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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傳經送寶《血的神話》(連載十)

—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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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文經等人在楊家公社殺了鍾佩英母子之後,8月17日,又在四馬橋召開了全區「紅戰士」(「紅聯」)負責人會議。在這個會上,鍾佩英的身份已經發生了天地翻覆的變化,成了寧遠反革命暴動總頭子鄭元贊的小老婆、國民黨潛伏下來的女特務、楊家公社四類分子暴動的總指揮。而所謂鍾佩英指揮四類分子搞暴動,鄭家大隊貧下中農革命警惕性高,及時發現鎮壓了的故事,經蔣文經等人繪聲繪色一番演繹,聽得與會者如醉如痴,甚至還有幾分遺憾:為什麼自己公社就沒有出個鄭元贊,出個鐘佩英呢?要是有的話,那該多好啊!

會議結束以後,18日,19日,蔣文經等人受大平嶺公社和洪塘營公社邀請,專程到這兩個公社「傳經送寶」。

①在處遺工作組的材料中,筆者看到如下一段文字:鄭國志,男,1945年出生,成份地主,主要問題:1.為了保存自己和家人,親手殺害1名地富分子;2.捏造事實,整理多名被殺人的假材料,為幕後指示者和殺人兇手開脫罪責。

②這四個區是清塘區、壽雁區、梅花區、橋頭區。44

洪塘營公社位於道縣東南部九嶷山系的層巒疊嶂之中,現在叫洪塘營瑤族鄉,是一個以瑤族為主體,瑤、漢人民混居的地區,不過這裡的瑤民基本上已經漢化,如果他們自己不說是瑤民,你一點都看不出來。該公社在道縣37個公社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少,自然條件也比較惡劣,山高谷深,岩基裸露,土層瘠薄,素有「洪塘無水,峻岭有峰」之說,人民生活比較困難。有一首民謠流傳至今:「有女莫嫁瑤山窩,終年挨凍又挨餓;住的木板茅草屋,吃的紅薯玉米它。」指的就是這個地方。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為什麼這個公社打光棍的男人特別多。文革殺人事件中,該公社殺人奪妻的案件發生得最多,其中恐怕也有一點因果關係。

公社駐地洪塘營圩是道縣地勢最高的圩場,海拔800米以上,1986年我們到洪塘營採訪時,眼前的圩場僅有橫街一條,街道房屋都很破舊,甚至還有一點點衰敗。山風掠過四周裸露的岩山,使人不由自主生出一種淒涼之感。

接到蔣文經等人送來的「革命真經」,(1967年)8月20日,洪塘營公社抓促領導小組組長、公社武裝部長賴興好召開了全社各大隊支部書記、民兵營長、治保主任、貧協主席「四巨頭」會議。賴在會上大肆渲染蔣文經等人的謠言,介紹楊家公社鄭家大隊的殺人經驗(原文是「鎮壓四類分子暴動的經驗」),宣布「最高法院就是貧下中農」,對於「調皮搗蛋」的地富分子,只要貧下中農同意殺就可以殺,並點名指示紅花大隊殺人,「帶動全公社的對敵鬥爭」。

會後,紅花大隊率先殺3人,各大隊陸續跟進,五天之內,共殺43人。

8月26日,洪塘營公社「三結合革命亮相干部」、公社副書記盤家瑞再次亮相,再次召開全社各大隊「四巨頭」會議。盤副書記在會上點名批評了一些「思想保守,行動遲緩」的大隊,重點表揚了「行動快,殺人多」的紅花大隊,號召各大隊,外學鄭家,內學紅花。會後,各大隊積極行動,掀起了全社的殺人高峰;當天便殺47人。有些在會上受到批評的大隊很不服氣,積極行動,迎頭趕上。如佳竹洞大隊,原來沒有殺人,支書王建喜、民兵營長蔣漢德等人在公社受到批評以後,回到大隊馬上就召開生產隊以上幹部會議,貫徹公社8·26「四巨頭」會議精神,要各生產隊就在會上摸底報名單,名單拿出來以後執行不過夜,立即派民兵分頭抓人,當晚便將12個「階級敵人」鎮壓了。第二天清早即打電話向公社報喜。

