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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向雜誌:薄谷開來認罪前曾與專案組討價還價提四條件

去年香港《動向》雜誌9月號報導稱,2012年3月14日晚,薄谷開來被公安部從重慶押至北京,「監視居住」在北京衛戍區。7月6日,被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後,一度裝瘋賣傻、高聲叫喊等,拒絕認罪,並多番提出要見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院長、中紀委書記等。

專案組奉命對薄谷開來攤底牌說:事實擺著很清楚,認罪還是不認罪已經不重要,但你要為自己孩子、年邁母親、丈夫等人的影響想一想,減輕他們夠沉重的壓力、折磨……,要看你的理智抉擇。

據報,薄谷開來在明白抵抗已經無用的情況下,提出四個條件以換取「認罪」,其中包括:保護孩子薄瓜瓜的安全,尊重他的抉擇,望他能較好成長;以往業務上的收入和資金、資產是正當的,不涉及其他因素,予以法律保障;有關方面作全盤考慮,讓自己能渡過餘生給個機會;能讓自己和母親會面,能和丈夫薄熙來、兒子薄瓜瓜通電話互作問候。

另外薄谷開來提出能作特殊安排,不關押拘留所或監獄,不穿囚服等。

薄谷開來所提條件未獲全部批准

據悉,專案組上報獲批覆:所提要求、請求可以酌情考慮,但必須自覺配合案情審理,對犯罪事實要認罪,不能節外生枝,更不能以自己的生命搞抗拒。

熟悉中共官場的人士表示,中國法律制度受到當局操縱,對高官的審判不同於對庶民的審判。一般在審判前都會有各種討價還價的交易。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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