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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前夕二名薄案關鍵證人起訴中共的公安機關

—遭薄熙來秘密整肅的中國重慶富商李俊聯合北京著名律師李莊起訴重慶市警局沙坪垻分局

遭薄熙來秘密整肅的中國重慶富商李俊聯合北京著名律師李莊起訴重慶市警局沙坪垻分局

圖為逃亡在海外的原重慶俊峰集團董事長李俊(右)、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左)

近日加拿大的原文匯報記者姜維平披露,逃亡在外的原重慶俊峰集團董事長李俊委託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法人羅皓代表他起訴重慶市警局沙坪垻分局。而原北京著名律師李莊以委託代理人和該公司副總身份介入,李莊派出的兩名律師已先後到達重慶高院和一中院,但高院沒有接申訴狀,中院只是留下了文字材料,對方稱需等待上級指示才能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而目前正是中共兩會前夕、薄熙來案審理前的敏感時期,李俊起訴重慶公安消息令外界注目,無疑是加重薄案處理的一個重要砝碼。而李俊自己堅信他的案子能夠平反,他不想再流亡海外,希望返回家鄉。而介入李俊起訴案的李莊,也在去年底向重慶提出申訴,目前也在等待之中。

姜維平披露李俊起訴重慶警方最新消息

薄熙來的死敵、原文匯報記者姜維平撰文披露:重慶消息人士稱,2月28日,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法人羅皓,代表李俊起訴重慶市警局沙坪垻分局,李莊以委託代理人和該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進入角色,他派出的兩名律師已先後到達重慶高院和一中院,雖然受到相關人員的熱情接待,但高院沒有接受申訴狀,而中院人員只是留下了文字材料,他們說,需要等待上級指示才能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而據起訴書來看,李俊請求依法撤銷《渝公沙刑追繳字【2010】16號》追繳決定書、請求依法撤銷《渝公沙刑追繳字【2011】2號》追繳決定書、確認被告扣押原告公章的行為違法、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財產6680.38萬元、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6957.66萬元、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姜維平介紹李俊堅信俊峰的冤案能夠平反,他不是「黑老大」。俊峰是照章納稅的民企,它是被薄王包裝虛構的黑社會,一切誣陷不實之詞必須推倒,王立軍對他下達的通緝令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的,必須撤銷。他不想再流亡海外,將返回家鄉重慶,全力把俊峰企業辦好。

相關的信息,姜維平3月1日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公示,引起民間關注。南京的朱曉峰律師認為好戲連連,新浪認證的攝影師辰辰、攝影師王麒小號都表示支持李俊起訴,討回公道,獲得國家賠償。

李俊被構陷黑社會大佬後走上逃亡之路

重慶李俊曾經是重慶最富有的商人之一。投資涉足領域廣泛,包括房地產、加油站、夜總會、金融業和酒店管理,年收入總額約10億元人民幣(合1.59億美元)。他向媒體估計,當時自己的總資產約有45億元人民幣。

在2009年重慶掃黑風波高潮之際,李俊開始感到危險在逼近,將公司所有權轉讓到哥哥李修武和外甥台士華名下,而之前他們只是底層員工,月薪8千。他為保護妻子與兩女兒,與妻子離婚後逃離重慶。同年12月4日李俊悄悄潛回重慶家中,被警方逮住,以涉嫌行賄等罪遭羈押,他被要求承認是黑社會的老大,犯下行賄、販賣槍枝、組織賣淫、放高利貸以及支持非法宗教組織等罪行,並遭殘酷的行刑逼供。

2010年2月10日,李俊受刑訊逼供幾周後被專案組告知,如果他願為他購買的香格里拉地塊向軍方支付4004.34萬元人民幣作為補償的話,就可免受皮肉之苦。同年3月5日,他繳「罰款」後獲釋。專案組撤銷案件決定書,稱其應被視為良好公民,沒有什麼犯罪證據。而跟他有關的警方審訊人員拿到軍方單位給的10萬元獎金。

獲得自由後的李俊被匿名提醒,可能很快再次被抓,於是同年10月他計劃從大陸另一個城市逃亡香港。剛抵港之際,10月23日30多名包括他的妻子、家族成員、員工都被警方逮捕。同時扣押了俊峰集團包括原告在內的各個子公司的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等61枚公章,致使原告不能正常經營。捕手他資產的哥哥和外甥分別被判18、13年,其他人則被判數月至幾年不等的刑期,政府沒收他幾乎所有的財產。

薄案審理前薄黨紛被拋出李俊出擊加重砝碼

上個月,大陸多家官媒報導了前重慶書記薄熙來案將於28日開審消息,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儘管人民網旗下的《環球時報》英文版28日凌晨否認,並稱薄案可能要等到3月舉行的兩會(全國人大、政協)後才審理,可能會連審10天。不過,當天許多中外媒體一早還是照舊蜂擁趕至貴陽中院守候。事後貴陽中級法院不得不開新聞會回應媒體,並允諾審理薄案前將會提前3天公布。

