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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黨媒頭條 牛淚:薄熙來可判死刑的六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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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維網/自薄熙來在山東濟南被提起公訴的消息公開後,關於薄熙來可能面臨何種判決的預測分析早已連篇累牘。在目前流行的各種分析版本,大多認為薄熙來可能被判重刑,刑期大概在無期到死緩之間。
     
    我個人也認為薄熙來被判死緩的可能最大,無期徒刑是個底線。不過根據我對薄熙來案內情的掌握,就像我一年多來一直堅持的,無期到死緩的判決雖然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但這個判決已經算是明顯輕判了,重判之說是沒有道理的。
      
    薄熙來案實在具有太多不可預估的複雜因素,各方角力其實在薄熙來被提起公訴之後仍在進行。所以,在法院最終判決出來,報最高層批准並對外公布之前,誰也不敢肯定薄熙來到底會不會被判死刑。譬如,最近兩天,在薄熙來被提起公訴之後,北京方面就傳出消息,認為不排除薄熙來被判死刑的可能。
      
    我將這個消息提供的分析依據整理如下,以饗各位。
      
    第一,薄熙來案的政治影響太大、太壞
      
    薄熙來曾被黨內某退休元老稱為「第二高崗」,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定性。高崗犯的錯誤是篡黨奪權,對抗中央,搞政治山頭,這幾項大罪薄熙來算是全都占了。而且薄熙來造成的影響要比當年高崗造成的影響嚴重很多。高崗不過是在自己周邊圈子內搞點陰謀詭計,其影響僅局限於黨內高層,而薄熙來造成的是從上到下、從地方到中央,從黨內到海外的全方位的影響。薄熙來事件不僅造成社會撕裂,輿論對抗,而且在政治局和常委會內也造成了分裂,給中共在海內外造成了極為惡劣的政治影響。
      
    如果在選舉社會,薄熙來在重慶攪動民粹上位的做法無可厚非。但在中國特殊的政治體制下,對執政的中共來說,薄熙來的做法就極為不妥。在還沒有建立起很完善的制度框架下,在法治觀念還不是很健全的情況下,高層內部激進外露的權力爭奪對一個政黨和國家來說都是致命的。薄的做法不僅是對中共政治文化的顛覆,不僅徹底打亂了中共的政治論理,而且會極具現實和潛在的政治危險,甚至可能因此摧毀整個中共的政治框架,威脅到中共繼續執政的合法性,威脅到整個中國的社會穩定。從這個角度上講,薄熙來不僅是第二個高崗,還可以稱得上是第二個戈巴契夫,一個中國式的戈巴契夫。
      
    而無論胡錦濤還是習近平,是都不會允許中共黨內出現戈巴契夫的。所以對於薄熙來來說,如果你有本事,就徹底打破這種論理,建立一種新的政治制度和論理體系,這樣你就升華為另一個葉爾欽,但是如果失敗了,那對不起,你就要承擔這個責任。古人講「殺人成仁,殺之可也!」,中共是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的人權和幸福,去讓整個執政黨和國家冒解體動亂風險的,不管你這個人是誰,不管你的家庭背景和政治基礎有多牛。
      
    薄熙來的危害不在於他徇私枉法,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不在於他以權威之中和幾個那女人發生並保持兩性關係,也不在於他和王立軍等人對重慶普通市民和合法商人採取的非法非人道專政措施。這些對中共來說都是小事,是「末」不是「本」,幹這些爛事的黨政高層要員非薄一人。薄熙來的危害,在於他對中共政治文化、政治論理、執政地位等「本」的全面衝擊。
      
    習近平正是認識到薄熙來所作所為對中共整體的巨大危害,才超脫和薄熙來的個人感情,對處理薄熙來投了極為關鍵的一記贊成票。而吳邦國賈慶林李長春周永康等其他一些黨政高層在中央統一立場後開始轉變態度,從而為進一步處理薄熙來拆除政治障礙,很可能也是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第二,習近平要借薄熙來案在黨內立威,在反腐敗上取信於民
      
