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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核電廠分布圖 |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2005~2020年)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OO七年十月
前言
核能已成為人類使用的重要能源,核電是電力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核電不造成對大氣的污染排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地球溫室效應、氣候變化的形勢下,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是我國能源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對於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保障能源供應與安全,保護環境,實現電力工業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提升我國綜合經濟實力、工業技術水平和國際地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核電發展專題規劃是電力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規劃在總結國內核電建設和世界核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分析研究了我國發展核電的意義和相關條件,提出了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方法和目標。在核電自主化發展戰略的實施、核電建設項目布局與進度安排、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核電安全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配套核燃料循環及核能技術研發項目及落實規劃所需要的保障政策與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各地區各部門應按照規劃合理安排核電建設,促進核電工業有序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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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核電發展的現狀..............................................................................................-4-
(一)核電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地位.................................................................-4-
(二)我國核電發展取得的成績.........................................................................-4-
二、發展核電的重要意義......................................................................................-6-
(一)有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6-
(二)有利於調整能源結構,改善大氣環境.....................................................-7-
(三)有利於提高裝備製造業水平,促進科技進步.........................................-7-
三、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方針和目標..............................................................-7-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方針.................................................................................-7-
(二)發展目標.....................................................................................................-8-
四、規劃的重點內容與實施..................................................................................-9-
(一)核電發展技術路線.....................................................................................-9-
(二)核電設計自主化.......................................................................................-10-
(三)核電設備製造自主化...............................................................................-10-
(四)核電廠址選擇和保護...............................................................................-11-
(五)核電工程建設安排...................................................................................-12-
(六)核燃料保障能力.......................................................................................-13-
(七)放射性廢物處理.......................................................................................-13-
(八)投資估算...................................................................................................-13-
五、保障措施和政策............................................................................................-14-
(一)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14-
(二)加大設備研發力度...................................................................................-14-
(三)完善核電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法律法規建設.......................................-14-
