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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傑遺言:即便你爭到死緩 他們也要弄死我

王少光說,在他輾轉拿到當年湘西地方政府在曾成傑非法集資詐騙案尚未正式立案,就將三館公司賤價變賣的一份內部資產評估表格時,他感到這個案子還有希望。但作為案件當事人的曾成傑卻說出了一句令他意想不到的話:「王律師,我感覺這件事情可能不行了,後面有很強大的力量在操控,即便你能為我爭取到死緩,他們也要弄死我。」

曾成傑被執行死刑的「悄無聲息」,成為一個由頭,使曾成傑身負的非法集資詐騙案重新回到公眾視野。在司法公正被不斷提及的今天,公眾對於這樁已經眾所周知的死刑案,已經從人文關懷的討論層面,上升到了對案件中諸多疑點的討論。

最後一面

據曾成傑的律師王少光回憶,最後一次見到曾成傑,是在今年5月27日,因為找到了自認為對曾成傑比較有利的新證據,王少光一邊與最高法院負責此案的康瑛法官聯繫,一邊來到長沙市第二看守所,將這個好消息告訴曾成傑。

看守所里的曾成傑,似乎已經對自己的案子不抱希望。王少光說,在他輾轉拿到當年湘西地方政府在曾成傑非法集資詐騙案尚未正式立案,就將三館公司賤價變賣的一份內部資產評估表格時,他感到這個案子還有希望。但作為案件當事人的曾成傑卻說出了一句令他意想不到的話:「王律師,我感覺這件事情可能不行了,後面有很強大的力量在操控,即便你能為我爭取到死緩,他們也要弄死我。」

至於所謂的「他們」究竟是誰,強大的幕後黑手來自何方,曾成傑並沒有指明,但律師也透露,確實有湘西政府領導曾在內部會議中說過:「不判曾成傑死刑,湘西打擊非法集資就沒有成功」這樣的話。

「見了他之後,我心裡也很沉重。由於之前剛剛鬧出了他在看守所中打警察的事情,那天見到他時,看到在他身上原本的手銬腳鐐中間,還加了一段只有50厘米長的鐵鏈,讓他連腰都直不起來。」王少光說,自己也曾問過曾成傑,為什麼在這個節骨眼上還鬧事打人,曾成傑告訴他,當時那個警察有意激怒他,他們隨後發生了爭執,但他沒動手。後來看守所方要他針對此次「惡性事件」寫檢查,必須承認打人了,一開始曾成傑死活不干,還因此被看守所上了大銬(一種刑罰,將人四肢吊起,身體懸空),不堪重刑折磨,曾成傑最終寫下了書面檢查,承認毆打警察一事屬實。

「曾成傑後來告訴我,說他可能中了圈套。管教幹部拿到他的檢查後,說了這樣一段話:信不信,這就是給你執行死刑的憑證,憑這個我們就能弄死你。以前也有人像你一樣,死刑很快就核准執行了。」一聲嘆息之後,王少光表示,作為一名律師,自己知道什麼事情都要講證據,無奈現在這些事情都已死無對證。

風光厚葬

7月17日,在曾成傑被執行死刑5天後,新邵縣平靜的小村子裡響起了震天的炮仗聲音,瀰漫在空氣里的硫黃味連同現代交響樂隊的吹打聲一起,沿著曾成傑生前為村里修建的直通鎮裡的「成傑路」飄散到很遠。同一般的死刑犯不同,在領回了父親的骨灰後,曾氏兄妹在大伯的經濟支援下,請來了四里八鄉的遠親近鄰,及各路媒體,為父親舉行了隆重的葬禮。

山路上通往曾成傑舊宅的每一處轉角,均在顯著處豎起了一塊標有「曾成傑故居」的木牌,曾成傑的女兒曾珊告訴記者,這是怕有些來參加葬禮的人找不到。村口,一座巨大的紅色充氣拱門赫然眼前,腳下通往舊宅的路也被鋪上了紅地毯,使記者有一瞬間的錯覺,以為這裡是在辦一場某酒店的開業儀式。再定睛一看,大紅拱門上貼著幾個黑白大字:「沉痛悼念曾公維亮遇害早逝」,王少光告訴《新民周刊》,曾維亮是曾成傑族譜中的名字。除此之外,一些為曾成傑喊冤的條幅,在路上拉得比比皆是,如:「資產大於債務,被判死刑,怪哉!」曾家小院的院牆上,疊滿了花圈。