    習近平首先要立中央之威。習近平自上任以來就在政治局反覆強調要維護中央絕對權威,不折不扣的執行中央規定和命令,而薄熙來恰巧就是挑戰中央權威的典型。
      
    習近平其次要立他作為黨政軍一把手的個人權威。這個是毋庸置疑的,我想任何一個領導人做黨政軍一把手都會這樣做。而薄熙來在重慶執政期間的所做作為,包括在王立軍事發後公開到十四軍視察、在公開場合「威逼」胡錦濤去重慶視察並繼續為自己在重慶期間的作為辯護,實際上就是挑戰了胡錦濤作為黨政軍一把手的最高權威。習近平必須要透過對薄熙來的處理來震懾黨國諸侯,如果對薄熙來的處理太輕,可能就起不到警戒效尤作用。
      
    習近平還要在普通民眾心中反腐立威。在普通民眾心中立威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對貪腐下死手,這一點,我們從習近平上任以來的輿論反應就能夠看出來,而習近平以反腐作為執政伊始的政治把手也很顯然是抓住了國內民意的牛鼻子。劉志軍不死已經嚴重挫傷了普通民眾對新一屆領導人的反腐信心,習近平必須透過對薄熙來的嚴肅處理來展示自己的反腐決心,如果薄熙來不判死刑,只會更加影響老百姓的反腐信心。
      
    貪腐與濫權,對中共來說實在是太大的政治風險,在貪腐和濫權正被民眾千夫所指之時,中共必須要考慮作為一個執政黨整體的政治平衡與得失。
      
    第三,習近平要在「太子黨」內立威,解決黨內高層家屬近親和身邊工作人員的貪腐問題
      
    很多人認為薄熙來不會死,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他不同一般的家庭出身。但是,持這種觀點的分析忽略掉兩個最重要的因素。一是習近平還需要在「太子黨」內立威。實際上,在北京「太子黨」圈內,習近平一直是個有點狡黠但很憨厚的老實人形象,習近平在這個圈內還沒有建立煞氣,而且有些老資格的「太子黨」和高門大族勢力對習近平還不太服氣。習近平要改變在這個圈子內的形象,就必須痛下殺手,在「太子黨」內找個自己人來殺掉祭旗,而薄熙來顯然是送上門的最合適的人選。
      
    二是習近平需要解決「太子黨」和黨內高門大族的貪腐問題。中共反腐工作在過去幾十年之所以失敗,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沒能有效制約「太子黨」和黨內高門大族的貪腐問題。我們普通人都知道太子黨和高門大族勢力透過父輩庇護,利用特殊政治地位搞貪腐、撈快錢已蔚然成風,危害嚴重,習近平能不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再說了,因為彭博有關習家族財富的離譜報導,習近平自己還要在這個方面洗脫嫌疑,他要讓這個向來無法無天、胡作非為的特權群體有所收斂,能不對薄熙來下狠手?
      
    第四,習近平要摘「毛左」帽子,判薄熙來死刑是最好的機會
      
    針對外界對習近平的「毛左」形象定位,牛淚過去一個月內曾多次撰文批駁。牛淚認為,習近平根本就不是「毛左」,而是一個很現代的人,是個與時俱進並矢志改革的新生代領袖。這個判斷是正確的,事實上,我們從習近平接班後帶彭麗媛出訪見外賓、從習辦授意設立「學習粉絲團」、從習近平身邊智囊根據牛淚建議提出「中國夢」這個柔性口號、從習近平在武漢視察時和美女打招唿的方式、從習近平上任伊始追隨鄧小平南巡足跡並在武漢勐談改就能清楚看到習近平矢志改革的魄力和意志。
     
    習近平之所以被戴上「毛左」帽子,主要是黨內「極左」勢力的惡意進逼和部分騎牆黨媒喉舌和無恥文人的下賤投機所致,同時也是和中共宣傳系統笨拙落伍的包裝推廣和營銷模式是分不開的。再一個,像習近平這個年紀的人物,毛澤東作為他的父輩和精神領袖,也的確有毛的情結,習慣於使用毛時代的一些話語體系,也給外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誤解,這一點,習近平同志也已經認識到了,正在積極進行調整。
      
    其實我們從習近平上任以來的表現看,他是會堅持改革開放的,是會堅持鄧小平的價值觀的。習近平作為毛鄧的接班人,如果能做好邊界管理,能真正貫徹集體領導和法治意識,於非常時期在方法論層面藉助一些毛式手腕也可以理解。
      
