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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火燒車 台方還原:司機瞬間失意識 無人操控下行駛一千公尺

—台方還原事發大致過程:電線走火 駕駛瞬間遭灼失意識 圖

檢方根據遺體燒焦和陳屍駕駛座旁,研判蘇姓駕駛在事故發生瞬間被大火燒灼,當場失去意識,無法打開前後車門讓乘客逃生,車上乘客因前方起火不敢接近、也無法跳車,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一千多公尺,以八十公里時速先擦撞內側護欄後,車速逐漸減緩,直到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

陸客團火燒車廿六死慘案,桃園地檢署昨進行復勘,確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車體前段,應是機械電線走火;另解剖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遺體,初步研判應是瞬間遭大火燒灼,失去意識,不是個人身心問題而釀災。

火燒車死亡事故,桃園市火場調查人員昨天調來同款車比對,再進入事故車輛調查起火原因。(圖片來源:踢完《聯合報》)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范振中昨率消防局、公路總局等單位勘驗遊覽車,確認底盤未起火、油箱口完好,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鑑識人員針對駕駛座左方車門、右前車頭飲水機、走道下方電冰箱、駕駛座後方保險絲總成,以及可將車上廿四伏特電壓升到一百十伏特電壓、供電冰箱與飲水機使用的駕駛座下方二顆變壓器一一清查、挖開。

發現其中一個保險絲因超過負載熔化,懷疑是電路不勝負荷短路,但車上電器用品的線路配置,在發現超載時都有自動斷電警示,是否為引發大火原因,仍待鑑識報告出爐才能得知。另車內也找到一支沒用過的車窗擊破器。

由於蘇姓司機在車子著火擦撞左側護欄第一時間,未停車做危機處理,疏散乘客下車,續行一分鐘後撞右側護欄起火,外界不解「關鍵一分鐘,發生了什麼事?」

檢方昨天解剖遺體檢驗,認系生前灼傷、休克性死亡,已成焦屍,氣管有碳粒,家屬表示死者沒有特殊疾病。

檢方根據遺體燒焦和陳屍駕駛座旁,研判蘇姓駕駛在事故發生瞬間被大火燒灼,當場失去意識,無法打開前後車門讓乘客逃生,車上乘客因前方起火不敢接近、也無法跳車,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一千多公尺,以八十公里時速先擦撞內側護欄後,車速逐漸減緩,直到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

檢方也採集蘇姓司機內臟、血液檢體及健保就醫紀錄,調查有無酒駕、服用藥物或疾病。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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