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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顛倒是非不分 少女救童被判妨礙交通

李舒舒(圖1)捨身救人,卻被裁定妨礙交通。車禍現場還遺留著小女童的鞋(圖2)。

廣東省一名16歲少女,日前因眼見一名誤上馬路的幼童即將被疾駛而來的貨車撞上,不顧自身安危衝上前去推開幼童,但因貨車車速太快,兩人皆遭撞傷。然而她的義行,前天卻被當地交通警察認定為「妨礙交通安全」,少女與幼童皆須為自己的受傷負責。消息傳出引發輿論譁然,民眾痛斥:「黑白顛倒是非不分,這也算交通違規,那以後誰還敢捨命救孩子呢?」

據《廣州日報》報導,這起上月2日發生在廣東佛山市順德區的交通事故中,16歲女孩李舒舒原本要帶友人的小孩近2歲女童小思雯去買糖果,兩人準備出發時,小思雯卻突然走上馬路,當時一輛貨車正朝著小思雯疾駛而來,李舒舒見狀立即沖向馬路大力推開小思雯。 

2人遭貨車輾斷腿

然而貨車車速太快,兩人仍被貨車擦撞輾壓。小思雯的雙腿被車輪輾過,造成雙側股骨骨折,左腳跟骨骨折,肌腱及骨頭都外露,幸好經手術後,只須切除左腳兩隻腳趾,未來在鞋內穿上義肢後行走與常人無異。李舒舒也因右腳被貨車撞上,造成撕脫性骨折和趾關節錯位。
佛山市交警前天對這起事故做出責任判定,指捨己救人的李舒舒衝上馬路保護小思雯的作為已違反交通規定,故得為事故負擔25%責任。至於李舒舒所救下小女童小思雯,也因在貨車靠近時突然穿越馬路,同樣得為事故中的傷害負起25%責任。至於貨車司機僅需負擔一半責任。
如此荒唐的判定立即引發輿論非議,民眾高呼稱李舒舒是為救人才會衝上馬路,若非肇事貨車即將撞上小思雯,兩人根本不會受傷,質疑交警對李舒舒得為事故負責的結論太不公平。 

「以後別再做好人」

當地律師陳勇儒為交警緩頰,稱兩名受害者所負責任乃違反交通規則導致自身受傷的責任,而肇事貨車駕駛則仍需賠償兩名傷者,只是無須全賠。網友感嘆:「中國真奇葩!救人居然能被認定有罪,以後就求求大家別再做好人。」
對此事故的責任判定,國內律師高涌誠感到不可思議,他說,類似情況若發生在台灣,見義勇為者大多皆可依《刑法》中的緊急避難原則免責。 

捨身救童示意圖

眼看2歲女童小思雯就要被貨車撞上,16歲的李舒舒趕緊衝上前推開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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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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