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盤點中共淫官寫給情婦的奇葩保證書

「解除兩性關係保證書」 除了當事男女雙方的簽字和手印外,還有3名見證人的簽字和手印。據了解,3個見證人中其中一人系河北省水利廳幹部//「永遠保護好你」寫承諾的人被曝起了殺心。尚賢軍給黑社會頭子發簡訊說情人懷孕花了他12,000塊錢,「要把情人給處理了」。「處理方式就是丟江里餵魚,挑手筋腳筋」//「保證不碰老婆」還「委託」朋友打傷情人的丈夫//菩薩:今生發誓一定娶小蘭為妻」承認再續「前緣」

這些年,因為寫給情人的保證書落馬的官員還真不少,而且保證書的內容,真是無奇不有。

「保證一生一世只愛一個人」情人提供的保證書上還有證件號先來看看被曝是穆海利寫給情人的「保證書」上都寫了啥?

               

據《財經》記者獲得的穆海利情人錢月(化名)親筆簽名的舉報信稱,穆海利使用各種手段欺騙、利誘和玩弄女性,涉嫌實施人身、財產損害等。

這位今年33歲的舉報者稱,自己跟穆海利保持不正當關係前後達6年之久。據其提供的一份據稱為穆海利親筆所寫的保證書顯示:「本人穆海利向錢月保證:從今天起到2014年6月1日之前,解除原婚姻關係,和錢月結婚。保證一生一世只愛錢月一個人。如做不到,任由錢月處置。」

更奇葩的是,這份舉報人提供的保證書右下角落款為:「保證人穆海利」,「證件號是05030606」,時間為「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一日」

新疆軍區政治部紀檢處處長羅瓊毅告訴《財經》記者,他已了解到錢月舉報內容,「軍區已著手調查,調查結果還沒出來。」但羅瓊毅也表示,最終會有一個結果。

「一個月內離婚」「保證書」還有見證人簽名

「保證書」上有證件號挺奇葩的了,政知圈小編發現,更奇葩的是,有的「保證書」居然還有見證人。

2012年11月28日,網友「風雨過後見彩虹」在微博上發布了一組視頻和照片,其微博介紹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與一單身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長達6年,如今想甩掉「包袱」,動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婦。

照片中的承諾書顯示,內容為「今天開始一個月之內(至12月20日止)與張風雲離婚。離婚後與蘇春媛結婚。特此承諾。」

該承諾書落款為單增德,名字中間按紅色手印。在承諾書最後還寫有「見證人:山東省農業廳辦公室史訪」。落款時間是11月21日。

中新網的報導顯示,微博發布當日,舉報內容就被刪除。

2013年1月21日上午,山東省紀委新聞發言人孫成良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紀委正在密切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曝光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的官員中,就有時任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的單增德。

單增德的問題,遠不僅僅是違紀。

1年半後,單增德受賄案由山東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解除兩性關係保證書」3名見證人簽名摁手印

在政知圈小編找到的公開資料中,若論見證人多,還得是河北省水利廳幹部董四栓2014年9月引爆網絡的那份「保證書」。

這份保證書不是保證與髮妻離婚,而是要求「解除兩性關係」。而且,讓董四栓著實火了一把的那份「解除兩性關係保證書」上,足足有3名見證人的簽字和手印。

在網上那則題為「實名舉報河北省水利廳董四栓包養情人」的網帖中,作者自稱齊曉紅,1984年2月出生,石家莊人,齊曉紅在網帖中附上了自己的照片和一份「解除兩性關係保證書」的照片。

齊曉紅曬出的這份「保證書」簽署於2014年1月17日,內容為:雙方自願解除兩性關係,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20萬元整,並保證:1.男女雙方今後不再進行任何電話聯繫;2.不以任何方式相互騷擾雙方家庭;3.即日去醫院打掉胎兒;4.不散播任何對雙方不利的信息;5.從此互不干涉互不往來。

事情起源於2010年,齊曉紅說那一年自己和董四栓相識,後來成了他包養的情人,「每個月他都會給我三四萬塊錢……在三年的包養生活中我多次懷孕,並被要求打胎。」

網帖中齊曉紅講述,2014年1月11日是董四栓帶著老婆找到了她……6天後的1月17日董四栓找到她,要其簽兩性關係解除保證書。

所透露,當年6月,董四栓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廳機關黨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撤銷其科技外事處黨支部書記職務。

