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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離倒台不遠了!這個信號很明顯 組圖為證 慎入

—阮昌朝:我為什麼摘了未央區法院的牌子在西安示眾?(圖)

阿波羅網編者按:未經選舉沒有合法性的中共政權,在天怒人怨中愈來愈沒有權威。這些年,中共政權的牌子被憤怒的百姓摘掉,砸掉,塗掉,燒掉,威風掃地。這是中共倒台日近的明顯信號。而最新的發展是阮昌朝摘了未央區法院的牌子在西安示眾。

村民拍攝並發上網呼籲公眾關注

 

圖片:村民卸下機關牌匾放鞭炮焚燒泄憤(村民拍攝並發上網呼籲公眾關注)
圖片:村民卸下機關牌匾放鞭炮焚燒泄憤(村民拍攝並發上網呼籲公眾關注)
 

憤怒的民眾摘下縣政府的牌匾
 
塗牌行動成功

 
阮昌朝:我為什麼摘了未央區院法的牌子在西安示眾?(圖)

 

我是一個陝西農民,名叫:阮昌朝。

2014年11月的一天夜裡,我把未央區人民法院大門口的牌子摘下來,用電動車拉走藏起來,接著幾天與幾位訪民一起先後把這塊牌子拉到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陝西省廣電中心大門口、西安自然博物館門口、中共陝西省委門口、大雁塔廣場、南門外廣場、鐘樓廣場等地展示,並高聲喊冤:未央區法院的判決為什麼不執行?法院不執行判決,這樣的法院有什麼用?這樣的法院算什麼「人民法院」?到底是什麼人的法院?沒有警察或什麼人追究我摘了未央區法院牌子並在多處展示喊冤的行為。未央區法院在大門口又安了一個不鏽鋼的牌子。

2011年10月3日下午6點多,我在下班後騎電動車回家途中,行至西安三橋街西段,突然被一輛飛馳過來的運渣土的大卡車撞倒,軋在後車輪下。因傷勢嚴重,出事地點附近的醫院救治不了,我被送到西安西京醫院搶救。到西京醫院後不久我就昏迷了,甦醒後我才知道,我休克了44小時。我住院搶救醫治累計126天,前後持續了九個月,醫院給我下了7次病危通知書,我共接受大小手術9次,共輸血48袋,每袋400毫升。我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是左側髖骨損傷,左大腿缺失,左肘關節缺失,左臂肌腱缺失,大腸缺失,睪丸缺失……被評定為交通事故二級殘疾。現在左側安了假腿,只能靠右手臂支撐單拐站立、勉強緩慢行走。

我住院搶救醫治共花費48.5萬元,其它看護、恢復等費用還不包括在內。肇事車輛所屬的工隊老闆閆社民總共只給了8萬多元錢。2011年10月24日,我起訴至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根據西安市交警的認定,此交通事故肇事車輛未按路線行駛、超速行駛,負90%的責任,我有10%的責任。經過14個月的審理,2012年12月26日,未央區法院作出(2012)未民一初字第00372號民事判決書,判定閆社民賠償我各項損失173萬。(共應賠償1795455.23元,閆社民已支付84479.4元,還應賠償1710965.73元)至今,未央區法院給我執行的賠償款有16.5萬元,閆社民還欠賠償款1560965.23元。

2013年2月4日,我申請強制執行,未央法院執行局受理了我的申請。申請強制執行後,我每周到未央區法院執行局,詢問強制執行的進展,法院要求我請律師調查閆社民財產證據,而車管所和警局都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被執行人閆社民的任何財產信息或線索。據我及親友了解到的情況,我申請強制執行後,2013年4月,被執行人閆社民將其名下的財產倒賣給他人,包括3輛砂石車(每輛包括營運手續等價值四五十萬元)、閆社民擁有的公司等,市值超過300萬人民幣,這些資產有些甚至只是更換了資產所有人姓名,實際還操縱在閆社民手中。2013年7月1日,未央區法院在《執行裁定書》中裁定:「被執行人閆社民暫無可執行的財產」,「本次執行程序終結」。

被執行人閆社民的律師曾在一次與我的電話交談中說:法院的大樓就是閆社民包工建造的,法院不可能給我依法強制執行。

2014年3月3日至今,我們不斷地逐級上訪,從未央區到西安市、陝西省的法院、黨委、政府、政法委,到北京國務院信訪局、最高法院、中南海等。到北京上訪已有9次,反映西安黑社會的情況。2014年9月24日,我乘公共汽車經過天安門廣場時,撒了2千份記述我案情的書面材料。2個警察衝上公共汽車,用手槍對著我,命令我舉起雙手,把我押到公安天安門分局,分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對我處以拘留七天的處罰;2014年10月3日,我和許多訪民到聯合國駐北京辦事處要求反映我們的冤情,得不到回應,我和幾個訪民就向辦事處院裡扔石頭,我被來廣營派出所處以拘留5天的處罰;2014年12月15日,我再次到陝西省人大上訪,沒人接待,我用石頭砸破了門房的玻璃,被長安路派出所決定行政拘留7天;2015年5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西安迎接印度總理莫迪,我穿著白色狀衣到中共陝西省委上訪,並呼喊口號,有十五六個警察圍過來推拉我,我無力反抗,咬了一個警察的胳膊。因此,育才路派出所對我做出拘留5天的決定。對我的這幾次拘留決定都無法執行,因為我的殘疾狀況很嚴重,不符合看守所收監的身體條件,看守所拒絕接收。

從2014年5月20日至今,我戶籍原所在地商洛市維穩信訪辦到未央區法院及省信訪局進行過4次協調,都沒有解決問題。

我父母原本是陝西商州市的農民,近十多年到西安打工為生,原本拮据的生活加之我遭遇的橫禍,全家債台高築,遭遇滅頂的打擊。我及我的父母沒有別的選擇,只有通過上訪、訴訟等「正規渠道」,尋求生路。我要求法院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追究被執行人閆社民惡意逃避賠償款的刑事犯罪情節,要求法院全部執行對我受害的賠償判決。

阮昌朝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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