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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姜維平揭秘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明海案件的另一面

—桂明海案件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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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原為一個流亡海外的窮書生,因抄襲而發韌,辦了幾家出版社,編印了上百種書籍,挖走了原屬於劉達文的幾個資深員工,侵吞了原合作伙版王某的一些勞動成果,得罪了許多只會「爬格子」的文人,自己買了房子,租了辦公室,還入股了銅鑼灣書店,並在芭提雅購置了度假屋,因此,說他是吃「人血饅頭」的書商,我認為不過份,就我來講,得到類似薄熙來及家人貪腐的故事,是付出坐牢的代價的,我沒發家,他卻不勞而獲,心安理得的盡情享用,難道不是事實嗎?

由桂明海和李波案件引發的與論潮,持續較長時間,沒有勢微的跡象,今天,博訊報導說,瑞典國派調查組深入泰國芭提雅,要把他失蹤的真實原因搞清楚,而且,海外媒體都是一面倒,又名「阿海」的這位書商的知名度,一下子騰空而起,大有逼近劉曉波之勢,仿佛他是言論自由的倡導和實施者,又是文字獄的受害者,中共官媒對他的報導全是謊言,但我想清楚地表明,第一,我和大家一樣,不相信他回國主動自首的電視表演,如果是跨境抓捕一個書商,那是違反國際法的;第二,他是一個靠抄襲和拼湊,胡編濫造而發「黑心財」的不法書商,他不是一個具有高尚品質的人,他因交通事故逃逸犯罪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我要批評中共某些部門垮境抓人,無法無天的劣行;一方面也要揭露阿海的真實面目,這位悶聲發大財的書商,跌倒在書本的行里行間,不僅在於文字,而且在於人品,他應當深刻自我檢討。

他抄襲了我的文章

眾所周知,我曾寫過大量的批評薄熙來的文章,人們把我稱為「打薄專業戶」,我不需要過謙,但我的失策在於沒有抓住商機,使自己從薄熙來事變後,香港的圖書市場賺到銀子,雖然,名聲傳出去了,但因為忙於筆耕,而無暇編輯出版自己的書,結果勞動成果大都進了不法奸商的腰包,阿海是竊取我成果的幾個文人之一,他以筆名和不斷變換的出版社名字,出版了許多有關薄的書,香港媒體人士王某郵寄給我好幾本,其中有一本書直接把我的文章《薄熙來要發動軍事政變》一文,放在全書壓陣的位置,可以肯定的是,阿海賺了不少錢,當中包括我的「血汗錢」。

於是,我在香港找了律師,對其抄襲情況進行了一些調查,並在我的博客文章的附錄里留下警告的文字,與一些人有點不同的是,阿海自知理虧,為自己準備後路,採取非常狡猾的策略,他要擺平我,2014年的某一天,多倫多某電視台媒體人士嚴某,打電話給我,我們商定在陽光超市旁的一家粥店吃飯,主要是談有關阿海的事,實際上,我與嚴某並不很熟,但我讀過坐牢期間,他代表「美國之音」對我家人的採訪,當然,他是為我呼籲的,這使我終身難忘,因為儘管阿海自己不出面,只通過他給了我1000加幣的小錢,而且,也未向我直接道歉,我還是忍氣吞聲,答應了卻此事,除了前述這點「人情債」,還有律師的原因,他們要價太高,非書生所能及,而且,要找到阿海也不容易,如不是失蹤事件,誰知道他藏身在芭提雅呢?

他賠了趙岩8萬港幣

桂明海所從事的抄襲業務,不僅侵害了我一個人的利益,還與《紐約時報》駐北京的助理趙岩有關,在2009年初,由於我去參加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的頒獎禮,與其相識,一度同病相憐,來往密切,幾年前,發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趙岩比較早地得到一些內幕消息,以筆名在博訊發表揭露文章,大約有十幾萬字,商業頭腦靈活的桂明海,從電腦上下載,編了一本書,也發了大財,趙岩很生氣去香港找他算帳,他避而不見,但趙岩找到《前哨》雜誌的社長劉達文,劉那時給阿海出書提供一些幫助,趙岩就打電話給我,要我找劉達文給阿海施壓,我想,趙岩剛從牢裡放出來不久,一個人來美國紐約求生,相當不容易,而劉社長與我有舊,又講義氣,就向劉求情,在劉的壓力下,阿海不得不支付了8萬港幣,給趙岩,了結了此事。總之,我沒有從他身上拿到一分錢的好處,全都是為了朋友。

阿海賺了多少虧心錢?