接著,27日,全公社又殺86人。

賴興好、盤家端等人坐鎮公社,守在電話機旁指揮全局。

東江源大隊是盤家端的點,經他指示、批准,殺了13個人。

洪塘營公社文革「殺人風」中共殺187人(其中自殺5人),僅8月26、27兩天就殺了133人,占殺人總數的71%。該公社殺人最多的是紅花大隊,共殺42人,占全社殺人總數的22.5%。該大隊一個名叫李博清的殺人兇手,殺人上了癮,每次殺人都主動要求參加,不讓去還不行,該大隊先後三次殺人,李博清每次都參加了,親手殺害21人。從筆者掌握的材料看,整個道縣文革殺人事件中,親手殺人最多的應當是他。壽雁區唐家公社那個殺人冠軍雷康古有水分,貨真價實的冠軍應當歸李博清。李博清當時已經40出頭,在當時的道縣應當算是個半老頭子,那個時候人的壽命相對要短一些,50歲就喊老倌子,60歲不為夭折,70歲就是古稀之年,筆者查了一下,道縣一些出名的殺人兇手,年紀一般都在20歲左右,大的不過30出頭,40歲以上的殺人兇手,除報復殺人、謀財害命、殺人奪妻這幾種情況外,還真的少見。究竟什麼原因使得李博清對殺人表現得如此積極呢?處遺工作開始以後,李博清因多次主動要求殺人,45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被逮捕法辦。專案組的同志要他交代殺人動機,他的回答竟然是:「為了多賺兩個工分。」乍一聽,覺得荒誕無稽,難以置信,仔細一想,卻又在情理之中。假如殺人成了一種革命行動,不但不要負責任,而且還有錢發、有糧食分、有工分記,這樣的便宜人,願意去殺的恐怕不在少數。筆者有幸親歷過文化大革命,記得當時在學校里,每當有機會觸及牛鬼蛇神肉體的時候,廣大革命師生無不歡欣鼓舞,躍躍欲試。開始的時候,這種痛毆「階級敵人」的行為多少還有一層嚴肅的面紗,被看成是一種階級義憤和革命行動,到後來幾乎成了單調枯燥生活的一種調味劑,有些調皮搗蛋的同學把它戲稱為打便宜人。便宜人可打,亦可殺,關鍵在於便宜到什麼程度,可打不打不革命,可殺不殺三分罪。採訪中,筆者曾向當地有關幹部請教過這樣一問題:洪塘營公社大多數大隊殺人都不是很多,少的一、二人,多的不過二十餘人,為什麼紅花大隊表現的如此突出呢?一位負責處遺的同志這樣回答:「紅花大隊離公社很近,大約只有里吧路的樣子,狗叫的聲音都聽得到。這種地理位置,使得該大隊幹部與公社領導聯繫非常密切。『亂殺風』中,公社盤家端、賴興好等人把這裡樹成一個階級鬥爭的點來抓。他們多次到大隊現場辦公,督促殺人,這是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紅花大隊一直都是公社的先進大隊,各項工作都走在前面,殺人也是一樣,只能比別的大隊殺得多,不能殺得少。當時煽動殺人,不像我們今天這樣赤裸裸地叫殺人,而是說鎮壓階級敵人的暴動,保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路線,保衛紅色政權等等,是作為政治任務下達的。所以紅花大隊的幹部積極帶頭行動。當時的大隊支書陳明鳳就親自充當殺人兇手,帶頭殺人。大隊貧協主席,叫個楊隆寬的,當時25歲,猛得很,每次殺人,都背著一桿鳥銃,沖在最前頭,並且親自殺人示範。大隊民兵營長鄒景桂當時在公社民兵自衛隊當隊長,帶著自衛隊的民兵到處支援殺人。這個人品質壞得很,不但殺人而且還乘機強姦、輪姦被害者妻女。幾個為主的幹部帶了頭,其他幹部還能不動手?大隊幹部、生產隊幹部帶了頭,群眾還能不動手?第三個原因就是,紅花大隊殺人的面放得比較寬。當時這個『亂殺風』,說是亂殺,實際上還有界線的。界線一突破,人數就要成倍的向上翻。打個比方你就明白了,如果定了只殺分子不殺子女,無論哪個大隊最多也就只殺得十幾個;如果說子女也殺,人數馬上就翻上去了;如果說只殺男的,婦女、小孩不殺,怎麼殺也殺不到四十多個人,如果要斬草除根的話,無論哪個大隊殺四十個人都是少的。同時,還有一些人為了殺人奪妻,不留後患,把女方的家人也就殺得比較徹底。另外一方面,紅花大隊不但殺地富,而且還殺了一些所謂『走資本主義道路的貧下中農』,說白了就是,在外面搞副業不給隊上交錢的,在生產隊出工偷懶耍奸的,或者不服幹部的領導,跟幹部鬥著乾的,這些事情現在看來都是小問題,在當時,一上綱上線,就成了走資本主義道路,挖社會主義牆角,對抗黨的領導,這都是砍腦殼的事啊!這三類人加起來,紅花大隊只殺了42個人,要講還算是政策水平掌握得好,要是盡得量殺,起碼還要翻一番。當時紅花大隊殺人已經出現不斷擴大的狀態,第一批,8月21日,3人;第二批,8月24日,12人;第三批,8月27日,20多人。幸虧上頭剎車剎得快,紅花大隊8月21號開始殺人,到8月28號打止,只殺了7天。據說還準備再殺一批,8月29號,47軍6950部隊進駐道縣,打來電話不准再『亂殺人』,當天晚上,賴興好在公社主持在家的脫產幹部開會,傳達47軍制止殺人的電話會議精神,並分頭通知各個大隊。

