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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反控被強姦 逼被害女性說「很爽」

李宗瑞和女友親密照

涉嫌下藥迷奸多名女子的富少李宗瑞,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項罪名將他起訴,7日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宗瑞涉犯重罪、逃亡、與證人串供的嫌疑,晚間已將他裁定羈押禁見。

檢警勘驗李宗瑞的性愛光碟,其中28名女子遭下藥或灌醉性侵,另4名女子雖然是自願發生關係,卻不知遭到偷拍,認定供有32名女子受害。李宗瑞獵艷的對象當中不乏知名模特兒、節目主持人等,檢方勘驗影片內容後,發現李宗瑞在性侵得逞後,見被害人仍昏睡,趁機將對方衣物穿回來掩飾犯行,不少受害者因此第一時間未發現遭到性侵,經檢警調查後,被害者看到影片內容,才知道自己也逃不了李宗瑞的魔爪。

因此,檢警依據刑法「一罪一罰」原則,將李宗瑞求刑209年,建議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檢方勘驗影片內容,發現李宗瑞還會逼被害女子說出「我很爽」,或哄騙對方是「你情我願」,更誇張的還會反問被害人「你為什麼強姦我?」變態行徑連主任檢察官戴東麗都看不下去,曾在羈押庭上罵他變態。

檢察官根據偷拍影片內容與被害人證述,認為李宗瑞涉犯加重強制性交6件、強制性交12件、乘機性交10件、偷拍17件,6日起訴李宗瑞,並求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7日李宗瑞已遭台北地院羈押禁見,盼能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

李宗瑞在去年被一對姐妹花控告下藥迷奸還拍性愛光碟,當時李否認性侵,辯稱被害人是自願與他發生關係,檢方原本列他字案偵辦,後來發現被害人數直線攀升,幾乎都是藝人。據報導,去年7月警方接獲報案秘密約談了性愛影片中的多位藝人,他們看過被偷拍的畫面後,個個驚駭莫名。知情人透露,這些性愛影片中出現過的女藝人,數量比陳冠希「艷照門」風波中涉及的人物還多。

李宗瑞穿著跟著流行走,是個標準的夜店咖,是101地下室夜店的常客,玩的很開,作風豪放,和女藝人也很熟,在自己的生日派對上還和女模親熱,就連藝人吳亞馨、林利霏也跟他傳過緋聞。

英文名「Justin」的李宗瑞(二十七歲,有傷害前科),其父是元大金控持股逾上億元的董事李岳蒼,李宗瑞身高、長相不突出,卻以開香檳、名車送回家等把妹花招,橫行北市知名夜店。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人民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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