(四)加強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核電人才培養...........................-15-
(五)稅收優惠及投資優惠...............................................................................-16-
(六)核燃料保障、乏燃料後處理及核電站退役基金...................................-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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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電發展的現狀
(一)核電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地位
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第一座商業核電站投產以來,核電發展已歷經50年。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2005年10月發表的數據,全世界正在運行的核電機組共有442台,其中:壓水堆占60%,沸水堆占21%,重水堆占9%,石墨堆等其它堆型占10%。這些核電機組已累計運行超過1萬堆·年。全世界核電總裝機容量為3.69億千瓦,分布在31個國家和地區;核電年發電量占世界發電總量的17%。
核電發電量超過20%的國家和地區共16個,其中包括美、法、德、日等已開發國家。各國核電裝機容量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國經濟、工業和科技的綜合實力和水平。核電與水電、火電一起構成世界能源的三大支柱,在世界能源結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二)我國核電發展取得的成績
我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擁有比較完整核工業體系的國家之一。為推進核能的和平利用,上世紀七十年代國務院做出了發展核電的決定,經過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國核電從無到有,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自1983年確定壓水堆核電技術路線以來,目前在壓水堆核電站設計、設備製造、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為實現規模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1、核電建設和營運取得良好業績。
自1991年我國第一座核電站—秦山一期併網發電以來,我國有6座核電站共11台機組906.8萬千瓦先後投入商業運行,8台機組790萬千瓦在建(嶺澳二期、秦山二期擴建、紅沿河一期)。
截至目前,我國核電站的安全、運行業績良好,運行水平不斷提高,運行特徵主要參數好於世界均值;核電機組放射性廢物產生量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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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降,放射性氣體和液體廢物排放量遠低於國家標準許可限值。秦山一期核電站已安全運行14年,最近一個燃料循環周期還創造了連續安全運行400天的新記錄。大亞灣核電站近年的運行水平與核能已開發國家的水平相當,運行業績進入了世界先進行列。我國投運和在建核電項目情況見表1。
表1我國投運和在建核電機組情況
單位:萬千瓦
序號
機組名稱
容量
投運時間
備註
1
秦山一期#1
30
1991.4
2
秦山二期#1
65
2002.4
3
秦山二期#2
65
2004.3
4
秦山三期#1
70
2002.12
5
秦山三期#2
70
2003.11
6
大亞灣#1
98.4
1994.2
7
大亞灣#2
98.4
1994.5
8
嶺澳#1
99
2002.5
9
嶺澳#2
99
2003.1
10
田灣#1
106
2007.5
11
田灣#2
106
2007.8
12
嶺澳二期#1
108
在建
2005年12月開工建設,預計2010年投運
13
嶺澳二期#2
108
在建
同上
14
秦山二期擴建#1
65
在建
2006年4月開工建設,預計2011年投運
15
秦山二期擴建#2
65
在建
同上
16
紅沿河一期
4×111
在建
合計
1696.8
2、我國已具備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
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已具備了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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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設計方面,我國已經具備了30、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自主設計的能力;部分掌握了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設計能力。
在設備製造方面,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即具有了一定的研製能力。目前,可以生產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3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成套設備,按價格計算國產化率超過80%;基本具備成套生產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機組的能力,經過努力,自主化份額可超過70%;基本具備國內加工、製造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的大部分核島設備和常規島主設備的條件。
在核燃料循環方面,目前已建立了較為完整的供應保障體系,為核電站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可以滿足目前已投運核電站的燃料需求。
在核能技術研發方面,實驗快中子增殖堆和高溫氣冷實驗堆等多項關鍵技術取得了可喜進展。
在核安全法規及核應急體系建設方面,結合國內核電的實際情況,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核安全法規體系;制訂了核設施監管和放射性物質排放等管理條例,建立了中央、地方、企業的三級核電廠內、外應急體系。
二、發展核電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一次能源的多元化,是國家能源安全戰略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核能是一種安全、清潔、可靠的能源。我國人均能源資源占有率較低,分布也不均勻,為保證我國能源的長期穩定供應,核能將成為必不可少的替代能源。發展核電可改善我國的能源供應結構,有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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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利於調整能源結構,改善大氣環境
