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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天安門廣場事件:女司機撞死5人19人傷

這起最初在報紙上以「反革命」面目出現的事件,僅源於一次罰款後的溝通不暢——4天前,姚錦雲因未完成車隊調度任務被罰30.6元,相當於當時一個月生活費。25年後,記者追訪發現,除思想工作疏忽,這起悲劇跟姚錦雲本人的性格有千絲萬縷的關聯。

那個悲劇的中午

25年後,在新疆建設兵團某部負責宣傳工作的文景(化名)被問及當天情景,仍不願多回憶,只說「太嚇人了」。當天上午,他與未婚妻張亞麗到天安門廣場,為即將到來的婚禮拍照留念。11點左右,姚錦雲駕車衝來時,因躲閃不及,張亞麗當場死亡,文景受傷。

那天是星期日,廣場上照相的人很多。車從國旗杆西側照相攤位密集的遊人中穿過,沖向金水橋的中橋。「轎車在人民英雄紀念碑至金水橋之間,留下100多米的血路。」2003年發表在《人民公安》上的一篇文章寫道,「拼命追趕轎車的兩名交警以最快的速度趕到車前,車內的司機正用頭狠命地碰撞方向盤和車窗玻璃。」面部受輕傷的姚錦雲當時被很快趕來的交警送往醫院。

除了26歲的即將做新娘的張亞麗,同一天離去的,還有18歲的北京衛戍區某部戰士張德明、北京百貨公司老工人魏澤華、準備回廣西探親的內蒙古士兵陳文昌。10天後,當時與陳文昌一起在天安門城樓前合影的戰友、22歲的農德海也因搶救無效身亡。慌亂中,傷者19人,分別來自內蒙古、遼寧、西藏、河北、黑龍江、江蘇等地。

很快公布的事故原因並沒有當時外國媒體所猜測的那樣複雜。據公開的材料,1981年12月,姚錦雲只完成15次調度任務,距公司規定的52次差距甚大,她也是動物園車隊66名司機中未完成次數最多的。1月6日下午,車隊隊長靳景義在職工大會上對此進行通報,那次大會上新頒布的獎懲辦法規定:每少完成一次調度次數,扣0.8元,少完成兩次扣1.7元。據此,12月份應扣除姚錦雲出車公里費津貼7.4元之後還欠23.2元。車隊領導強調,如果姚錦雲下月能完成或基本完成調度任務,可以不扣。

姚錦雲對這個處理結果非常不滿,她的委屈在於:「今年1月份才定的新規定,為什麼要反過頭扣上月的?你們是存心整我,欺負我!」1月8日早上,隊長靳景義、副隊長孫堂一同找她談話,姚錦雲動怒,靳、孫二人當即決定暫不讓她出車。她在事後的口供中透露:「為了急於挽回損失,爭取下月不被扣工資,當時得知領導不讓出車時很生氣。」

1月8日下午,車隊宣布姚錦雲正式停班,此後的領導談話仍未能化解矛盾。10日,姚錦雲來到車隊要求出車,值班副隊長孫堂對她說:「等隊長回來再談,你帶著思想情緒開車不利於安全。」她雙手揪住孫堂的衣服前襟,被旁人拉開。10點多,一名司機駕駛華沙牌轎車回隊,把車鑰匙放在辦公室桌子上,姚錦雲抄起鑰匙就把車開走了。

據姚錦雲被捕後交代,她原本想到公司告狀,在想到當日是星期天不上班後,「沒地方說理去,乾脆不活了,到天安門廣場金水橋撞橋自殺算了!撞不死,掉到金水河裡也會淹死,而且可以製造影響,讓領導重視我的問題,追究車隊領導責任,我死了他們也好受不了!」

2月19日,姚錦雲被執行死刑,距她24歲生日僅3天。

五根檁胡同:姚家小女兒

姚錦雲1958年出生於一個教師家庭,父親曾是馮玉祥的秘書,後到北京鐵路二中教書,母親是西直門第一小學的數學教師。姚錦雲的家庭關係比較複雜,父母都是二婚,她是家裡最小的孩子,出生時父親已經61歲。

好友陳慧華(化名)還記得,中學時代,姚錦雲的好朋友是一群大院裡的孩子,「他們常常穿著軍大衣,出身好,父親不是軍隊幹部就是國家幹部」。「文革」期間,姚家經歷過多次抄家,姚錦雲同父異母的姐姐和嫂子分別自殺。

姚錦雲11歲時,父母被送到鄉下,房子被沒收,她和哥哥搬到西直門內大街五根檁胡同8號。父母回城後,不足8平方米的小屋裡擠了一家4口人,「床是三層的,父母一層,她一層,她哥哥在最底層」。當時經常到她家玩的陳慧華還記得,「她高大的父親在房間裡得低著頭,每天在寫字,練書法,看書」。

雖然「文革」中家裡受衝擊,但姚錦雲的生活還算豐富。在陳慧華的記憶中,姚錦雲有很多門路可以弄到各種各樣的書,包括《安娜·卡列尼娜》、《七俠五義》,甚至還有當時被視為「禁書」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少女的心》。姚錦雲最喜歡《七俠五義》,「幾乎張嘴不離這本書里的人物」。除了看書,也喜歡運動。「她的桌球打得特別出色,喜歡用橫拍,抽起球來很有力。學任何體育項目都駕輕就熟,好像不費任何力氣。」

