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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兩城管天津市拒遷戶出庭 大批群眾法院聲援

天津市一名拒遷戶在反抗強折過程中,用斧頭砍傷兩名城管人員,被控涉嫌 「妨礙公務罪」。案件周五開庭審理。大批群眾到法院聲援,抗議當局暴力拆遷,要求立即放人。律師認為事件因城管人員的粗暴行為引發,不構成犯罪。(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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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群眾冒雨到法院聲援李英貴。(相片由到法院聲援的張先生提供)


被告是天津南開區居民李英貴,案件周五在南開區法院開庭,歷時近五個鍾,法官擇日宣判。案件引起廣泛的關注,大批群眾到法院聲援,要求立即釋放他。

到現場聲援的張先生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有近六十人在法院外聲援,李英貴經歷了兩次暴力拆遷,群眾對當局暴力拆遷都感到極為氣憤。他說:很多人對此很氣憤,我們寫了標語,李英貴無罪。他們是殘疾人的家庭,不應對他們採取這種強拆的措施,還對他們實施了兩次。

李英貴的五名家屬及三名友人獲准入內旁聽。李英貴的弟弟李英明表示,哥哥的情緒有點抑鬱,感到自己含冤受屈。他自辯時指城管人員粗暴的闖入其住所,又試圖強行拖走其失明的妻子,出於自衛才誤傷他們。他說:他覺得自己冤了,答辯時他說我不認識的人往我家裡闖,我得保護我的妻兒,我是自衛,那裡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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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人士手持 「李英貴無罪」的標語。(相片由到法院聲援的張先生提供)


為李英貴辯護的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城管人員試圖強拆李英貴的臨時居所,根本無法律的依據,由於他們的粗暴行為,才引起李英貴的反擊行動,並不構成妨礙公務。他說:案件的引發是城管執法無依據,加上執法態度粗暴。南開區政府處理開發區的拆遷上,亦有問題。李英貴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不過,劉曉原相信當局不會承認及糾正錯誤,李英貴被判刑的機會很大。

李英貴的房屋於2005年底被強行拆掉,由於未能達成賠償協議。當局安排李英貴一家三口在臨時房屋居住。2009年底,當局在無解決李英貴的住屋問題下,要強拆其臨時居所。大批南開區城管人員強行闖進李英貴的房子,又試圖拖走李英貴的妻子,李英貴情急之下,隨手撿起地上的斧頭胡亂揮動,砍傷了兩名城管人員。李英貴在同日被以涉嫌妨礙公務刑事拘留李。

此外,據大陸媒體報導,遼寧省撫順市一名16歲少年,因誤殺截訪者被起訴。少年所居的村落被拆遷,村民質疑近千萬元徵地補償遭村官侵吞,派出多名村民代表越級上訪。去年10月,村民出發上訪時,遭多名持刀大漢攔阻,少年為保護被打的父親,混亂中以刀刺死其中一名截訪者。近日,近千名村民聯署為少年求情,要求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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