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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扉客:雷洋案,不會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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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種信息判斷,儘管屍檢結果尚未公布,雷洋案和過去絕大部分類型化案件一樣,很難有令人信服的真相。

我從事媒體行業十五年來,參與報導過的黃靜案、高鶯鶯案、戴海靜案、楊代莉案、錢雲會案、袁利亞案、李啟銘案到佘祥林案乃至潘余鈞案、海伍德案等命案,幾乎沒有哪一個案件到最後有能夠被朝野各方所公認的令人信服的真相。成為經典範例的孫志剛案,其實也只是一部分真相。

雷洋案,我相信也不會有例外。

賀衛方師今日仿杜牧之的《江南春》寫了一首打油詩,對這種狀況有生動而沉重的描繪,獲賀師授權後轉來此地:

鶯鶯雲會夏俊峰

尼爾開來吊小青

回首四千八百案

多少真相霧霾中

吾友溫克堅對此也有一段經典評論,從學理角度做了精確的剖析,獲授權後,也轉來與各位分享:

普遍的怨恨和不滿,塑造了一個帶電的社會情緒,任何議題都可能快速發酵。利益相關群體提供了行動意願,官僚體系的僵化往往促成議題升級,並在更大範圍內進行輿論和社會動員。一輪輪衝擊波未必帶來可見結果,社會變革的軌跡往往是漫長的突變。

所以,本篇無意談雷洋案的事實與法律問題,還是從我的老本行出發,梳理與臧否下視野所及眾家媒體在該案中的表現。

先說評論:

雷洋案伊始,三家央媒刊發了三篇評論,依次是光明網的《人大碩士死亡官方回應含糊,需要邏輯完整的答案》;人民日報的《只有事實真相才是定海神針——評男子涉嫌被抓身亡》;新華社的《權威發布不能落在輿情後面》。

這三篇評論尤其是最後一篇贏得一片喝彩,也被小心翼翼報導此事的部分地方媒體拿來作為合法性上的依恃。

這種罕見的敲打帝都警方的評論得以出台,我認為主要是央媒在話語權市場上的積極競爭態勢所致(所謂占領兩個輿論場的攻勢),也有平台個人元素努力的緣故(如新華社的丁永勛兄是我所尊敬的評論人,幾乎歷次大事件都有發聲),但這些評論已經很難再像過去那樣成為媒體爭相對表的口徑,更難成為事件最終走向的判斷依據。

舉一例即可明白。去年此時的慶安案,新華社、中國日報和環球時報都曾發出過相當銳利的評論,但該案隨後即急轉直下,與此前所謂官媒口徑判若兩人。

總之,這些評論未必是反右模式中的釣魚與引蛇出洞,但過多與過高解讀為風向標意義,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央媒之外,澎湃11日發了篇社論《雷洋是怎麼死的》,似在仿效民國報人短小精悍的文風,惜有硬傷。南都11日和12日連續刊發兩篇社論《雷洋事件:讓過程可見,讓證據說話》、《雷洋案關乎公共安全,非正常死亡調查才是關鍵》。前一篇以人民日報評論為加持,後一篇重彈程序正義老調,詞鋒內斂,審慎有餘。

總體看來,這三篇都在沿襲十五年來市場化媒體念茲在茲無日敢忘的啟蒙話語,與其說是代表平台立場的社論,不如說是努力不缺席的慣性,在覆蓋面與影響力上乏善可陳。

視野所及,所有評論里,財新網的《雷洋之死撞翻了人心中僥倖的天平》,FT中文網的《雷洋事件能否成為法治國家之始》成為優劣的兩極。

後者應該是FT中文網截止目前為止刊發過的最失判斷力的評論,既無事實與邏輯基礎,也無絲毫現實感,一廂情願之憑空推演,恍如夢囈。

前文作者是台灣籍青年媒體人徐和謙。如同他的名字,就職財新的和謙是個謙遜溫和的人,經歷了在台灣山呼海嘯般的洪仲丘事件的他,很少對大陸層出不窮的各種新聞大驚小怪。但雷洋案刺中了這位力圖中正平和的媒體人,他自感「比此前在京的任何一夜都更期待天明」,在這篇文章中儘量克制自己的悲傷與憤怒:

每一樁公共命案的背後,所兌換到的關注度其實並不平等。屏幕背後的眼睛們一邊讀著新聞,一邊總會在心裡拿著鑷子,在命運的天平上調整籌碼,自覺或不自覺地測算自己和不幸的潛在距離。

接著說常規報導:

一開始是財新、新京報和騰訊等各種動態消息陸續出來,這些和禁令搶跑的報導,在這類案件上的報導優勢是,能夠讓議題儘快推進到公共視野快速升溫,障礙是,始終無法突破到核心信息源。

在這方面,還得靠被賦予了「立場換信息」功能的官媒。

就像和當地警方保持著最密切合作關係的大部分地方電視台一樣,北京電視台沿襲此前與警隊親密合作的站位,直接播出了辦案機關對洗腳房女當事人的訊問錄影。這段影像的主要功能是試圖坐實「雷洋嫖娼」這個在公共傳播上的制高點。

比北京台高明的是央視社會新聞部,遣和警隊關係良好的資深法治記者吳闖出馬,專訪了抓嫖事件現場指揮、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這段被剪輯成6分12秒的新聞在新聞頻道播出,試圖還原現場幾個關鍵節點。

