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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貪官外逃機制已「國際化」

目前,大陸民眾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 (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官員,稱之為「裸官」。在以往外逃貪官中,「裸官」就占據相當大的比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尹韻公分析,貪官之所以能在斂財後捲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監管部門並未掌握其家庭財產及家庭成員情況。此外,中國在司法引渡方面與國際水平並未完全對接,增加貪官成功外逃可能性。

此外,他也提醒,有些外逃的貪官,之前掌握國家有關領域重要機密內容,外逃後,可能使機密外泄。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認為,貪官頻頻成功外逃,對國內潛伏的貪官,也起到示範效應,使外逃現象加劇。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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