不出記者所料,葬禮中的悼念環節,儼然已經變成了替曾成傑翻案的誓師大會。先有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對曾成傑一生慷慨仗義的為人高度讚揚,又有曾成傑的律師王少光上前發言,陳訴了曾案中一些他看來存在問題的細節,最後曾成傑的兒子曾賢當眾表示,要繼續追查真相,為父昭雪。王少光後來告訴記者,曾成傑為人耿直講義氣,以前做企業家的時候,先為村里修了路,又建了希望小學,鄉里鄉親誰家有困難也經常慷慨相助,因此,雖然除自己之外,今天葬禮上的大多數人其實並不了解曾案原委,但他們還是對曾成傑被冤死一事堅信不移。當然,這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曾成傑被執行死刑沒有事先告知家屬,實在有些蹊蹺,也讓人們在主觀上更傾向於相信曾案另有隱情。

層層疑團

在王少光看來,曾成傑案中最大質疑點,莫過於對其資產、債務的核算。王少光指出:在曾成傑任總裁期間,三館集團融資本金7.1億元(融資本金8.2億元扣除1.1億元客戶獎勵),而三館集團僅直接投資成本就達7.7億元(不包括房屋銷售、租賃、管理費、稅收和1.1億元的客戶獎勵等等),大於融資本金0.6億元。湖南高院二審判決不管融資款的實際用途,將融資本金全額的8.2億元都認定為集資詐騙。而根據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用於合法經營的部分不屬於詐騙。這是王少光在曾成傑二審被維持原判死刑後,找到的最重要證據。而在該案二審判決後,曾珊也在微博中提出:當地政府違反法定程序將三館公司當時(經資產評估和清產核資)價值23.8億元(現在價值超過40億元)的資產,低價變賣給自己的獨資公司,並以其低價變賣的結果認定三館公司資不抵債。

另外,在王少光向記者出示的二審判決書91頁掃描件中,記者看到,專案組的《答覆函》中寫道:三館未歸還的本金為12.5億元。扣除已經支付的利息9.4億元和客戶獎勵1.1億元後,實際僅為2.02億元。王少光表示:「對於三館當時23.8億元的資產來講,僅僅為十分之一。這充分證明,當時的三館公司,對其集資的債務,不僅具有歸還能力,而且還處於盈利狀態。這樣的企業被當地政府搶占,並判處企業總裁死刑,說明了什麼?」

依舊是在專案組《答覆函》中,記者看到,三館公司未歸還本金的實際數額為12.5億元,這與之前司法機關會計鑑定的數額17.7億元,有著5.18億元的巨大差距。「為什麼最高法的最終判決無視了這5.18億元的誤差?」王少光像是在問自己,又像是在回答自己的。

根據《刑法》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才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湖南高院在判決曾案時,認為的特別重大損失:一是6.2億元的經濟損失,二是堵鐵路、圍堵州政府這兩個群體事件,三是吳安英自焚事件。

王少光告訴記者,三館公司的未歸還融資本金只有2.02億元,三館資產23.8億元(現值超過40億元),怎麼可能給融資群眾造成經濟損失?6.2億這個數字只是對三館借貸總和的統計,並未減去已經歸還的部分。至于吉首群眾堵鐵路事件,始作俑者是另一家叫做福大公司的融資公司與融資群眾衝突引起的,根本不關曾成傑三館公司的事。而關於圍堵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政府的事情,就更是與曾成傑不搭邊了,那是當時的州長的汽車,將一個在政府門前的老婦拖行了200米所觸發的。

「在吉首,這是兩個眾所周知的公眾事件,二審判決卻強加在三館公司頭上。對於吳安英自焚一事,後來吳安英在筆錄上已經講得十分清楚,自焚是對地方政府不滿,並非因為三館公司。吳安英當時在三館公司的融資,除去她已經得到的利息後,沒拿到手的只有8800元,而在其他公司,她未拿到手的融資款高達12萬元。如果真的是因為拿不到錢而自焚,這筆帳也算不到三館頭上,可二審判決卻也認定三館公司造成了吳安英的自焚。」連律師王少光也想不明白,湘西地區那麼多人在搞集資,比曾成傑搞得早、借得多的大有人在,為什麼只判了曾成傑一人死刑。

