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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場內幕:紀委紀檢官員如何發大財

—紀委專案撈外快 腐敗分子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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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為例,以他主持中石油工作期間擁有的權力,交代腐敗案情可以供出許多腐敗線索,每一條深查下去,都會影響到一批官員和商人,一個專案派生出無數的專案,紀檢人員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證據,對涉案官員和商人進行敲詐勒索,讓他們花錢買平安。

第五代上台後厲行反腐,各地紀委成立了不少專案組,殊不知每個專案都可能是紀檢人員的發財良機。權力無邊的紀委系統已成為利益集團,甚至變成當代東廠,試問誰能監督?

廣東梅州三十一歲紀檢人員吳漢林,一年前抽調至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某專案組,調查一家地產公司腐敗案。短短一個月內就接受該公司董事長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的賄賂,金額之大令人震驚。

一個年輕科級反腐官員,居然在短短一個月就收取如此巨額的利益,由此可見每個專案組有多大油水,又有多大的制度漏洞。事實上,中紀委本身已成為利益集團,部分反貪官員其身不正,通過反腐斂財已是公開的秘密。尤其是涉及省部級官員的重大案件,經辦人員上下其手,對貪官及其親屬敲詐勒索,無往而不利,經常一個項目辦下來,很多經辦人員已成為億萬富翁。

在紀檢系統的潛規則中,中央批示的專案一定要辦成鐵案,尤其是重點對象,必須是證據充分,使其難逃法網。但由於一個案件往往會派生許多線索,這些線索便成為紀檢人員發財的機會。以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為例,以他主持中石油工作期間擁有的權力,交代腐敗案情可以供出許多腐敗線索,每一條深查下去,都會影響到一批官員和商人,一個專案派生出無數的專案,紀檢人員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證據,對涉案官員和商人進行敲詐勒索,讓他們花錢買平安。

絕對權力絕對腐敗

在專案調查中,紀檢人員的權力無限,隨便一個詞句的調整,就可能影響官員的命運。譬如,專案調查中發現商人向官員主動行賄,如果金額很大,這名商人很可能以行賄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但如果紀檢人員高抬貴手,將商人主動行賄改作「被索賄」,這些商人便可安然無事,逍遙法外。

河北一位檢察長被多次抽調到中紀委參加省部級專案組,多次獲得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紀委的表彰,後來因不慎摔倒跌死,正當各方隆重紀念之際,卻發現有三名自稱是其唯一妻子的女人出來爭奪遺產,事後清點該檢察長的遺產,居然有上千萬元來歷不明,全部都是搞專案時發的橫財。

中國的反腐已陷入腐敗反腐敗、貪官查貪官的怪圈,當局在加大反腐力度的旗號下,不斷給各級紀檢部門加強權力,為其查案大開綠燈,因此埋下了深重的隱患,這些紀檢人員事實上已成為法外之吏,比明朝的東廠、西廠太監更讓人望而生畏。事實證明,依靠案件反腐並不是好辦法,關鍵是要有良好的制度。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太陽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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