我國一次能源以煤炭為主,長期以來,煤電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80%以上。大量發展燃煤電廠給煤炭生產、交通運輸和環境保護帶來巨大壓力。隨著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大量燃煤發電對環境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全國的大氣狀況不容樂觀。2004年,燃煤發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約1200萬噸,占全國排放總量的53.2%。2005年,我國發電用煤已達10.75億噸,如果保持現在的煤電比例,2010年、2020年電煤需求將分別突破17億噸和20億噸。電力工業減排污染物,改善環境品質的任務十分艱巨。
核電是一種技術成熟的清潔能源。與火電相比,核電不排放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以核電替代部分煤電,不但可以減少煤炭的開採、運輸和燃燒總量,而且是電力工業減排污染物的有效途徑,也是減緩地球溫室效應的重要措施。
(三)有利於提高裝備製造業水平,促進科技進步
核電工業屬於高科技產業,其中核電設備設計與製造的技術含量高,質量要求嚴,產業關聯度很高,涉及上下游幾十個行業。加快核電自主化建設,有利於推廣應用高科技,促進技術創新,對提高我國製造業整體工藝、材料和加工水平將發揮重要作用。
三、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方針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方針
貫徹「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電力發展基本方針,統一核電發展技術路線,注重核電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堅持以我為主,中外合作,以市場換技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國內統一組織消化吸收,並再創新,實現先進壓水堆核電站工程設計、設備製造、工程建設和營運管理的自主化。形成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先進核電站的綜合能力,提高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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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實現核電技術的跨越式發展,迎頭趕上世界核電先進水平。
在核電發展戰略方面,堅持發展百萬千瓦級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路線,目前按照熱中子反應堆—快中子反應堆—受控核聚變堆「三步走」的步驟開展工作。積極跟蹤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自主研究開發高溫氣冷堆、固有安全壓水堆和快中子增殖反應堆技術,根據各項技術研發的進展情況,及時啟動試驗或示範工程建設。與此同時,自主開發與國際合作相結合,積極探索聚變反應堆技術。
堅持安全第一的核電發展原則,在核電建設、營運、核電設備製造准入,堆型、廠址選擇,管理模式等工作中,貫徹核安全一票否決制。
(二)發展目標
根據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優化電源結構的需要,統籌考慮我國技術力量、建設周期、設備製造與自主化、核燃料供應等條件,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爭取達到4000萬千瓦;核電年發電量達到2600-2800億千瓦時。在目前在建和運行核電容量1696.8萬千瓦的基礎上,新投產核電裝機容量約2300萬千瓦。同時,考慮核電的後續發展,2020年末在建核電容量應保持1800萬千瓦左右。核電建設項目進度設想見表2。
表2核電建設項目進度設想
單位:萬千瓦
五年內新
開工規模
五年內投
產規模
結轉下個
五年規模
五年末核電
運行總規模
2000年前規模
226.8
「十五」期間
346
468
558
694.8
「十一五」期間
1244
558
1244
1252.8
「十二五」期間
2000
1244
2000
2496.8
「十三五」期間
1800
2000
1800
4496.8
註:因單機容量有變化,實際開工和完工核電容量數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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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電自主化方面,實現先進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自主設計、自主製造、自主建設和自主營運,全面建立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建設和營運管理模式,形成比較完整的自主化核電工業體系。
在運行業績及核安全方面,確保已投運核電站安全可靠運行,主要運行指標達到世界核電運行組織(WANO)先進水平。2020年以前新開工核電站的主要設計指標接近或達到美國核電用戶要求文件(URD)或歐洲核電用戶要求文件(EUR)的同等要求。
在工程建設方面,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全面實施招投標制和合同管理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進一步降低工程造價。
在經濟性方面,在確保全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礎上,降低運行成本,實現核電上網電價與同地區的脫硫燃煤電廠相比具有競爭力。
在核電法規和技術標準方面,在核安全、核設施管理、核應急、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及工程設計、製造、建設、營運等方面,建立起完整的符合中國國情並與國際接軌的核電法規和標準體系。
四、規劃的重點內容與實施
(一)核電發展技術路線
通過國際招標選擇合作夥伴,引進新一代百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工程的設計和設備製造技術,國內統一組織消化吸收,並再創新,實現自主化,迎頭趕上世界壓水堆核電站先進水平。「十一五」期間通過兩個核電自主化依託工程的建設,全面掌握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培育國產化能力,力爭儘快形成較大規模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核電站的能力。與此同時,為使核電建設不停步,在三代核電技術完全消化吸收掌握之前,以現有二代改進型核電技術為基礎,通過設計改進和研發,仍將自主建設適當規模的壓水堆核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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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電設計自主化
「十五」末及「十一五」初期,充分利用秦山二期和嶺澳一期已有技術,並加以改進,建設秦山二期擴建和嶺澳二期等核電工程,使國內企業具備自主設計第二代改進型60萬千瓦和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能力。