根據王少光提供的聯繫人電話,記者了解到,曾成傑葬禮當天,一些曾經參與了三館公司集資的吉首人民群眾,自發組織了一支悼念曾成傑的隊伍,希望來到新邵縣參加葬禮,但在吉首汽車站被當地政府攔截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吉首群眾告訴記者,大多數參與三館集資的人,還是很懷念曾成傑時代。2008年以前,吉首很多企業都在集資,因為三館公司的經營項目最好,回報最及時,他們才選擇了三館。現在,三館被變賣,曾成傑已死,他們的本金捕手單位只按照50%歸還,更不用說利息。

資本原罪

有人說,曾成傑的悲劇,正是當下許多中國企業家的悲哀,從借著政府各種政策的「東風」、「西風」辛勤創業,到一朝突然跌入谷底,如過山車一樣的命運背後,是一隻看不見的翻雲覆雨手。

以出生於1958年的曾成傑為例,上世紀90年代初期,剛開始做小包工頭的他在當時政策和政府的鼓勵下,嘗到了政策的甜頭。1996至1997年間,與開發較為完善的邵陽相比,曾成傑將自己的事業轉到了更為落後有待開發的吉首,其想法類似於今天提出的「藍海戰略」。

憑著自己仗義的性格,曾成傑在當地建立起了部分人脈,從開始做一些小建築發展到後來承包了軍分區武裝部的改建項目。而當時的三館項目舊址,離軍分區武裝部只有一牆之隔,曾成傑就是在那時萌生了拿下三館地區開發權的想法。這一想法最終在2003年,當地政府決定將三館地區改建成商業城區,建設商業店鋪時得償所願。

按照曾成傑交給政府的計劃案,三館工程共分3期完成,一期開發8萬平方米的商業地產,2期16萬平方米,三期可能涉及將原有的軍分區搬遷,在軍分區原址上再建。截止到2008年10月,曾成傑因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被捕時,三館工程一期已經竣工開售,二期的商用樓已建到第四層。當然,這些工程款項有一部分來自其在吉首當地的民間集資,非法集資詐騙的罪名正是禍起於此。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王少光告訴《新民周刊》,批准集資的權力在銀監會,但事實上,銀監會從來沒有批准過任何民間的集資行為。也就是說,在湘西地區從1998年到2008年長達十年間由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公開、大規模的民間融資行為,嚴格來講從來都是不合法的。

「之所以這種不合法的行為會在湘西政府的鼓勵下長期存在,主要是由於湘西偏遠的地理位置,落後的經濟條件所導致。改革開放以後,湘西被確定為少數民族改革實驗區,然而改革是需要資金的,貧弱的地方財政無力支持改革的各個項目建設,企業只能求助於銀行貸款,但各家銀行由於具體的歷史原因(在計劃經濟時期湘西國有、集體企業破產給各家銀行造成了大量的呆帳、死帳)對其採取了嚴格的貸款限制措施。在這種無錢可貸的窘境下,州市二級政府便出台了一系列有關民間融資的政策。」王少光告訴記者,2008年3月後,湘西政府由於領導換屆,對民間融資的態度也開始有了180度大轉彎,從「愛得要死」轉為「恨得要命」,從而引爆了民間融資風暴。

2008年3月23日,何澤中上任州委書記。此前四個月,他從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調任州委副書記,專門對湘西州的民間集資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何澤中上任州委書記後,延續了近十年的「提倡民間融資」,一夜之間在政府工作報告與政府計劃草案報告中悄然消失。

「2008年6月,州委、州政府在黨政機關內部下發嚴禁公務員參與融資的文件,這被公務員們視為最後通牒和真正整治高息集資的信號,參與集資的公務員紛紛想各種辦法撤離資金。」王少光告訴記者,受到公務員撤資的影響,很多群眾也開始要求撤出資金,不到半個月內,湘西州府所在地——吉首市一些融資企業被取走資金至少達10億元,大多融資企業資金鍊斷裂。「就算是國有銀行,遇到這種短時間內儲戶大規模提出存款的情況也受不了,何況是這些民營企業。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群體性事件集中爆發。於是上演了2008年10月2日,包括曾成傑在內的20多名企業老闆,被湖南省工作組叫去開會隨後被扣押的一幕。」

在王少光看來,湘西政府當時對民間融資的突擊打壓,實際上就是在排擠政治異己,很多企業家被扣押了一段時間後,又被放了出來,但曾成傑被認為是和前州長關係甚密,因此他的事情一直沒解決。「說到底,一直到現在,包括吉首在內的湘西廣大地區,還在搞民間集資。前段時間我接到吉首群眾舉報,說曾成傑的三館公司被政府變賣後,新捕手的領導也在繼續集資。由此可見,問題的關鍵不是做什麼,而是誰在做。」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民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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