紅花大隊隔公社近,接到電話後馬上就封刀了,以後再沒殺人。但盤家端的點東江源大隊不知道為什麼給漏掉了,沒有通知到,結果這個大隊在8月30號上午,又殺了9個人,本來只殺十幾個的,這下子變成23人,成了公社的第二名。這次處遺中,有人反映是有人故意這麼做的,好讓東江源抓緊時間再殺一批。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缺乏有力的證明,因此也就否定了。」

然而,洪塘營公社文革殺人的情況,最讓我們震驚的,或者說最具特色的不是「殺人最多」的紅花大隊,也不是「抓緊時間再殺一批」的東江源大隊,而是處於中游水平的黃家塘大隊。這個大隊殺人居然不是公社幹部指示的,而是一個名叫鄧永裕的公社電話員指示的。當時在46

洪塘營鄉處遺工作辦聽到這個情況時,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感到非常意外。由於洪塘營距縣城比較遠,交通不太方便,我們到洪塘營採訪,來得比較晚,此前已經在縣城附近的幾個區社採訪過,紅花大隊那種情況,東江源大隊那種情況,見得非常多,公社領導開會指示,大隊幹部開會貫徹,貧協和民兵組織具體執行,可以說是道縣殺人事件的一種基本模式,黃家塘大隊的這種情況還真的少見。在我們採訪中是第一次聽到,常言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公社電話員,充其量就是個縣郵電系統的契約工,跟民辦教師的性質差不多,他憑什麼「指示」殺人呢?下面的大隊又憑什麼聽他的呢?我們問處遺辦的同志:「是不是哪個公社領導指使鄧永裕傳達的指示呢?」該同志回答道:「不是的,純粹是他自己的個人行為。你們這個想法我們一開始也有,經過反覆調查,確定沒有任何一個公社幹部指使過他,純粹是他自己坐在電話機旁沒事幹,吃飽了撐的,看到別的大隊都殺了,黃家塘大隊一直沒有行動,就打過一個電話去指示殺人。」

於是我們決定把原來的採訪計劃調整一下,立即去黃家塘村。黃家塘大隊(村)位於洪塘營公社最北面,與蚣垻公社毗鄰,東邊是貓兒山,西邊是楓木山,它就在兩山夾峙的馬鞍形上。從地理位置上看,似乎是整個公社距縣城最近的地方,實際上交通並不便利。當時整個道縣東南部只有一條簡易公路,叫道坦公路,從道江鎮到湘源錫礦的坦水坪,全長60多公里,主要是為運送湘源錫礦的礦石而修築的,當然沿線村鎮也跟著得到交通之利。公路起於縣城東郊的上關村,向東南通過蚣垻圩,越過泡水到後江橋,從後江橋轉向東行,再次越過泡水到四馬橋圩,從四馬橋圩轉向南,沿泡水中上游的山谷到坦水坪。沙石路面,路況不是很好,車行起來,黃塵滾滾,顛簸得十分厲害。公路距洪塘營圩最近的地方叫東江腳,從這裡分叉出一條更加簡易的公路,通到洪塘營圩。從洪塘營圩到黃家塘有大約15里山路要走,不算險峻,卻也蜿蜒曲折。我們就是走這條路線到黃家塘村去的。實際上要直接去黃家塘村,還有一條路可走,路近一些,也相對平坦一些,就是不經過洪塘營圩,在四馬橋圩下車,渡過泡水,步行20餘里便可到達。我們離開黃家塘村回道江鎮走的就這條路。但去的是時候,我們並不知道這條路,甚至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麼一個黃家塘村。

大約半下午時分,到了黃家塘村(大隊)。由於來得倉促,事先準備工作不充分,採訪很不順利。接待我們的大隊幹部對我們這些不速之客明顯不太歡迎,嘟嘟囔囔地說:「雙搶大忙的,好多要緊的工作都搞不贏,搞這些空事干哄門(什麼)?」好在我們早有心理準備。道縣文革殺人事件有大量黨員、幹部,特別是農村黨員、幹部被捲入其中,相當數量的基層幹部,對於這一次的處遺工作是不理解、排斥、甚至對抗的,特別是那些手上或多或少沾有鮮血的人更是如此,他們本能地把我們看成是找麻煩的人,所以每次下去採訪,一定要事先做好鋪墊工作,工作做得不到家,都要碰釘子。對黃家塘村的採訪當然也不例外,臨時起意,倉促而來,要是一帆風順,那倒奇怪了。不過,不順利並不等於一無所獲。七七八八的事情就不講了,直接講採訪結果。

