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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美國隱瞞前中共黨員身分 罰25萬坐牢

入籍隱瞞前中共黨員身分的59歲華人男子林祿(Lu Lin,譯音),向聯邦法庭承認「向移民局官員做出虛假陳述」的移民詐欺罪,目前面臨最高五年徒刑,以及最高罰款25萬元的懲處。圖為伊州聯邦法庭。(記者黃惠玲/攝影)

聯邦伊利諾州北區檢察官辦公室4日公告,59歲華人男子林祿(Lu Lin,譯音),因申請入籍美國時,刻意隱瞞曾經加入中國共產黨,及曾使用「林祿」以外姓名的事實,2日在聯邦法庭承認「向移民局官員做出虛假陳述」的移民詐欺罪,目前面臨最高五年徒刑,以及最高罰款25萬元的懲處。

居住在芝城西郊瑞柏市(Naperville)卡爾頓路(Colton Circle)的林祿,今年1月14日,被聯邦控以「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或入籍」罪名,稍後1月21日開庭時,林祿曾當庭辯稱無罪,此案由聯邦第七上訴法院法官華裔法官張宜民審理。張宜民2日表示,將在今年11月9日宣布判決結果。

林祿的起訴書指出,他在申請入籍時,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加入或參與過中國共產黨,而且也從來沒有使用過林祿以外的其他名字。然而,檢調單位查出,林祿不僅在1987年至1997年,曾為中國共產黨黨員,而且他曾擁有「楊運」(Yung Yeung)的身分證件,且屬中共公安部(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所有。

林祿2日庭訊時承認,他所以隱瞞曾為共產黨員,同時沒有誠實陳述曾使用過其他名字,是為了想順利取得美國國籍。

由檢方與林祿達成的認罪協議書指出,林祿在2006年1月12日,在清楚知道自己提供偽造信息的情況下,向與他進行入籍口試的芝加哥移民局官員,表示自己從來沒有使用過「林祿」以外的姓名,同時也不曾加入過共產黨,林祿並當場向移民官發誓,其陳述全部屬實。林祿後來經過兩次入籍口試後,於2008年通過入籍許可,同年在芝加哥宣誓成為美國公民。

若曾經加入過共產黨,到各地「退黨服務中心」辦理退黨證書,作為退出中共證明文件。該方法已有不少成功實例。詳見阿波羅網報導【曾加入共產黨退黨照樣可獲綠卡或入籍

【阿波羅網附相關報導:退黨管用嗎?申請美國綠卡不批准共產黨員?網友恐慌

方林達:中共黨員出國為何隱瞞黨員身份?】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世界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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