    習近平並不排斥毛,但他很排斥「毛左」這個稱號,不想戴「毛左」這頂政治髒帽子。而薄熙來在重慶搞的一套,顯然具有非常明顯的「毛左」色彩。對習近平來說,重判薄熙來,是摘掉「毛左」帽子的最好機會之一。
      
    第五,薄熙來案的政治派系因素
      
    我們知道,薄熙來是胡溫主政時期被查現形的「大老虎」,胡溫當然會推動從重懲處。對接班人習近平來說,他已充分認識到薄熙來所作所為對中共黨和國家造成的危害,認識到重懲薄熙來會給自己帶來的各項政治收益,同時也完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曾覬覦過自己位置的「死老虎」而得罪胡溫。
      
    事實上,就如何審判薄熙來,中共早在去年十八大召開之前就做了妥善安排。周強被任命為最高法院院長,姜異康留任山東省委書記,都是在人事上的提前布置。而之所以從去年10月底就把薄熙來從北京轉移到山東濟南廉政教育基地關押並決定在濟南起訴審判,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姜異康在山東鎮守。
      
    薄熙來案是二十多年來中共最高層爆發的最大刑案,同時又有著極為強烈的路線鬥爭色彩和政治較量味道,來不得半點疏忽。所以,雖然本案目前已完全在司法軌道上按流程處理,但法律之外的影響力並不能排除。另外,從中共司法審判體系設置上看,濟南中院作為審理薄熙來案的指定法院,雖然具有獨立審判權,但在橫向上要接受山東地方黨委領導,縱向上要受上級法院業務指導。由周強和姜異康把守這兩個關隘,薄熙來想要過這兩關確實很難!
      
    第六,從法律層面也不能排除薄熙來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有很多人會拿劉志軍案和薄熙來案進行對比。在不久前剛剛審判結案的劉志軍案中,官方用了以下結論:「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但在對薄熙來提起公訴的新聞通告中,官方用了以下結論:「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併罰。」
      
    對比官方對劉志軍案和薄熙來案的兩個通報,劉志軍案用了四個「特別」,而薄熙來案僅出現兩個「特別」和一個「巨大」。不少分析由此認為,薄熙來案的量刑將低於劉志軍,既然劉志軍出現四個「特別」都可以不死,那麼薄熙來出現兩個「特別」和一個「巨大」就更可以逃過生天,最多也就判個死緩。
      
    這種對比分析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此分析顯然忽略了薄案的政治因素,忽略了公訴方就本案給出的「數罪併罰」的量刑建議,同時也低估了薄案中「貪污罪」的威力。我們知道,對於一般案件,檢方是不會公開給出量刑建議的,檢方最近一次公開給出量刑建議是在湄公河慘案,主犯糯康等被判處了死刑。再一個,薄案中的貪污罪雖然僅用了「巨大」這兩個字,但貪污罪的性質和受賄罪是完全不一樣的。貪污屬直接侵吞國家公款,其性質更為惡例,所以即便沒有「特別巨大」這個詞,也足以有機會讓薄熙來面臨死刑。
      
    以上是老牛根據北京某高層人士建議整理出的六點分析,該人士由此認為不能現在就斷言薄熙來不會被判死刑。當然,這樣一個判斷和目前外界的主流判斷是不一致的,在經濟犯罪慎判死刑已成趨勢的情況下,已被切割政治錯誤和作風問題的薄熙來能否被判死刑還需要更多分析關注。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消息人士在餵料過程中雖然引述了我以前說過的一些語言,但這些消息和分析顯然並不完全代表老牛觀點。
      
    老牛認為,薄熙來確實犯了嚴重的政治錯誤,也的的確確觸犯了刑律,應當依法予以嚴懲。但薄熙來該不該被判死刑,還是應該交給主審法院讓法官做主。如果薄熙來依法被判死刑,就算是他昔日作為的報應,各方言論不必驚詫;如果薄熙來依法可以不死,也在正常分析預判之中,各方沒必要再喊打喊殺。
      
    這件事已徹底成為歷史,就讓他儘快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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