「十一五」期間,通過對外合作,引進新一代先進核電技術,建設浙江三門一期和山東海陽一期核電工程,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改進,提高核電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工程設計工作可以先從中外聯合設計起步,逐步過渡到由國內企業自主完成設計,形成中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品牌和批量化建設的設計能力。為儘快提高核電比重,廣東台山採取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建設三代核電機組。採用消化吸收的二代改進型技術,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等核電站。
(三)核電設備製造自主化
核電主設備製造以國內三大設備製造廠家為骨幹,同時發揮其它相關企業的專業優勢,逐步實施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共同建立起較完整的核電設備製造體系。「十一五」期間要形成不低於每年200萬千瓦的核電成套設備生產能力,2010年以後形成每年400萬千瓦的生產能力。
有關核電關鍵設備生產的技術引進工作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自主化依託項目的建設,統一組織對外招標,協調好國內各方力量,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消化吸收工作。對於我國目前尚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要按照以我為主、引進技術、實現國產化的原則開展工作。對於已引進的技術,加快消化吸收進程,儘快轉化為設備製造企業的生產能力。
在設備採購方式上,對於國內已經基本掌握製造技術的設備,原則上均在國內廠家中招標採購。對於少數沒有掌握製造技術,且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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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供應充足、穩定的非關鍵設備,經論證確定後,可對外招標採購。對於一些關鍵設備,要通過「市場換技術」方式,或者對外引進技術,或者與國外製造商成立合資、合作企業提供設備。
在國家核電自主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下,國內製造企業協調一致,分工合作,引入競爭,提高效率,要以秦山二期擴建和嶺澳二期、遼寧紅沿河、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等核電項目為依託,不斷提高設備製造自主化的比例,最大限度地掌握製造技術,努力實現核電設備製造業的戰略升級。
(四)核電廠址選擇和保護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儲備了一定規模的核電廠址資源。除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區開展前期工作已較充分的廠址還有5000多萬千瓦,具體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情況見表3。
表3我國沿海核電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情況
單位:萬千瓦
省份
名稱
規模
備註
秦山二期擴建廠址
2×65
已核准
三門(健跳)廠址
6×100
一期工程已批准項目建議書
方家山廠址
2×100
已完成覆核
浙江
三門擴塘山廠址
4×100
已完成覆核
江蘇
田灣擴建廠址
4×100
已完成覆核
嶺澳二期廠址
2×108
已核准
陽江廠址
6×100
一期工程已批准項目建議書(原方案)
廣東
腰古廠址
6×100
已完成覆核
海陽廠址
6×100
已完成覆核
山東
乳山紅石頂廠址
6×100
需要進一步研究廠址
遼寧
紅沿河廠址
6×100
一期工程4台機組已核准
福建
寧德廠址
6×100
已完成覆核
廣西
防城港或欽州廠址
4×100
已完成初步審查
合計
13個廠址
5946
註:表中建設規模系按原單機容量考慮,由於三代和二代改進型單機容量都有所增加,實際建設規模將大於表中所列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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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04年以來,在廣東粵東(田尾廠址)地區,浙江浙西地區、湖北、江西、湖南等地都開展了核電廠址普選工作,進一步增加了核電廠址儲備。
從廠址條件看,到2020年,表3所列核電廠址容量可以滿足運行4000萬千瓦、在建1800萬千瓦的目標。結合我國能源資源和生產力布局情況,從現在起到2020年,新增投產2300萬千瓦的核電站,將主要從上述沿海省份的廠址中優先選擇,並考慮在尚無核電的山東、福建、廣西等沿海省(區)各安排一座核電站開工建設。
除沿海廠址外,湖北、江西、湖南、吉林、安徽、河南、重慶、四川、甘肅等內陸省(區、市)也不同程度地開展了核電廠址前期工作,這些廠址要根據核電廠址的要求、依照核電發展規劃,嚴格覆核審定,按照核電發展的要求陸續開展工作。
(五)核電工程建設安排
根據核電發展目標,考慮核電項目前期工作、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設備製造自主化和工程建設工期等因素,在2005年開工建設的嶺澳二期核電項目2×108萬千瓦和秦山二期擴建2×65萬千瓦的基礎上,「十一五」保持合理開工規模,「十二五」開始批量化發展。
考慮核電廠址保護和電網布局,以及調整各地能源結構的需求,在核電廠址開發進度和次序上,統籌安排老廠址擴建和新廠址的開發。新的核電廠址要一次規劃,分期建設,逐步實現群堆管理。
「十一五」期間,利用已有技術,並加以改進的秦山二期擴建和廣東嶺澳二期兩個項目可以投產。與此同時,要在引進國外技術,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開工建設浙江三門一期和山東海陽一期兩個自主化依託工程,並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廣東陽江和福建寧德等核電站。
「十二五」期間,「十一五」開工的5個核電項目均可投產。在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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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標準化、批量化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安排一批新開工建設核電項目,可選擇的項目有:廣東腰古、粵東(田尾)、江蘇田灣二期、浙江三門二期、廣東陽江二期、山東海陽二期、遼寧紅沿河二期、福建寧德二期、廣西核電站以及華中地區核電項目等。「十三五」期間,上個五年開工的核電機組均可投產,到「十三五」末(2020年),全國核電裝機容量將實現規劃目標,同時,為2020年以後核電投產打好基礎工業,「十三五」期間需開工建設不低於1800萬千瓦的核電容量。
在「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核電廠址,可在沿海省份的廠址中選擇,也可在一次能源缺乏的內陸省份的廠址中選擇,陸續開工建設。
(六)核燃料保障能力
堅持核燃料閉合循環的技術路線,堅持內外結合,合理開發國內資源、積極利用國外資源的原則,適度超前發展核燃料產業,建立國內生產、海外開發、國際鈾貿易三渠道並舉的天然鈾資源保障體系。
(七)放射性廢物處理
在核電項目建設的同時,同步建設中低放射性廢物處置場,以適應核電發展不斷增加的中低放射性廢物處理的需要。2020年前建成高放射性廢物最終處置地下實驗室,完成高放射性廢物最終處置場規劃。