人民日報官博隨即也公布了一段長達22分24秒的視頻。這段視頻採訪的同樣是邢永瑞,提問準確,邏輯嚴謹,回合感頗強,焦點集中在現場還原與事實敘述上。

人日自稱這是獨家視頻與採訪,但話筒台標是CCTV,出鏡記者還是吳闖。從像素和機位分析,沒猜錯的話,我估計這是人日在場記者王昊男或其搭檔用手機在一旁拍攝的。

相較央視新聞,人日這段視頻的好處是基本未剪輯(重大案件的核心信息源視頻其實最怕剪輯,越原始越好,去年此時的慶安案同理),拍攝對象在內容選取、語言組織與可信度三個方面可供觀眾甄別之處甚多。

被播出時段、播出時長以及審查機制所桎梏的電視媒體,在新媒體面前完全處於下風,乃至每每為他人做嫁衣裳,這是又一明證。

另外一點感受是,考慮到功能和身份,人日這類媒體此前很少直接介入雷洋案這種突發性社會新聞,最多發一下評論文章。這次直接派遣記者到現場採訪,多終端發稿之外,還非常聰明地「揩油」拍攝視頻,甚為罕見。

以後,也許這種末梢干預會多起來,就像胡錫進老師在過去十五年中成功地把專注外宣與國際新聞的《環球時報》打造成兼顧國內事務的文宣平台一樣。

必須說到另外一則被普遍忽略掉的視頻——新京報和騰訊聯合採訪到的一位目擊證人。

這是位重要的證人,他是現場目擊者,還是報警者,也是被警方做過詢問筆錄的證人,非常巧合的是,他還是新華社視頻新聞的記者。

這位證人的表述完整,相當自信,每句話指向都力圖準確,特別是報警時間和他進入現場的時間都能精確到分鐘(前者很好解釋,看通話記錄即知,後者甚為罕見)。遺憾的是,這幾位採訪記者準備不足,提問粗疏,甄別能力欠缺,讓人屢屢有出戲感。

當下一個很尷尬的現實是,無論是傳統的電視媒體還是各種直播風起雲湧的新媒體,口條好,腦子快,基本功紮實,現場操控能力強,還能適當照顧拍攝對象感受、引導觀眾情緒的出鏡記者,極少見。至於有紮實專業背景、帶有強烈個性化風格、已經形成相當公信力的標籤式出鏡記者,更是鳳毛麟角。

最後要重點說下鳳凰網的報導。

如前所述,雷洋案真相當在預料之中,結局也不難猜度。倒是校友會在這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是雷洋案中最為特殊之處,也是我最為關注的地方。

在雷洋案中,以校友會和微信群為紐帶,橫跨七零、八零和九零這三個代際的世代概念,史無前例的浮出水面。

雷洋本人是人大2005級本科生,但這次率先發聲的是1988級人大校友會,1989級和1990級次序跟上,這三封公開信訴求目標一致,文本也漸趨精緻。幾天後,1977級和1978級突然以實名聯署的方式橫空出世,此後,1979級、1984級、1986級、1992級聯署次第出現。

這九屆校友會之外,以西安交大校友會和南京大學在港校友會為名的兩封公開信亦出現在網絡。

這些校友中,即便是截止目前最年輕的1992級學生,也已是年過不惑的中年人了。在社會組織與社會動員的微觀解剖之外,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是:我們這邊關心時事和政治的,大多是四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年輕人不是在找工作,就是在掙群租房的租金或者燕郊和外環外的首付。這點,正好和太陽花學運風起雲湧的海峽彼岸形成截然不同的對比。

必須要贊一下鳳凰網,它是唯一抓住這個點並做了力所能及開掘的國內媒體。這也意味著具體採編人員和主管都要面臨未必輕鬆的風險。

在我的朋友圈裡,雷洋案引發了激烈的爭論,媒體同道和警隊朋友們,在我轉發的每一條新聞下展開了綿延不休的爭論,未見激烈的硝煙,但聞壓抑的火氣,誰都知道說服不了對方。

雷洋案的輿情不可複製,在這點上我同意斯偉江的判斷。雷洋案公眾關注的高峰基本已經過去,雷洋案的結局也基本可以預料,在這點上我情願我是自扇耳光的烏鴉。但在可預見的未來,實無任何可供樂觀的元素。

正如陳力丹老師所言,如果認識跟不上,第一個消失的職業就是記者。我已經四十三歲了,前半生有幸見證了這個行業的黃金時代,後半生也許還能見證這個行業的徹底湮滅。

雷洋案帶出了一系列重新浮出到公眾視野的舊聞,其中一例是《重慶大學生暑假回家遭遇莫名嫖娼官司》,記者是重慶晚報肖重陽,刊發時間是2000年8月。

細看該案報導過程及善後情況,再看雷洋案和近三年來的類似涉警報導,不難發現,十五年前後,警媒關係一瀉千里。

警媒關係是個敏感而激烈的話題,可另撰長文來細說。我不願套用類似「撕裂」這種被時評匠們用濫了的大詞,只是反覆提醒自己,這種愈來愈實力不對稱的嚴峻局面,早就成為必須面對的現實。

在這樣的時節里,仍然有同行堅持在一線從事這類高風險報導,其甘苦自知,其壓力不難想見。

我寫這篇文字時,正值我的老東家南都一年一度的年度新聞頒獎晚會。一年前的此時,曾經引發激烈爭議的南都深圳新聞部《深圳官員私人聚餐安排巡防員巡查》報導(發送關鍵詞警媒衝突或娃娃魚可收聽本號此前兩篇關於此事的文章),此番如願拿到普通新聞金獎。

願和各位分享這次南都新聞金獎的頒獎詞:

輿論監督是南都的看家本領,也是媒體的天職。面對暴力衝擊和社會爭議,不畏人言,不懼威脅,恪守客觀中立,不偏不倚。這是南都記者的努力與勇氣,更是一個媒體對社會價值的不懈堅守。

責任編輯: 江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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