在這份保證書上,除了當事男女雙方的簽字和手印外,還有3名見證人的簽字和手印。據了解,3個見證人中其中一人系河北省水利廳幹部。

「永遠保護好你」寫承諾的人被曝起了殺心

與董四栓幾乎同一時間,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幹部尚賢軍也被自稱情人的女子實名舉報了。

在這份當時被全網熱傳的舉報信中,舉報人稱,她與尚賢軍相識6年,4年前變成情人關係。兩年前在強迫其流產後,尚賢軍給黑社會頭子發簡訊說情人懷孕花了他12,000塊錢,「要把情人給處理了」。「處理方式就是丟江里餵魚,挑手筋腳筋」。

自稱「黑社會頭子找到我,但感念我對他情深把我放了」的舉報人,還曝出一份10餘字的保證書,寫著「永遠保護好你,保證絕不會傷害你和你的家人」,文末有尚賢軍署名及日期。

按照舉報人的說法,自己差點承諾永遠保護自己的人「給處理了」,有點諷刺哈。

政知圈小編查了一下尚賢軍的結局,公開報導中,2014年9月17日,尚賢軍遭免職。

「每星期發生3次性關係」不堪管束的廳官雇凶砍情婦10刀要對情人下狠手的,不僅是尚賢軍,還有一位不堪管束的湖南省副廳級官員。

曾任湖南省專用通信管理局局長的曾國華,煩惱很具體——每天到辦公室後要打電話給情人賀某,報告自己上班了;下班後,要用家裡的座機撥打賀某的手機,以顯示已回家;每隔一個小時要撥一下賀某的手機,讓賀某知道自己在哪裡……

《湖南日報》和《長沙晚報》的報導披露,1998年,曾國華任湖南省郵電學校校長時認識了賀某,雙方很快發展為情人關係。2001年,曾國華的妻子發現後,為挽救婚姻,她拿出5萬元給賀某,要其不再與自己丈夫來往。拿到錢後,賀某遂與曾國華協議分手。可是,不到一年的時間,曾國華與賀某又恢復了情人關係。

從最初的交往,到後來恢復關係,賀某一直對曾國華進行嚴加管束。「她不僅隨時追問我的行蹤,查看我的手機詳單,而且嚴禁我與別的女性交往,甚至連我交朋友都管。到了「忍耐極限」的曾國華,在朋友的慫恿之下決定僱人「教訓」一下情人。2005年10月2日,當賀某再次開車來到曾國華住處附近,準備監視其行蹤時。曾國華請來的歹徒刺了賀某10刀。

政知圈小編注意到,該案引發公眾普遍關注的細節是幾張「條子」。

此前,曾國華多次通過經辦人向歹徒交代,一定要將幾張條子要回來。原來,曾國華和賀某交往期間,曾給賀某寫了好幾份保證書,保證內容無奇不有:「以後再也不讓賀某生氣」、「60歲時一定和賀某結婚」、「每星期和賀某發生3次性關係」……

得知賀某被砍後,時任湖南省專用通信管理局局長的曾國華,在前期支付費用3元元的基礎上,再向兇手支付4萬元。

事發未滿1個月,2005年10月23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即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曾國華有期徒刑1年。

「保證不碰老婆」還「委託」朋友打傷情人的丈夫

浙江衢州市衢江區機關工委原書記周德,在2014年4月也因為「保證書」成了網絡熱點人物。他被指向一名女子寫下30多份承諾書。衢江區紀委證實周與婚外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一事,且已於3月24日對其作出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

據報導,早在今年3月,相關帖子就在網上流傳。發帖者稱,時任衢江區機關工委書記的周德「道德品質敗壞」,以誘騙方式玩弄女性,一名女性受害人識破騙局,表示要離開後,周三番五次許諾錢財好處。

政知圈小編注意到,時年55歲的周德給該女子寫下的30多份承諾書中,曝光的承諾書言詞堪稱「露骨」,包括「保證不去碰老婆」、「每星期必須與你發生4次關係」「如果同老婆碰過願遭天打雷噼」等。

