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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榮治下 王登朝二審結果未宣抓一批人 又有百名網民現場聲援

備受關注的「維權警員」王登朝一案星期四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二審。王登朝原為深圳警局羅湖分局三級警員。去年3月他因籌備大型民主集會被抓。11月,深圳法院以妨礙公務罪和貪污罪對他判刑14年,王不服,提出上訴。星期四的二審沒有當庭宣判。法庭外集聚了大批聲援者。

圖片:王登朝妻子李彥婷哭著被人扶出法庭(志願者提供)

百名網民圍觀聲援

星期四上午9點半左右,庭審還未開始前,王登朝的家人和眾網友們都來到羅湖區中院門前,現場一位楊姓網民告訴本台記者近百人士到處聲援:現場被抓了一批,現在又來了一批,應該有上百人。這裡都不讓進,我前天都來報過名也不讓進。他們用內部的人,國保的、保全的,把名額占光了。

王登朝的妻子李彥婷帶著孩子一早來到現場,他七個月大的兒子手上舉著「還我爸爸」的標語,。李彥婷向本台表示:我現在第一我精力有限要看好小孩,第二我經濟也有問題。

記者:現在小孩是誰帶?

李彥婷:現在孩子是我來帶,我現在沒有工作,生活只能靠我爸媽這邊。

中午前後家屬及律師進入法庭,據了解在裡面法官幾乎沒有給律師和王登朝辯護的機會,最後律師及家屬哭著被趕出了法院。現場的網民高喊著「王登朝無罪」。

李彥婷當晚七點多告訴本台記者,法官最後沒有宣布結果。王登朝最後說:"我自己無罪,你們判我多少年,甚至活埋了我,我都無所謂」。

據描述現場至少停著4輛警車和一輛大巴車。上午10點隨著圍觀網民的增多,當局出動了近百名的武警便衣將法院入口圍住,雙方幾度發生衝突,當局強行將人群驅散,有一位網民與便衣人員扭打在一起。多名便衣人員手持攝影機對舉牌聲援的民眾進行拍攝。

也到現場聲援的律師唐吉田告訴本台記者:那是非法的審理,沒有提早三天向王登朝發出出庭通知是違法的,青島他們用很多精力抓人搶東西,還把家屬推到。我覺得從現在來看庭審沒有任何合法性,他們(當局)做出的原審判決也沒有任何的法理依據,現在這樣興師動眾對家屬對圍觀人群包括對律師的非法行為只能印證了他們對王登朝的陷構是見不得光的,包括他們在現場搞得一些人攝影跟蹤。還有,旁聽的人大部分不是關心案件的親屬和網民,而是保全公司這些無關人員。

今年38歲的王登朝是陝西人,在深圳當警察。與他有深度接觸的一位網民描述他上大學的時候感受到社會的不公義,參加工作後的他這樣的感受更為深刻。他從去年開始貸款印製了1500件的文化衫,並製作了許多小卡片、傳單到街頭分發。

去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87周年他計劃在蓮花山進行一系列的活動,但在3月8日他已被下令抓捕,去年11月26日被法院以所謂「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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