事情還得從8·20公社殺人動員會說起,那天,黃家塘大隊支書祝玉亮等人在公社開過會,回到大隊,幾個人研究了一下,感到本大隊的幾個地富分子還沒有「調皮搗蛋」到非殺不可,決定集中管制起來,以觀後效。因為黃家塘跟公社離得比較遠,平時聯繫不是很密切,公社派下去「檢查工作」的幹部也把它給忽略了,所以一直到8月25日,其他大隊都行動了,該大隊忙著「促生產」,忘了「抓革命」。這個情況被公社電話員鄧家裕發覺了。他雖然不是公社領導,但坐在總機旁邊插接電話,公社和各個大隊來來往往的電話,都可以監聽得到,(那個時候,電話員又叫機線員,就是類似機要員的意思,要政治十分可靠的人才能擔任)所以對全公社殺人的情況了如指掌。

據鄧家裕說:「我因為發覺黃家塘一直沒有行動,又曉得公社要開總結評比會,害怕他們受批評,出於一片好心,打過一個電話提醒他們,沒曾想到他們把殺人的責任都推到了我身上,說是我指示的。我一個公社電話員,連個半脫產的幹部都算不上,憑什麼指示殺人?」47

鄧家裕問得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黃家塘大隊幹部群眾的說法有一點點不同之處。當時接聽電話(原)大隊會計祝重成說:「(1967年)8月25號中午,我在大隊部值班,公社『殺人辦』主任鄧家裕打過電話來,問我們大隊為什麼還沒有行動,批評我們拖了全公社的後腿,強行要求我們馬上行動。我接到電話以後,馬上向支書祝玉亮、大隊長祝玉省他們做了匯報。大隊上專門開了一個會,拿出了一個名單,決定殺5個地富分子。還打電話向鄧主任作了匯報。第二天早晨,鄧又打過電話來,是支書祝玉亮接的,說我們大隊跑出去的兩個地富(實際上是地富子弟)在十區(蚣垻區)被抓住了,要我們派人去接。祝支書問,接回來怎麼處理?鄧主任說,在路上幹掉算了。所以這兩個人也殺掉了。後來,8月27號在公社開過會以後,因為大隊上還關著幾個地富沒有處理,我們又把電話打到公社,請示鄧主任殺不殺,鄧主任指示說,統統給我殺了。就這樣又殺了3個。」

附帶說一句,鄧家裕對「殺人辦主任」這個頭銜,堅決予以否認,他說:「什麼牌子不好叫,叫個殺人辦公室主任,我再蠢也沒有蠢到這個程度。」好在這個問題無關宏旨,殺人辦主任也好,其他什麼辦主任也好,還有什麼司令啦,政委啦,院長①啦,叫什麼都可以,關鍵是黃家塘大隊貧下中農就是這麼直觀理解的。如此看來,黃家塘大隊殺人情況與其他大隊並無本質區別,說它有特殊性,僅僅特殊在別的大隊指示殺人的是「正牌貨」,而指示該大隊殺人的是個「冒牌貨」而已。不過,有一個情況祝重成沒有說,那就是當天(8月27日)晚上,他打電話向鄧家裕請示:「有些人雖然不是地富,但是不好好在生產隊參加生產,在外面打流,走資本主義道路(搞副業),這號人殺不殺得?」鄧家裕答覆道:「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都可以殺!」祝重成拿到指示以後,第二天就帶人把本大隊在外地搞副業的中農社員祝重道抓了回來,騙他交出錢財之後,將其殺害,並順便奪了他的老婆。

此案在本次處遺工作中被定為殺人奪妻案。

大平嶺公社的殺人情況與洪塘營大同小異,相比而言殺人稍少一點。具體殺人情況,後文中有幾個案例可作參考。

①筆者在一份關於鄧家裕在文革「亂殺風」中所犯罪行的原始材料上,看到這樣一段文字:鄧家裕,男,1933年出生,貧農,黨員,洪塘營公社電話員,鄧在文革亂殺風中自稱「公社貧下中農最高法院」院長,多次參與殺人活動,親自打電話給黃家塘等大隊,指示批准殺23人,親手用鐵絲捆綁5人,用繩索捆綁5人。48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血的神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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