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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 福建女騙13歲"妹妹"賣淫 因37歲寶馬男愛處女

漳浦一名只有13歲的初二女生,被同學的乾姐姐楊某媛引誘幫她賺錢,與一名大她24歲的男子發生兩次性關係。該女生的母親無意中從女兒手機的聊天記錄中,得知女兒與成人發生性關係猶如晴天霹靂,隨後報警。昨日記者了解到,目前,楊某媛已被批准逮捕。

為寶馬男尋處女

今年年初,漳浦某中學13歲的初二女生小徐認識了同學小何的乾姐姐楊某媛。之後,這位大她7歲的姐姐就經常帶著她和小何出去玩,還請她們吃冷飲。10月19日中午,楊某媛打電話約小徐一起去玩,她帶著女兒及小徐在縣城溜達了一會兒,突然接到楊某仁的電話。於是她就和小徐說,先去見見她那個很帥、很有錢、開寶馬的朋友。楊某媛買了一些飲料後,帶著小徐來到洲游國際酒店門口。

楊某媛沒有帶身份證,就打電話給李某,讓她拿身份證過來開一間房間。李某開好房後,把房卡給了楊某媛。楊某媛把女兒交給李某帶回去,自己和小徐來到酒店7樓711房間。

讓小徐沒想到的是,其實早在今年7月份,楊某仁就交代楊某媛介紹處女給他,承諾與處女發生性關係後,會給楊某媛2000元作為報酬。

以缺錢為由誘騙

「等一下那個男的進來,你就把你的第一次給他,如果你是第一次,他會給你5000元,如果不是的話,他只會給你1000元。」楊某媛和小徐說,她最近很缺錢,很多人都向她要債,希望小徐能幫她。

當時小徐沒有回答,楊某媛接著跟她說:「如果那個男的問你幾歲,你要回答你今年16歲,等下你先去洗澡,洗完澡你浴巾包好,在床上等他,接下來他就知道怎麼做了。」小徐就問為什麼要說16歲,楊某媛說:「反正你這樣說就是了。」

接著,小徐就去洗澡,洗完之後看到楊某仁和楊某媛在泡茶,楊某媛跟楊某仁說小徐今年16歲,是處女。楊某仁就對楊某媛說:「你去買點麵包,我等下還要健身」,楊某媛隨即離開房間。楊某仁洗完澡後,圍了一條浴巾出來,問了小徐的情況後,還不忘問小徐是不是16歲,小徐心虛地點了點頭。

楊某仁奪走了小徐的第一次後,從他的錢包里拿了一疊錢給小徐,小徐沒拿。楊某仁直接將5000元給了楊某媛,楊某媛接過錢帶著小徐離開酒店,還買了避孕藥給她吃。路上楊某媛拿了200元給小徐,並說,「拿這麼多錢回去你父母會懷疑你,剩下的寄在我這裡」。

再次送女孩入虎口

10月26日,楊某媛又打電話給小徐,叫她再去跟楊某仁見面,小徐得知楊某仁又要和她開房,就說不喜歡去。「你說話不要那麼大聲,我對你這麼好,你把我當垃圾。」楊某媛說完就掛掉電話,之後又打電話求小徐不要多想,只是見面而已,只是想要把剩下的錢拿回來。小徐問什麼剩下的錢,楊某媛就說是楊某仁要分兩次給錢,要求小徐再去見一面,才肯給剩下的錢。

10月27日16時許,楊某媛帶小徐又來到洲游國際酒店見楊某仁。小徐說要走,楊某媛把她叫進浴室說:「沒關係啦,這是最後一次,保證沒有第三次。」小徐一直哭,說她不喜歡這樣。楊某媛又說:「你不要哭,我最討厭人哭了,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小徐心裡點害怕,但因為楊某媛是大人,她就只好聽話去洗澡,洗完澡後坐在床上等楊某仁。之後,楊某仁與小徐發生了性關係。事後,楊某媛又買了避孕藥叫小徐帶回家吃。

母親逼問後報警

10月27日晚上,小徐用手機在床上跟同學網上聊天,道出楊某媛帶她去跟別人開房的事情。此時小徐的媽媽陳女士進入房間看到女兒的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吃藥,還提到一個男的。這讓陳女士很詫異,一再追問女兒發生什麼事情,女兒這才哭著把事情說了出來。聽完女兒的遭遇,陳女士很是生氣,帶著女兒到警局報警。

11月5日18時許,漳浦縣警局刑事偵查大隊一中隊警察經過布控,在漳浦縣綏安鎮霞潭村抓獲了楊某媛。而與小徐發生性關係的楊某仁,也被公安機關進行了治安處罰。警方認為,犯罪嫌疑人楊某媛引誘、介紹幼女賣淫,從中牟利,其行為有傷風化,嚴重損害幼女身心健康,涉嫌引誘幼女賣淫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昨日記者了解到,目前楊某媛已被批准逮捕。晨報特派漳州記者黃旭通訊員阮毅明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網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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