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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當局逼吉林公安廳吐出兩千多萬

近日,陸媒報導,最高法院在8月24日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吉林省公安廳需退還吉林商人兩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支付相應利息損失。這意見是吉林省公安廳與商人在7月達成的,在這同一時間,習近平當局在吉林長春召開政法會議,提出糾正冤假錯案

9月1日,陸媒澎湃新聞報導,今年1月28日,最高法立案受理吉林商人牟洋要求吉林省公安廳退還扣押十餘年的兩千多萬元的國家賠償案。七個月後,牟洋、吉林省公安廳及兩公司達成一致意見,吉林省公安廳將偵查期間扣押的涉案2020萬元退還給牟洋,並向其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730萬元。涉案的兩家公司不再就該筆錢款提出賠償申請。

8月24日,最高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牟洋隨時可向吉林省公安廳要求支付。

該案發生在2004年5月,牟洋因涉偷稅案被吉林省公安廳扣押了其2400萬餘元。2005年8月,吉林市高新區法院以偷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牟洋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對凌山公司判處罰金250萬元。一審後,牟洋並未上訴。

按照刑事判決,吉林省公安廳扣除牟洋應交罰金以及移送檢察院部分款項後,有2020餘萬元應當返還。然而,吉林省公安廳在同年7月14日將兩千多萬元,以罰沒的形式上繳到了吉林省財政廳的罰沒帳戶。

2005年9月、10月,吉林市高新區法院、檢察院分別給該市財政局罰沒處的意見書、決定書認為要退還扣押款項。但是,十餘年過去了,扣押的款項始終沒有退還給牟洋。

最後,牟洋只好通過律師向最高法賠償委員會申請國家賠償,並獲得最高法立案。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吉林省公安廳與牟洋達退款意見的時間是在7月,7月18日、20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分別在北京和吉林長春召開,會議上提出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建立糾正冤假錯案及「誰辦案誰負責」的機制。

接著8月,陸媒連續報導,幾起「維穩」案翻案重審,其中,長春市警局九台區公安分局被長春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須向因到北京上訪而行政拘留的市民賠償兩千元和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大紀元記者發現,該案發生的時間,恰好是江派「吉林幫」官員在吉林主政時期。

2004年、2005年,時任吉林省公安廳廳長的聶文權。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聶只是地級市松原市的市委書記,之後,躍升為吉林省委政法委書記,任職長達6年。2005年1月,聶再升任為吉林省公安廳廳長。其發跡時間正是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高峰期,具有積極迫害法輪功而獲得快速升官和從無政法背景的官員跨界出任政法系統高官的江派官員特徵。因此,聶文權也是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對象之一。

聶文權出任吉林省委政法委書記前,其前任正是今年6月提前卸任山西省省委書記一職的王儒林。至2014年9月王儒林調任山西省前,王一直在吉林從政,歷任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長春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代省長、省長、省委書記。

另一名已落馬的江派官員王珉也是在2004年10月至2009年11月在吉林省從政,歷任吉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其實,習近平在上台以來就提出了依法治國及進行司法改革等舉措,大力打擊政法系統的江派官員,尤其今年習近平主導的軍隊改革落實後,打擊政法系統官員的力度加大。

據今年2月29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公布的數據,習近平上台後從2013年至2015年,糾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就有23起,其中包括當事人已被執行死刑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

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透露,從2014年以來受理申請國家賠償案金額高達1.13億元。僅2015年各級法院宣告被告人無罪的就有1039人。

之前,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曾分析認為,習近平在反腐和進行各種司法改革到一定程度之後,現在要從一些具體案件上突破,糾正一些過去冤案,進行賠償,恢復名譽等。藉此向社會發出要否定江澤民時代維穩政策的信號。

李天笑說,習近平當局是通過一個個具體糾正冤假錯案的案例,讓牽涉到的公檢法司各個部門意識到政策的轉變,區別於江澤民時代的維穩政策。為在更大範圍糾正更大更多的冤假錯案鋪路。特別是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糾正冤假錯案的會議,更是在釋放要為法輪功平反在進行試水和鋪墊的信號。

習近平當局糾正冤假錯案舉動
規範政法系統糾正冤假錯案 5月20日 習近平在第二十四次中央深改會會上,審議通過包括《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在內的多項意見。會議會議強調,公安執法的規範化、專業化的問題,尤其是提到要讓民眾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7月18日 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提出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會上強調,「要求要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針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在依法糾正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反思原因,避免重蹈覆轍。」
7月20日 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會上強調,要推進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稱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改革試點有序推進,誰辦案誰負責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初步形成。
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表示,完善檢察監督體系;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後職務犯罪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等問題;要完善集信訪、舉報、糾錯、賠償、救助於一體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健全和落實檢察環節有效防範、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
7月22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於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改革督察情況的報告》等6個改革試點方案和指導意見。
7月26日 中共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全國公安除值班備勤外,所有人都要通過視頻系統接受公安機關規範執法培訓。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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