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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壓線下垂釣 一揮竿被燒得只剩短褲

12月7日下午3時30分左右,愛好釣魚的劉甲(化名)在樂清市石帆街道郭路村某河道邊釣魚時,魚竿不慎靠近河道上空的高壓線,當即被燒成「火人」。同行的好友劉乙(化名)在幫助劉甲脫去「火衣」時,也被劉甲體內殘留的電燒傷。昨天,兩人仍在解放軍118醫院燒傷科接受醫治,劉甲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救人者劉乙:我一接觸到劉甲,立即也被電著了

今年39歲的劉甲,石帆街道大界村人,愛好釣魚。「每到周末,他都去釣魚,一釣就是大半天。」他的哥哥劉丙(化名)說。

劉甲的朋友劉丁(化名)告訴記者,劉甲平時都在大界村的某河道釣魚。

劉丁說:「12月7日那天下午,他(劉甲)聽說鄰近的郭路村某河道當日水位很淺,有很多釣魚愛好者聚集在那兒,便興沖沖地趕往那裡,他是和好友劉乙等一起去的。」

據了解,劉甲選擇的地方,恰好是高壓電線經過之處。

「劉乙曾經提醒我弟弟,不要在這裡釣魚,會被高壓電線電到的。」劉丙說。

劉甲抬起釣魚竿,離高壓電線還有一段距離時,「突然傳來一陣開山炮似的爆炸聲,只見劉甲全身起火,倒在地上。」當天一起釣魚的劉先生說,突如其來的這一幕,讓現場所有人驚呆了。

躺在另一病房的劉乙,昨天向記者回憶事發經過:

他說自己當時距離劉甲有2米左右,「聽到砰的一聲,我立馬跑開,再回頭一看,發現劉甲上衣都是火。我又跑回去,下意識地伸出左手,想幫他把著火的上衣脫掉。」

一接觸到劉甲,劉乙立刻被電著了。隨後,大家往劉甲身上潑水,才將火撲滅。

「我被電擊後,一開始還能打電話報警。可過了10來分鐘,我發覺自己的左手和左臉越來越燙,顏色也慢慢發黑。而那時,他(劉甲)的上衣已經被脫掉,但皮膚一碰就掉,大家圍在邊上手足無措。」

隨後,劉甲被送往解放軍118醫院,劉乙被送往樂清市第二人民醫院,並於當晚8時左右轉送至118醫院。

傷者劉甲哥哥:我弟弟送到醫院時,全身燒得只剩一條短褲

昨天下午,記者在解放軍118醫院住院部燒傷科看到了劉乙及躺在懸浮床上的劉甲二人。他們的親朋都焦急地等在病房門口。

解放軍118醫院燒傷科副主任張文振介紹,「劉甲的燒傷面積達60%,屬重度燒傷,目前尚未脫離生命危險,醫院仍在對其進行搶救。劉乙燒傷面積為5%左右,為中度燒傷,情況並不太嚴重。」

劉甲哥哥說,「我弟弟送到醫院時,全身燒得只剩一條短褲。他右手握釣竿,所以右側身體燒傷比較嚴重,我擔心他的臉會遭毀容。」據稱,劉甲整個治療時間需要一個多月,同時需要做植皮手術。

資深垂釣者提醒:釣魚者應注意避開高壓電

昨日上午,在出事河道周邊,仍有很多人在垂釣。現場仍殘留著劉甲被火燒毀的上衣以及他所用的那已被炸成好幾段的釣魚竿(原長5.6米),其中一段釣魚竿直接被燒成絮狀,掛在高壓電線上。

據了解,劉甲事發地點上方,經過的是110千伏高壓電線。在事發河道附近並沒有設置安全警示牌。

按供電部門的操作規則,110千伏高壓電線,設置在居民區周圍的,電壓等級導線與地面最小垂直高度為7米,郊外的為6米,交通困難地區則為5米。

記者從市區一家漁具店了解到,魚竿的長度,一般有2.7米、3.6米、4.5米、5.6米、6.3米、7.2米等不同規格,8米以上的魚竿也有但並不常用。

資深垂釣者楊先生透露,目前市面上許多釣竿都是採用碳素材料製成,碳素屬半導體,接觸到高壓線時,會引起觸電傷害事故。另外,在天氣潮濕時,高壓線會向周邊的空氣放電,即便釣竿沒有碰到高壓線,也有可能導致觸電。

釣魚竿的握把處,多數是不絕緣的,有一些釣魚愛好者會在魚竿握把處套上一些塑料材質的東西,但這些都不是關鍵,重要的是,釣魚者自己首先應該避開附近有高壓電線的地方。

見習記者葉臨風

浙江越人律師事務所

夏遠進律師

本案中,供電單位作為高壓線路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沒有在危險區域設置任何警示標誌,對電力設施疏於履行監管職責,對於其經營管理的高壓線路致人損害行為,依法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劉甲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預見到在高壓線下釣魚存在危險性,且在劉乙提醒之後,仍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具有一定的過錯。在劉甲觸電之後,劉乙積極施救的行為值得肯定,但其施救行為未對自身安全盡到注意義務,亦有過失。

本案屬於高壓輸電線路致人損害的特殊侵權案件,應由供電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鑑於劉甲、劉乙各自存在過錯情形,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可減輕供電單位的賠償責任。

漁具銷售者未對劉甲、劉乙實施侵權行為,無須擔責。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溫州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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