(八)投資估算
按照15年內新開工建設和投產的核電建設規模大致估算,核電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總量約為4500億人民幣,其中,15年內項目資本金需求量為900億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業自有資金54多億元。
此外,核燃料配套資金需求量較大,包括天然鈾資源勘探與儲備、乏燃料後處理等。資金籌措原則上按企業自籌資本金,銀行提供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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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方式運作。
五、保障措施和政策
(一)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核電企業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通過規劃內核電項目的建設,逐步推進現有國內技術力量和設備製造企業重組,以適應大規模核電建設的需要。核電項目建成後要參與市場競爭,上網電價與脫硫煤電相比要具有競爭力。按國家電價改革的方向和有關規定,核電企業可與電力用戶簽訂購售電合同,自行協商電量與電價。與核電發展相關的科研、設計、製造、建設和營運等環節也要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機制。在核燃料供應環節,建立核燃料生產和後處理的專業化公司,形成與世界核燃料市場接軌的價格體系,為核電發展提供可靠的燃料保障和後處理等相關服務。
(二)加大設備研發力度
成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負責統一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創新,在國內企業實現技術共享;做好核電自主化與科技中長期規劃重大專項的結合,統籌協調先進核電工程設計和設備研製工作;將核電設備製造和關鍵技術納入國家重大裝備國產化規劃,形成設備的成套能力。對關鍵的設備,包括大型鑄鍛件,集中力量,重點突破。
(三)完善核電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法律法規建設
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依法強化政府核電安全監督工作,加強安全執法和監管。加大對核安全監管工作的人、財、物的投入,培育先進的核安全文化,積極開展核安全研究,繼續加強核應急系統建設,制定事故預防和處理措施,建立並保持對輻射危害的有效防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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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十一五」期間繼續開展核電行業標準的研究工作,「十一五」開始,隨著核電堆型與技術方案的確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自己的核電設計、設備製造、建造、運行管理標準體系,為批量化發展核電創造條件;在核電標準化與安全體系完善以前,國家將對參與核電建設、營運和管理的企業資質適當予以控制。
完善核電安全法律法規,儘快完成《原子能法》及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有關核電與核燃料工業的科研、開發與建設、核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健全鈾礦資源的勘探和開採的市場准入制度;強化核燃料純化、轉化、濃縮、元件加工、後處理、三廢治理、退役服務等領域的生產服務業務的市場准入制度或執業資質制度。
(四)加強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核電人才培養
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的思路,重點圍繞核電站的開發、設計、建造、調試、運行、檢修、人員培訓、安全防護等方面,進行相應的科研和配套條件建設,建立和完善核電專業化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全面提高核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水平,為更多企業投資建設核電站創造條件。
我國核電的大規模發展需要大量與核電有關的專業人才。發展核電既是國家戰略,同時又為相關行業和專業人員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施展才華的機會。為實現2020年核電發展目標,國家、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抓住機遇,在科研、設計、燃料、製造、運行和維修等環節,及核電設計、核工程技術、核反應堆工程、核與輻射安全、運行管理等專業領域,大力加強各類人才的培養工作,提高待遇,做好人才儲備。重點在清華、上海交大、西安交大設置核電專業,編撰修改核電教材,培養核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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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稅收優惠及投資優惠
1、國家確定的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和國內承擔核電設備製造任務的企業,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實施進口稅收政策;核電投產後,對核電企業銷售環節增值稅,採用現行辦法,先征後返。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2、國內承擔國家核電設備製造自主化任務的企業,進口用於核電設備生產的加工設備和材料,核電工程施工所需進口的材料、施工機具,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後確定。
3、核電自主化依託工程建設資金籌措以國內為主,原則上不使用國外商業貸款及出口信貸。國家根據可能,對自主化依託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從預算內資金(國債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核電企業採用發行企業債券、股票上市等多種方式籌集建設資金。
4、規範核電項目投資行為,對核電項目所需資本金,均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按工程動態總投資不少於20%籌集。
(六)核燃料保障、乏燃料後處理及核電站退役基金
1、為保證核燃料的安全穩定供應,要建立天然鈾資源保障體系,並制定方案徵收乏燃料後處理基金。「十一五」期間啟動有關研究工作,爭取在2010年前開始實施。
2、為保證今後核電站「退役」順利進行,電站投入商業運行開始時,即在核電發電成本中強制提取、積累核電站退役處理費用。在中央財政設立核電站退役專項基金帳戶,在各核電站商業運行期內提取。有關費用徵收標準和執行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防科工委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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