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吳虞:反性同盟、月經警察與「車震死」

作者:
要說性、隱私、警權以及其各自在法律上的邊界,十幾年前江雪老師報導的「延安夫妻看黃碟事件」中討論的還不夠充分嗎?可結果呢,法盲仍然是法盲,流氓依舊是流氓,甚至連當年費盡口舌普法說教的媒體如今都轉過臉,公然讓賣淫女出鏡詳細描繪給雷洋「打飛機」,和薛蠻子玩3P的經過,請問:這算不算傳播隱晦物品?至於說員警是因為懷疑當事人在賣淫,這才……我見識少,不知道還有光天化日在國道上賣淫的,你國失足婦女的膽子也忒大了吧?

在理論上,她的命不是被誰直接剝奪的,看過那段1分26秒「車震」視頻的我可以對天發誓,現場當地警局巡特警大隊的阿sir們沒有任何打罵行為。

據說這年月「姿勢」很重要,上至三公九卿,如果「姿勢不恭」保不定哪天就像朝鮮內閣副總理金勇進一樣,拖出去說槍斃就槍斃了;下到黎民百姓,由於「姿勢」不對,啪啪啪的時候閃著腰擦破皮也是常有的事。當然,相比「姿勢」不對閃腰磨皮,啪啪啪的地點要是選擇不當,那說不定小命就要不保了。比如河北館陶縣那位錯把國道當田阪,摟著情人玩「車震」的欲女烈婦。

在理論上,她的命不是被誰直接剝奪的,看過那段1分26秒「車震」視頻的我可以對天發誓,現場當地警局巡特警大隊的阿sir們沒有任何打罵行為。至於她後來自己頂不住輿論壓力前來討要說法,激情之下喝農藥自殺,那純屬個人意志不夠堅強的表現,與阿sir們沒有任何關係。相反他們還及時將其送醫治療,儘管最終未能救活,但我建議還是應該給當事警員開個表彰大會,授予他們「人民性安全衛士」稱號。否則,要是誰都不帶套出去玩「車震」,一傳十十傳百,萬一中間夾雜進幾名失足婦女,將淋病梅毒尖銳濕疣帶到「天上人間」,傳給正在此走「裙中路線」的領導幹部,那麼勢必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的光明前途。

但刷了一遍朋友圈,有我這樣覺悟的還真沒找到幾個。許多人要麼在一本正經地解釋,「單就車震行為本身而言,如果不在公共場所,不屬違法行為」;要麼在裝模作樣地討論,警方是否有權拍攝「車震」視頻,其行為除了涉嫌濫用職權,是不是還包括侮辱罪、傳播淫穢物品罪?搞得好像這僅僅是樁法律事件,我們國家真的是個法治國家似的。

要說性、隱私、警權以及其各自在法律上的邊界,十幾年前江雪老師報導的「延安夫妻看黃碟事件」中討論的還不夠充分嗎?可結果呢,法盲仍然是法盲,流氓依舊是流氓,甚至連當年費盡口舌普法說教的媒體如今都轉過臉,公然讓賣淫女出鏡詳細描繪給雷洋「打飛機」,和薛蠻子玩3P的經過,請問:這算不算傳播隱晦物品?至於說員警是因為懷疑當事人在賣淫,這才……我見識少,不知道還有光天化日在國道上賣淫的,你國失足婦女的膽子也忒大了吧?所以拜託,以後洗地能不能專業點,畢竟此一時非彼一時了,仇和同志都已經「真心知罪、真情認罪、真誠悔罪、真切贖罪」了,你以為五毛還能像從前那麼好掙?

要拜託的除了洗地者,還有邯鄲警方,這都什麼時代了,還在玩「當時是一名臨時工(協警)擅自用手機拍攝的」的套路?知道本屆G20峰會的第一個主題詞是什麼嗎,是「創新」笨蛋?知道大眾創業下一句口號是什麼嗎,是「萬眾創新」笨蛋?不過,考慮到你們是成語「邯鄲學步」的發源地,出於對莊子他老人家的尊敬,我老人家決定原諒你們一回。畢竟,在這國捉姦和捉漢奸是有司最主要的工作,兩者都關乎政權的穩定,差別只是直接和間接而已。

小說《一九八四》中,有一幕場景讓人印象深刻毛骨悚然:大洋國青年反性同盟在勝利廣場集會,慶祝市民結婚率減少50%,超過一萬名女黨員發誓永不結婚,並且誓言將會接受人工受孕。事實上,對民眾的性行為進行嚴格管理幾乎是所有極權國家的通例。遙想當年,為了提高人口數量、增強國力,「中國人民的老朋友」齊奧塞斯庫同志甚至在羅馬尼亞設置了「月經員警」,進駐機關、工廠、農村、學校以及各個單位,對婦女進行嚴格的監控,以確保沒人使用避孕工具,對那些避孕的婦女和默許墮胎的醫生則一經查出,嚴厲打擊、處罰監禁。

表面來看,反性同盟與月經員警似乎是兩個極端,但在本質上,兩者卻頗有共通之處,它表現的都是公權力對於個體細緻入微及於毛髮的全面掌控。既然生育可以計劃,那麼做愛沒有道理不可以計劃;既然與合法配偶的做愛權力可以管控,那麼和別人「車震」就更有理由檢查了。至於目的麼,與其說是為了淨化社會風氣,毋寧說旨在扼殺人性,進而壓制人權,防止人性對黨性、人權對極權造成威脅,並藉此警告民眾:老大哥在看著你。今天我可以把你「車震」的視頻傳出去,明天也可以向外界泄露你其他的個人資訊。

正因如此,每當我看到類似資訊泄露事件中,公眾義憤填膺地譴責平台營運商,都笑而不語,至於徐玉玉的父母感謝警察「這麼快破案真是沒想到」,更是讓人哭笑不得。當然,考慮到老大哥此刻說不定也正在看著我,所以有些問題不便細說,甚至在公開場合,我還需要假裝相信我們是在一個法治的環境中依法論事。既然如此,那麼咱還是回到法律的軌道上來吧。

據說按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相關規定:以向不特定第三人傳播視頻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造成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可能涉嫌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不知道這一條適不適用那位王警官?哦,不對,是臨時工協警!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6/0905/798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