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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潔敏只沒收100萬?中國網民怒極而笑

中國連續兩位前高官蔣潔敏、李春城因貪腐罪行被判刑之後引發網民熱議;很多人在網上發表評論,認為量刑有過輕之嫌。不過,也有專家指出,法官量刑不單單只看貪腐數目或情況,還有很多綜合因素考量。

近日,中國國資委前主任蔣潔敏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企人員濫用職權被判入獄16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則因受賄罪獲刑13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分別為13年和16年的判決量刑,以及沒收100萬元人民幣的罰金額均引發很多人在網上發表評論。

絕大多數在網上發表評論的人都認為對比起所指犯罪行為來說,判決量刑過輕,罰款額也太少。

網名「寓寓他爹地」的網民發表評論稱:貪污真值。

「little似水流年」說:才十幾年,在監獄裡好好表現一番,直接免刑五六年,再找關係打通,嘿嘿,只需坐個四五年就可以光榮出獄了,果然,國家幹部優越性無處不在。

「許沵一世柔情」寫道:貪腐了一個億,罰了一百萬,做幾年牢,然後就養老頤養天年。

「順德公館」認為:怪不得咁多貪官,沒收還不到十份一。

還有署名「法卡山戰士曾建德」的網民表示:對維權的群眾欲加之罪而何患無辭又何其多?為什麼民族、黨國的罪人反而輕判?而群眾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上訪而「被尋釁滋事、被精神病?」等!諸位,貪官審貪官的事聽說了吧?貪官是為自己留條後路而已!

就判決量刑和網民評論,BBC中文網電話訪問了法律專家,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岳成律師;他認為其實判決量刑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不僅僅是貪污行賄金額。

岳成律師指出,法官在量刑時,需要綜合考慮諸如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協助調查與否,退還贓款數目等方方面面和多元角度的因素,因而不是簡單看犯罪金額多少。

他個人認為,從已知案情情況和辦案情況來看,特別是對二人認罪和協助調查的態度來看,法院對上述二人分別作出的判決應該是公平的。

另有觀察人士分析認為,上述兩案和很多中國近期的反腐高官被判案件背後都多少有超越法律範疇的政治因素,因此判罰和量刑也不能簡單當作法律問題分析。

有分析認為,蔣潔敏和李春城均被認為是當年中共「政法王」周永康麾下的「石油幫」成員,而他們在案件調查中是否就當年與周永康及親信的瓜葛坦白交待可能對最終判決量刑有很大影響。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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