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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警察強姦人妻致死 區長助理丈夫被誣殺人判無期坐17年牢 賠5.2萬

96年案件發生後,韓某丈夫時任蚌埠市東市區區長助理的於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並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經過安徽省高院複查再審,於英生被宣告無罪,結束17年漫長冤獄。2013年11月27日,公安機關通過現場物證、技術分析和當年精液樣本的DNA比對,將犯罪嫌疑人武欽元控制,在經過4次詢問後,武欽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強姦殺害韓某的犯罪事實。一審法院最終判處武欽元賠償5.2萬餘元

@財經網:武欽元原系蚌埠警局一警察,1996年12月強姦韓某致死,為掩蓋事實試圖製造爆炸毀滅犯罪現場。案發後韓某丈夫於英生被控殺妻入獄,2013年無罪釋放,同年武欽元被捕。今天,武欽元強姦上訴一案宣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這萬惡的新社會啊

1月15日上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安徽武欽元強姦上訴一案公開開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武欽元系安徽蚌埠「於英生殺妻」冤案真兇。

去年5月15日,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武欽元強姦一案,被告人武欽元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武欽元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後,於2015年11月13日下午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武欽元原系蚌埠市警局交警支隊警察。一審法院查明,1996年武欽元通過朋友認識了被害人韓某。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韓某丈夫於英生上班後,武欽元來到韓某家,敲門進入後,欲與韓某發生性關係,遭到韓某拒絕後,採取暴力手段對韓某實施了強姦,事後發現韓某窒息死亡。隨後武欽元偽造犯罪現場,並將液化瓦斯罐打開搬至屋內,點燃蠟燭,意圖製造爆炸徹底毀滅犯罪現場。

案件發生後,韓某丈夫時任蚌埠市東市區區長助理的於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並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經過安徽省高院複查再審,於英生被宣告無罪,結束17年漫長冤獄。2013年11月27日,公安機關通過現場物證、技術分析和當年精液樣本的DNA比對,將犯罪嫌疑人武欽元控制,在經過4次詢問後,武欽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強姦殺害韓某的犯罪事實。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武欽元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強行和被害人韓某發生性關係,並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法院認定被告人武欽元的行為構成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于于英生及家屬向被告提出147萬元民事賠償的請求,一審法院最終判處武欽元賠償5.2萬餘元。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新華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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