高中時,姚錦雲迷上了滑冰,先是滑花式溜冰,後來覺得沒意思,買了一雙競速滑冰鞋,滑競速滑冰。一度,「大大咧咧」的姚錦雲也跟其他女孩子一樣學繡花,「直到有一天她很沮喪地對我說,她覺得她永遠也不會真的喜歡繡花」。陳慧華回憶。姚錦雲迷鄧麗君,就花38塊錢買了一把吉他,「在我的房間裡,她唱《苦咖啡》。簡單的歌詞,循環往復地,表達出了那麼多的失望、憂愁」。

老鄰居周榮彥還記得,參加工作後的姚錦雲好照相,「經常看到她晚上黑著燈洗照片,白天就掛在院子裡晾」。工作後的姚錦雲還喜歡吃西餐,陳慧華記得,自己第一次吃西餐是在當時北京僅有的兩家西餐廳之一——莫斯科西餐廳,姚錦雲請客。當時,陳慧華問姚錦雲叉子的用法,「她也束手無策,說真該先問我媽,問清楚了好不露怯」。

由於是家裡的小女兒,姚錦雲從小就受到父母及哥哥、姐姐們的寵愛。「個性強,不好管」是姚錦雲插隊時的知青隊長張福久對她的第一印象。1977年,姚錦雲到順義縣趙全營公社紅銅營大隊下鄉插隊,今年64歲的張福久當時是村裡的知青隊長,管著村裡的70多個知青,他對姚錦雲的印象尤其深,這要源於當時的一次談話。

張福久記得,知青到村里報到的那天傍晚姚錦雲就不見了。張福久急忙給公社「知青辦」打電話,四處找人。第二天一早,姚錦雲回來,只說是去看同學了,自稱一直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張福久與姚錦雲開始了第一次談話。「問她什麼她也不說,就不吭聲。」那次談話中,姚錦雲最後向張福久袒露了實情,「她說自己從小嬌生慣養,在家裡最小,父母和哥哥都寵著她,個性強」。後來張福久到姚家家訪時,姚父也向他提到這點,「他們說對女兒從小就管教不嚴,讓我嚴格教育她」。

1979年底,姚錦雲被調回北京,張福久透露說是姚父動用了關係,才使她可以提前回城。

據周榮彥回憶,姚錦雲被捕後,姚家並沒有表現出異常,「一直很平靜」。當時周在煤廠上班,廠子裡讓他在家歇班幾天,「看著姚家,看都有什麼人來」。事後,周得知這是當時警局的安排,因為在尚敏感的年代,「出這樣的事,政府很緊張,國外都盯著,剛開始以為是什麼政治事件」。周榮彥還記得,當時報紙上刊登的消息,將這一事件定性為「反革命行為」,「後來大概是姚錦雲父親動用了在司法系統的關係,第二次見報的時候抹去了反革命的字眼」。

姚錦雲被執行死刑後,姚家很快就搬出了五根檁胡同,當時住在隔壁的吳駿麟還記得:「沒有什麼徵兆,晚上下班回來一看,姚家的房子空了,此後就再沒人回來過。」

性格:悲劇發生的偶然與必然

現在的五根檁胡同已經沒有了先前的影子,整齊劃一的居民小區里安置了許多胡同里的老住戶。當年與姚家同住一個院子的周榮彥對姚家的印象已有些模煳,「與一般百姓人家並無不同」。在周榮彥記憶中,出身知識分子家庭的姚錦雲「從小性格開朗活潑,但脾氣有些沖,有點男孩子氣」。

在陳慧華的描述里,姚錦雲這種仗義執言的男孩子氣表現更為明顯,「他媽的」這樣的詞常常掛在嘴邊。陳慧華記憶深刻的是讀高中時,陳慧華因被班長誤會上課「傳條子」而遭班上男生起鬨,姚錦雲脫下42碼的大皮靴拍著講桌,大聲地喊道:「你們他媽的太欺負人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誰要欺負陳慧華,我的皮靴不留情!」

「她有一種男孩子氣,天生就喜歡冒險。」陳慧華回憶。1978年春節,高中畢業後分別在順義和延慶農村插隊的姚錦雲和陳慧華回北京,兩人到紫竹院公園,「她突然掏出香菸來」。她暗戀上了一個和她一同插隊的男生,「她不喜歡個子矮的人,她說男人要高大、男子氣,要找帥的男人」。

跟當時大多數女孩子不一樣,姚錦雲喜歡開車。1981年夏天,在外地讀大學的陳慧華放暑假回北京,經常坐在姚錦雲那輛灰色華沙牌汽車裡,跟她一起出車,「她開著車,長髮披肩,有一種天生的瀟灑」。

插隊期間的姚錦雲與知青們的關係並不十分融洽,張福久還記得:「有一次鬧彆扭,姚錦雲一氣之下砸爛了宿舍門玻璃。姚錦雲個性強、脾氣大,想怎樣就怎樣。」「她年輕,不讓人省心,可是,誰沒年輕過呢?只要好好溝通,講清楚了就沒事了。」

據車場事後的總結報告描述,姚錦雲當時與隊長甚至發生了肢體衝突,「她拿起火通條,要打隊長靳景義,被勸開奪下後,她又拿起一根火鉤子,把靳推倒在床上說『不就是一條命嗎?』」

被捕後,姚錦雲在通過自己的代理律師轉交給好友陳慧華等人的一封信中寫道:「此刻別無所求,只求一死,以自己的生命來平息他們的悲傷和憤怒。」她要求捐贈自己身體的每一部分,「讓他們活下去,也就是我用自己的死換取別人的活」。

至今,陳慧華還記得,姚錦雲被槍決後沒多久,有一天她一個人走過天安門廣場時,注意到廣場上豎起了很多柵欄和隔離墩,「以前的廣場是沒有遮攔的,道路和廣場連成一片」。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msn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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