據媒體報導,周德和情人方某是在2006年認識,2014年3月7日晚,方某的丈夫吳某找周德談判,但周德委託了自己的朋友過來。吳某在與周德的朋友會面中,頭部被周德的朋友砸破。

此後,方某和吳某多次到周德單位去反映情況,還把事情捅到了網上。至於事情後來進展如何,政知圈小編找到的一篇浙江媒體的公開報導稱,周德被舉報前半個月,周就以年齡為由主動提出調離原領導崗位,到另一單位任一般工作人員。

「菩薩:今生發誓一定娶小蘭為妻」承認再續「前緣」

政知圈小編注意到,有的「保證書」有創意到居然是寫給「菩薩」的!

2013年2月25日,江西省蓮花縣廣新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小平被網友「相由心生」以《紀檢書記腐敗又貪色》為題,曝其趁自己外出打工,勾引自己妻子,給自己的妻子寫離婚承諾書和宣誓書,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離婚。

根據曝料人提供的圖片,李小平最早跟他妻子寫的是一封情書,落款日期是2005年11月9日,該情書寫在一張紅色的紙上:「小蘭:我愛你一生一世不變心,今生今世只愛你一人,無論什麼情況決不放棄。」落款是:「小平」。

2011年8月份,李小平又給這名叫「小蘭」的女子寫了一封承諾書:「我等明年兒子參加工作後,與她(劉某某)開始離婚,不管什麼壓力、阻力,一定離婚,離婚後與賀小蘭在一起結為夫妻。承諾人:李小平。」

李小平最後一封書信寫給了「菩薩」,並按有手印。「菩薩:今生我李小平發誓一定要娶賀小蘭為合法妻子,希望能儘快和劉某離婚,請保證我和小蘭順順利利幸福結合在一起做一對恩愛夫妻。祈求人:李小平。」這封祈求信式的「保證書」落款日期是2012年9月份。

對於此事,李小平向大江網記者表示,網上所傳的承諾書等均系真實的,都是自己應賀小蘭的要求所寫。李小平說,他與賀小蘭早在1985年就認識,幾年後發展成戀愛關係,1990年之後因自己工作調動,和賀小蘭有近10年沒來往。到2000年左右,兩人又走到了一起。

2005年11月起李小平先後多次向賀某寫出承諾書,要娶賀某為妻。2012年10月22日賀某離婚,並限李小平在兩個月內也與其妻子離婚,因其妻不同意離婚,導致兩人產生矛盾。當事方遂向紀委舉報並在網絡曝光。

網帖曝出當天,蓮花縣紀委即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舉報基本屬實」,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請蓮花縣委同意,已對李小平作出停職檢查決定,有關違紀問題在紀委調查清楚後,將按有關規定嚴肅予以處理。

1天後,李小平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

「謹向黨保證最遲後年結婚」局長據說遇到了職業「小三」有「急了」向菩薩祈求的,還有向黨保證的。

「謹向黨保證,本人明年最遲後年同李清結婚,在這兩年(2010年至2012年)期間對李清做到一個丈夫的責任義務,否則承擔一切後果。」時任江蘇揚州邗江區商務局局長馬一平的一份保證書被其「小三」在網上發帖曝光。

2010年7月26日,網名「揚州女子」的發帖者在南京龍虎網論壇發出了「揚州商務局馬一平局長向黨保證要與妻子離婚」的帖子。

帖文中不僅公布了馬一平以及家人的基本情況,還附錄了與馬一平的婚紗合影,以及幾份署名「馬一平」的「結婚保證書」,時間寫明為2010年1月17日。

隨後,馬一平被停職接受審查。

不過,就在「向黨保證」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江蘇的媒體記者調查發現,此類事件對「揚州女子」而言並非是第一次。2007年西祠胡同的「網絡尋夫」事件,和2009年江蘇儀征的「局長為情婦寫保證書」事件,儘管用的是化名,女當事人竟然都是李清。

其中一位當事人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與李清的婚外情事發後,我被撤職,可以說是『身敗名裂』。儘管自己在這件事上有錯,但絕不是全都像李清所說的那樣,『至少50%都是失實的!』」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北京青年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5/0718/586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