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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爆炸貓膩大了?禁令算什麼 新華社靠邊站了


    
    發生安全事故後限制媒體報導,本是中國當下常態,但此次的特殊性在於,不僅各地都市報的特派記者收到回撤命令,竟然有新華社記者在微博上抱怨遭受粗暴對待。根據該社四川分社政文採訪部主任發言記錄,「成都富士康爆炸事件:被暴力阻撓,採訪設備損壞」;「一些身穿交警制服的人(應該是警察)搶奪攝影機,摔成兩半;三『警察』將攝影記者摔倒並按住頭部搶走了照相機。」
    
    以新華社的「威名」,記者尚不能進入富士康事故現場,通稿也不能刊載於四川本地報章上。《四川日報》、《華西都市報》、《成都商報》於周六內版刊出300餘字通稿,描述當地救援善後工作,題為「鴻富錦成都公司生產中發生爆炸事故」。而昨日和今日,即使是新華社那篇稱該廠「爆炸原因查明」的通稿,亦未有一字見於四川各報,得到突出展示的消息是該省省長蔣巨峰率團赴台展開「台灣•四川活動周」。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金融時報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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