鍾,問他為啥又來了?他說我在天安門廣場朗讀憲法,就被帶到這裡來了。旁邊坐著的一位,說他也沒犯什麼法。他感覺是同道,趕緊送出名片,警察一看居然是幫了他的忙,趕緊把他帶到另外一個房間去了。

對於警察的問題,他願意回答就回答,不原意回答就拒絕。警察問︰你 現在住在哪?他說不告訴你。筆錄在一點多鐘已經做好,直到三點左右,才讓他坐上戶口所在地大鐘寺派出所的警車離開。

到了大鐘寺派出所,姓潘的所長一直想知道的一件事就是他的現住 址,他仍不告訴。這樣拖到晚6︰15分,潘所長把他放進了鐵門重重、警衛森嚴、關押犯罪嫌疑人的警區重地,說請示上級處理。有警察問我為啥進來,我說是宣讀憲法。他說如果是上級安排宣傳,那就可以,否則不行,在自己家裡讀一讀無妨。直到即將10點整,才把他放出來,到街上小店買了麵包,狼吞虎咽,因為他已經十幾個鐘頭沒吃固體食物了。

無論是在天安門分局還是在大鐘寺派出所,他都跟警察朗讀憲法第三十七條,質問警察為什麼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他也跟警察講毛澤東是絕密的超級大富翁;介紹毛澤東送長白山主峰等山頭以及天池一半給金日成的歷史,希望到長白山、天池旅遊的中國人,責罵賣國賊毛澤東。

對於很多權貴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裝點門臉給外國人看的,但是,當他們發現人治社會危害到自身利益而求助於憲法法治的時候,已經晚了,劉少奇堪稱這方面的典型。

1967年8月5日,在充滿野蠻、暴力的批判會上,劉少奇被打得鼻青臉腫,腿也被打傷,他的夫人王光美的頭部也被打出了血。當劉少奇被押回福祿居前院的辦公室, 他不顧渾身傷痛,拿出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憤慨地發表抗議︰「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誰罷免了我的國家主席?要審判,也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我個人也是一個公民,為什麼不讓我說話?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 」[1]結果,國家主席劉少奇被非法關押,妻子王光美在另外的地方被非法關押;劉少奇妻離子散,遭受迫害直至死亡,死了被改名火化,家屬在骨灰冷卻十年後才見到一直掛名「劉衛黃」的骨灰。

劉少奇的前車之覆,希望後人引以為鑑。

他準備過兩天——五四青年節的時候,再次到天安門廣場孫中山像前面去朗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體時間上午11點鐘。

他希望更多的有人向他學習,到公眾場合朗讀、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使得憲法為公眾普遍所知,促使中國大陸地區的憲治時代早日到來。

他還寫了首《 鍾波以身試法記》的打油詩︰公元二**一**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北京天安門廣場,游 人如鯽天氣熱。鍾波直奔場中央,孫文像前讀憲章。憲法第三十五條,言 論出版諸自由。打斷憲法朗讀者,黑 衣警察党家奴。共黨奴才說奴話︰憲 法只應家中讀。筆錄天安門分局,鍾波拒說租住所。書生意氣頻發作,質 問犯法哪一處?戶口所在大鐘寺,派 車接回派出所。非法限制自由身,直 到晚上十點鐘。

本人得知此事後十分感動,準備向他學習,也將去天安門宣讀憲法,並要質問全國維穩辦領人︰為什麼要強行取消我們3月27日的茶敘?我多次向執行此一公務的北京市警局一處處長靳政討個說法,直到現在也不給我一個明確答覆,只是說以請示上級!

我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要像溫總理說的「要活得有尊嚴」!要有尊嚴,就得向不執行憲法的警察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鍾波自我介紹】號波 浪一百。我一出生就跟隨六億多中國人一起挨餓。當年中國餓死兩千多萬人。我是一個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才是人間正道的佛教徒。我多年來最大的痛苦,就 是作惡 多端的毛澤東沒有受到惡報。罪孽深重、惡貫滿盈的毛澤東,死後不但沒有遭到碎屍萬段的惡報,反而被當作教主一樣供奉起來,天理何在? 2001年6月,我被確診為 鼻咽癌四期患者,接受化療、 放療的考驗。這成了我人生轉型的轉折點,為了上述人間正道我逐步走上文史研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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