人們從如今大量的新聞報導中,已驚訝地知道,原來在香港出版一些政治人物的「八卦書」,雖然胡編濫造,東抄西摘,格調極其惡劣,但卻是一門不錯的大生意,它不僅可以養家餬口,而且可以發大財,甚至成為千萬以至億萬富豪,阿海原為一個流亡海外的窮書生,因抄襲而發韌,辦了幾家出版社,編印了上百種書籍,挖走了原屬於劉達文的幾個資深員工,侵吞了原合作伙版王某的一些勞動成果,得罪了許多只會「爬格子」的文人,自己買了房子,租了辦公室,還入股了銅鑼灣書店,並在芭提雅購置了度假屋,因此,說他是吃「人血饅頭」的書商,我認為不過份,就我來講,得到類似薄熙來及家人貪腐的故事,是付出坐牢的代價的,我沒發家,他卻不勞而獲,心安理得的盡情享用,難道不是事實嗎?

雖然,我明知在多倫多朋友嚴某轉交的這份收據上簽字,就無法以抄襲為由起訴他,但為了節省時間做更有意義的事業,干倒「唱紅掃黑」的「薄騙子」,救中國人於危難之中,我只好做了妥協,但在我內心深處知道,桂明海不是一個人品高尚的文人,真正的君子是寧願餓死,也不會靠抄襲和胡編濫造而餬口的,不論什麼黨派,不論你反共與否,抄襲就是盜賊,就是犯罪,就是令人不恥的惡行,顯然,阿海支付趙岩8萬港幣,至少說明他靠抄襲人家文章賺得錢不會少於這些,他指令朋友嚴某給我1000加幣,也至少說明他得到的絕對不止這點小錢,他明知自己抄襲,身擔那麼多頭銜,還滿腹經綸,吟詩作賦,竟幹這種醜事,而且事發後,沒有向我直接道歉,足以說明他是一個人格有缺欠的人。

央視的錄影是假的嗎?

我看到許多關於桂明海的報導,目前,呈現兩極,國內是妖魔化,只有一種單調的聲音,而海外恰好相反,全是為其鳴不平的,甚至一口咬定它的交通肇事罪是官方編造的,我不這樣認為,由他抄襲他人作品看,他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央視不是簡點地抹黑他,叫他象薛蠻子那樣低頭認罪,而是還有死者家屬的錄影證詞,一個花季女生被其酒駕肇事致死,他不但不承擔責任,而且在緩刑期間逃往海外,這符合他一貫的思想性格,他抄襲了人家的血汗之作,沒有勇氣直面,狡猾地,應付差事地,給一點小錢了結,多麼類似於交通肇事啊,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呢?

可能抓捕他的過程是這樣的:如果他遠離中國之後,選擇低調一點,做點別的無涉政治的生意,永遠不回中國,屁事沒有,因為逃出來的嫌犯太多了,中共不會大動干戈,不幸的是,阿海可能心裡並不反共,是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反共,在以言論受限為由取得外籍身份之後,自以為中共顧及外交關係,而找到了一條謀生的路子:抄襲和八卦,結果一度大獲成功,因為當今社會,大部門人以占有財富的多少而衡量一個人,不在乎你幹什麼職業,就此標準,阿海是成功人士。

他大量出版有關中共高官的八卦書籍,剛開始完全是抄襲和編輯,後來已不滿足這些,為了得到獨家消息,賣個大價錢,而與國內,黨內的消息人士聯繫,這些人或者是出於派別內鬥,或者出於發財,而與阿海對接,較容易簽證的泰國就成接頭地點,可能巴提雅就是一個聚會場所,早被中國特工盯上了,過去,胡錦濤是弱勢領導人,自然沒多少下面人捧場,現在,習老大權力獨掌,自然團隊們積極出擊,特別是要掐斷海內外的個勾通途道,就選准了阿海,而以前的案底就成了把柄,派人去曼谷找到他,強力脅迫下,指令他回國自首。「交通肇事罪」是「引子」,出書「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可能是檢方指控的「高潮罪」,大概情節就是這樣吧。

我沒有讀過他出版的全部著作,只讀過非常恨他的一個年過古稀的老人郵寄給我的幾本書,恕我直言,那種東拼西湊的濫貨也叫「書」,是對人類精神食糧的褻瀆,它應歸功於中共極權統治,壓制新聞和言論自己的胡作非為,正因為大陸人求息若渴,嗷嗷待哺,所以才使他編輯出版的書,占了市場的不小份額,「大陸客」不在乎一般的編採和印刷標準,只要你罵中共,你暴露當官的醜聞,最好與性有關,就不在乎手中的票子,因此,阿海過去是中共壓制言論的受益者,現在,是受害者之一,就象一個人從同一個宴席上吃得肥肥的,現在,又不得不吐出來;過去是悶聲地,不擇手段發大財的書商,現在是「文字獄」的著名英雄,如此而已。總之,自己爬到雲梯上,不明真相的人把它不斷抬高,然後吹喇叭抬轎子的人走了,梯子還掛在那裡,有一句話很形象:出來混,早晚要還的。

2016年1月26日於多倫多。

來源:香港《前哨》雜誌2016年3月號首發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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