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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領存款 小心美國政府盯上你

你的帳戶里雖然存的是你的錢,但不代表可隨心所欲的提領。

上周被判刑15個月的前國會眾院議長海斯特,就得到慘痛教訓。他為了支付有關性侵未成年人的封口費,先從銀行領錢七次,每次5萬元,引起銀行官員的注意,因為提領金額超過1萬元,銀行就要通報政府。

從2012年7月起,海斯特開始縮減提領的金額,每次不超過1萬元,多為9000元,如此提領了106次,總額為95萬2000元。銀行官員再次起疑,而於2013年2月通知海斯特,要關閉他的帳戶。

美國法令規定,每次現金交易超過1萬元,金融機構和顧客就要填表通報。不想公開這些交易的顧客,往往尋求被稱為「拆分洗錢」(structuring)的規避方法,可導致嚴重的洗錢指控。

所以未通報高額現金交易,往往會引起聯邦調查,導致罰款或甚至冗長刑期。

顧客可蓄意讓提領金額接近但不超過1萬元,以規避銀行通報規定。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可能令銀行和聯邦當局(例如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起疑。一旦顧客對領錢的原因說謊,或是聯邦當局發現領錢的真正意圖,拆分領錢的過程就變成犯罪。

海斯特最初向調查人員說,領出來的錢自己留著。但是聯邦調查局認為海斯特說謊,他其實是在付封口費。著有「洗錢人」(The Laundrymen)一書的羅賓森(Jeffery Robinson)指出,碰上這種情況不能撤謊,如果海斯特一開始就說出真相,可能只會受輕罰。拆分是洗錢的關鍵元素,往往與掩飾現金,以免與其涉及的罪行連在一起有關。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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