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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限購催生地下換牌 車主為獲車牌「換妻」

「兩位已婚男性,一位是在京生活的津牌車主,一位是在津生活的京牌車主,雙方將車輛變更到妻子名下後各自離婚再交叉結婚,然後再次將車輛變更到兩位男性名下,離婚後與妻子復婚,指標互換完成。」

近日,一條用假結婚方法更換機動車指標的帖子在網絡上走紅。「結婚再離婚」成為繼買房「秘籍」後京津兩地車主的換牌「利器」。

換前商議「三責險」

自12月15日天津宣布將於2014年3月1日起,依據北京的限行管理政策對車輛尾號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京津兩地持有對方地區車牌的部分車主犯了難。

一位曾在北京工作的天津人李先生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現在他除了偶爾到北京出差外,一直在天津用車。北京實行限購、限行政策後,京牌給他帶來了極大便利,因此沒有辦理機動車外遷轉籍手續。如今,天津也將限行,一輛北京牌號的車不夠用,明年3月他還需要在天津拍號購買第二輛車,破費不說,還不確定能否拍到。對此,李先生表示,他很希望能與擁有天津車牌的北京車主互換車牌使用。

無獨有偶,記者在汽車論壇上看到,與李先生相似的天津車主為數不少,他們大多是在北京實施機動車限購政策之前,因工作、生活之便購買了北京牌號汽車。與此同時,也有相當數量的北京市民因長期搖不上號但急於用車而購買了天津牌照的機動車。

如今的限購政策,催生了兩地互換車牌的市場。與「京津兩地換牌」相關的QQ群,在短短几日內就有上百名兩地車主申請加入。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車牌無法過戶,且機動車的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是唯一的。在未經車管所登記備案的情況下,是不可以私自買賣或交換的。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等問題,被交警發現車輛的車牌、發動機號等不相符,車主將面臨行政處罰。並且,保險公司也有權對此事故拒絕賠償。

因此,兩地的車主傾向於以互補差價但不更換車主的方式進行「車輛互換」。記者發現,在各大論壇和QQ群中商討換車事宜時,雙方會承諾簽訂「汽車交換合同」,註明汽車交換後出現的交通事故等意外,與原車主無關,由交換後的車主負責。

但也有車主表示,「換牌」行為屬於互藉機動車指標,如果其中一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額度之外且駕駛人無力承擔的賠償部分,車輛所有人不能以協議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他呼籲換牌雙方均將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升級到100萬元後,再考慮互補差價事宜。

對此,某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近幾年的數據看,京津兩地購買100萬元保額商業三責險的車主並不多。他表示,雖然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保額之間的保費相差並不大,但超過50%的車主會選擇購買30萬元以下保額的三責險。

牌號價差界定爭議大

此外,記者發現,雖然部分車主表示在換車的同時會根據車輛不同而考慮給予差價補助,但對於差價的界定,爭議較大。

因為換車雙方除了需要考慮車輛的品牌、購買價格、購買年限、行駛里程、有無違章記錄、有無大修等細節外,北京和天津牌號之間也存在價格差異。

整體而言,北京牌號的價值遠遠高於天津牌號。擁有京牌的張先生告訴記者,天津車牌起可以用競拍方法購得,只要肯花錢,牌號並不是問題。並且有人預測,明年天津牌號的競拍價格會在3萬元以內。但是北京政府明年仍將採用搖號的方法。「運氣不好人,增加機率還是會搖不到的。」因此,擁有一個北京的車牌,在商量補償的時候會顯得十分有底氣。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北京市現行政策,借用、租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可能受到撤銷機動車登記的行政處罰。機動車登記被撤銷後,指標受讓人3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車輛未登記前不得上路行駛,指標出讓人則面臨喪失已取得的小客車指標的風險。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證券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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