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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罕見通報谷開來有重大立功表現 新華社不提

谷開來2012年8月9日在合肥市中級法院受審
谷開來2012年8月9日在合肥市中級法院受審

8月9日谷開來案子庭審結束後合肥市中級法院召開了記者會,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乾的發布稿與新華社的統發稿有微妙的不同。唐義乾的發布稿中,談到了當天庭審中,谷開來、張曉軍的辯護律師發表的辯護意見。律師認為,谷開來在作案時行為控制能力弱於正常人,並且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北京律師劉曉原評論說案件還沒有宣判,法院就向媒體通報有利於被告人的情節,這實在是很罕見。

今天(8月9日)下午16時許,合肥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干,就谷開來、張曉軍涉嫌謀殺海伍德案,在合肥市政務新區天鵝湖酒店長江廳舉行的國際媒體參加的新聞發布會上,宣讀了一份新聞發布稿,這場發布會並未安排提問環節。

也大約在16時許,在當天庭審結束後約一個小時左右,官方新聞新華社就此案迅速發布了通稿,詳細描述了檢方所指控的,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開來在重慶市南山麗景渡假酒店16棟1605室,尼爾伍德的住處,毒死尼爾伍德的細節。

不過,記者拿到的唐衣乾的發布稿,與新華社的統發稿中,有微妙的不同。唐義乾的發布稿中,談到了當天庭審中,谷開來、張曉軍的辯護律師發表的辯護意見。

唐義干介紹說:「薄谷開來辯護律師認為,海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責任,谷開來在作案時行為控制能力弱於正常人,並且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請求法庭判決時綜合考慮;張曉軍辯護律師提出,張是協從犯,請求法庭依法減輕處罰。」

唐義干最後還強調,庭審過程中,薄谷開來「身體狀況良好,情緒穩定」。接受本台採訪的薄熙來支持者則質疑,重要證人王立軍沒有出庭。

今天的中國微博討論中,谷開來辯護律師所說的谷開來的「重大立功表現」具體所指及其法律後果,引起了許多關注,而谷開來」檢舉「他人重大犯罪」中所指的「他人」具體所指,更引起討論。

而劉曉原律師則認為,「一個舉報立功,來一個投毒殺人時刑事責任能力『減弱』,有多少人會想到出現這樣的戲劇性?案件還沒有宣判,法院就向媒體通報有利於被告人的情節,這實在是很罕見。」

有網友則評論說,谷開來的「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情節,很有想像空間,是否意味著案情可能進一步延伸還不清楚。


阿波羅網附法院通報全文:

合肥中院對谷開來案一審的通報會全文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書立案受理此案後及時向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送達了起訴書副本,並及時告知了二被告人及被害人尼爾伍德的近親屬所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辯護律師查閱了全案卷宗,充分保證了薄谷開來、張曉軍及被害人近親屬的訴訟權利。

  今天上午,自8時30分始,本院在第一法庭對本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及其委託的辯護人,被害人尼爾伍德的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及被害人尼爾伍德的部分親友,英國駐華使領館官員、新聞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共1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被害人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已威脅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決意將其殺死,遂安排重慶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同案被告人張曉軍邀約並陪同尼爾伍德從北京到重慶,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開來到尼爾伍德的住處重慶市南山麗景度假酒店16棟1605室,與其飲酒喝茶,趁尼爾伍德醉酒後要喝水之際,將事先準備並交給張曉軍攜帶的毒藥倒入尼爾伍德的口中,致尼爾伍德死亡。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採取投毒手段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的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求其刑事責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開來是主犯,張曉軍是從犯。

  對於上述指控,檢察機關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鑑定結論,視頻資料,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的控訴等證據,並傳喚了見證人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就檢察機關出示的上述證據當庭進行了質對。

  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對被起訴指控的故意殺人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的辯護律師分別對薄谷開來和張曉軍做辯護,薄谷開來的辯護人認為,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負有一定的責任,薄谷開來作案時行為控制能力弱於正常人,被告人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等,請求法庭對薄谷開來作出判決時綜合考慮。

  張曉軍的辯護人認為,張曉軍系協從犯,請求法庭對張曉軍做出判決時依法減輕處罰。

  被害人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就刑事處理的部分發表了意見,表示尊重法庭公正審判,庭審於今天下午結束,並宣布休息,庭審過程中薄谷開來身體狀況良好,情緒穩定。

  本院將在休庭後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經合議庭起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期宣判,宣判時間另行公告。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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