前不久,薄熙來在獄中「絕食」等假消息,姜維平表示根據自己獲得可靠消息,絕食是「保薄派」故意放的假消息,想要贏得別人的同情。薄熙來在獄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坦白他的問題。

近日大陸媒體因為李雙江兒子李天一涉嫌輪姦一案,連番炮轟曾經跟薄熙來手挽手唱紅歌的李雙江夫婦,有評論認為這是習近平陣營拋出中共將軍級「紅歌王」李雙江明顯跡象。

另外,最近中南海有意通過黨的喉舌新華社等釋放大量有關薄黨核心成員趙本山的貪腐證據,有評論認為這些都是習近平陣營釋放對薄黨的清理會隨時「再升級」的信號,用以回擊薄黨放風,說明中共高層博弈仍相當激烈。

而目前正是中共兩會前夕,輿論聚焦之際,李俊此刻提出起訴,無疑是對將開審的薄熙來案,加重砝碼。

李莊加盟李俊案將有更多看點

重慶掃黑案中最著名的要數北京律師李莊案,這是一向被視為司法界標杆性的案件。李莊走過第一季、第二季,於去年年底,李莊開始真正上演第三季。原本一直沒有動靜達一年之久的李莊案申訴案,於去年年底開始突現重大突破而峰迴路轉。不僅大陸最高檢察院約談李莊表態後,重慶一中院也約談李莊,北京最高檢和重慶一中院都向李莊承諾將依程序辦事。大陸眾媒體包括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新華社又開始蜂擁而至,聚焦李莊案並進行大幅度報導。

李莊第三季高調亮相,與此同時重慶也大掀翻案風,據悉迄今為止,已有近900名不同程度被錯誤處理的重慶警察得到了平反。

目前李莊除了申訴自己冤案外,還繼續代理龔剛模案,同時他還接六、七十件其他案子,基本上是屬於明顯的冤假錯案,或明顯的刑訊逼供案。這次再加盟李俊案,外界相信由於李莊的介入,此案將增加很多的看點。

附:行政起訴狀

原告: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皓

住所地:重慶市沙坪垻區石井坡216號電話:187#30578#0

委託代理人:錢渝明男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行政總監

電話:159#23270#1

委託代理人:李莊男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電話:139#01283#2

被告:重慶市警局沙坪垻區公安分局法定代表人:陳江渝

住所地:重慶市沙坪垻區小龍坎新街43號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渝公沙刑追繳字【2010】16號》追繳決定書。

2、請求依法撤銷《渝公沙刑追繳字【2011】2號》追繳決定書。

3、確認被告扣押原告公章的行為違法。

4、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財產6680.38萬元。

5、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6957.66萬元。

6、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9年12月重慶市警局以涉嫌行賄等罪將重慶俊峰集團董事長李俊羈押,關押3個月後的2010年3月5日,逼迫其認繳4004萬元補償,之後,重慶市警局出具了撤銷案件決定書並將李俊釋放,2010年8月24日,李俊因公需要出國,經申請,公安機關為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並由重慶市江北公證處出具第8471號公證書。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抓捕俊峰集團包括李俊在內的集團員工30餘人,同時扣押了俊峰集團包括原告在內的各個子公司的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等61枚公章,致使原告不能正常經營,在案件偵辦以及公章被扣押期間,被告違法事實如下:

1、被告2010年12月8日做出了《渝公沙刑追繳字【2010】16號》追繳決定書並於2010年12月9日收繳原告6140.38萬元;

2、被告2011年2月做出《渝公沙刑追繳字【2011】2號》追繳決定書並於2011年2月24日收繳原告540萬元;

3、2011年6月16日,被告暫扣原告資金2億元。

被告沙坪垻公安分局以原局長郭維國、王智等為核心的「091-1012專案組」的上述違法行為,不僅使原告遭受1939.27萬元的利息損失,而且也使原告因此而經營停滯和在建的工程項目被迫停工,直接導致延期交房,並因交房延期而已付、應付共計4298.39萬元的違約金損失和客戶退房的損失(退房損失待行計算)和巨大的商譽損失,同時因工程款支付延期而向施工單位補償、補貼720萬元。在公章被扣押、資金被暫扣期間原告被迫調價造成的損失正在計算和評估,具體損失數額待另行追加。上述僅已計算出的各項損失就有6957.66萬元之巨。

原告重慶市俊峰置業有限公司是依法設立、合法經營的民營企業,自成立以來依法納稅、按章經營、不但從無違法而且連年獲得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等多項榮譽,甚至沙坪垻區人民法院的判決也確認原告俊峰置業有限公司與其所偵的涉黑案無關,然被告在辦理上述與原告毫無關係的案件時,卻針對合法企業俊峰置業有限公司實施上述沒有《刑事訴訟法》明確授權也無任何其他法律依據的上述行為,其行為使企業遭受了重大損失。因公章被扣押和原告原法定代表人李少平因受涉黑案的影響而不能正常行使公司法人意志,造成公司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維護,2012年12月17日原告已更換法定代表人,現為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依據《行政訴訟法》《最高法院關於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向貴院起訴,望判如所請。

此致

重慶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大紀元記者駱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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