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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訴港媒案首戰告捷 法庭判被告誹謗成立

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壹周刊》誹謗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內庭聆訊。章子怡律師鮑永年大律師參加聆訊,要求高院剔除被告的抗辯書,並直接評估章子怡應得的賠償。經過審理,高院裁定章子怡一方勝訴,准許剔除被告抗辯書的申請。

2012年5月29號早晨,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壹周刊》未經查證即轉載來源於美國某中文網站[博訊]關於章子怡的不實報告,進行大聲勢的傳播,對章子怡的全球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當日章子怡通過她的團隊發表聲明,對造謠者的惡意中傷不會沉默,已將美國某中文網站、《蘋果日報》及《壹周刊》分別告上法庭,對別有用心的謠言散播者也絕不姑息,誓用法律途徑追究到底。

儘管被告一方堅持認為案件涉及事實爭拗,社會道德標準與以往不同,對章子怡的報導字眼是否誹謗應交陪審團決定,但聆案官認為從涉案報導字面而言,其內容明顯已屬誹謗,被告根本沒有提出合理爭辯,故下令剔除被告的抗辯書,令章子怡先勝一仗兼可得訟費。聆案官給予被告最後機會,准被告在二十一日內提交新抗辯書,若被告未能提交或法庭不接納其新抗辯理由,法庭屆時將直接判被告敗訴。

至此,章子怡訴訟無良媒體誹謗名譽案首戰告捷。據律師介紹,名人侵權名譽案件在香港屢見不鮮,真正用法律手段維權訴訟誹謗媒體的卻很少,正是因為侵權案調查、取證、審理過程反覆多次,進度相對較慢,很多受害者都會因為過程繁瑣而選擇放棄。鮑永年大律師表示:章子怡小姐的態度明確,決心將被告方控訴到底。

據悉,章子怡的律師團隊,也就台灣及美國的侵權媒體在當地進行訴訟,也將在近期會有判決結果。

新聞回顧:

今年5月,在香港《蘋果日報》上刊登了一則關於章子怡的新聞,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對於傳聞,章子怡先後發表個人微博及團隊聲明予以否認,在公開信中,章子怡團隊以「荒誕至極的虛假報導」來形容該報導,「我們再次感受到徹骨的寒意和深深的悲哀。在過去一個多月里,章子怡一直在《一代宗師》劇組不分晝夜地工作。對於這樣一名正在全心投入創作的負責任演員,為何要承受這等謠言的誹謗和誣衊?」

同時,章子怡團隊在信中指出,雖然針對章子怡的誹謗已經不是第一次,而且這次的話題大陸媒體報導上多有不便,有能力幫章子怡證明清白的人也不便發聲,但是章子怡團隊仍不打算沉默,要尋回公正:「如果任由謊言繼續,假的也會變成半真半假,白的也會變成半黑半白。章子怡團隊在這裡要正告那些心底陰暗而醜陋的造謠傳謠者,這一次,我們要回應;我們要自證;我們更要尋求法律的公正;我們會從陰暗的角落找出你,追究到底。」章子怡團隊還公布了香港Haldanes律師事務所致《蘋果日報》律師函,表示對《蘋果日報》及有關媒體的不實報導,他們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騰訊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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