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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加拿大男娶24歲太太 移民被拒

被移民部駁回上訴男子,與其妻曾在越南舉行婚禮。圖為越南一場集體婚體,相中人與案件無關。資料圖片

一名加籍越裔男子與比他年輕22載的女子在越南結婚後,申請擔保妻子移民加拿大,遭移民部門以「假結婚真移民」為由拒簽。近日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入籍部(IRCC)移民上訴庭對其上訴展開聆訊,發現夫婦倆其實已經失聯,更加難以證明婚姻關係的真實性。

加拿大移民官於2013年2月,懷疑個案中的越裔男子與其配偶並非真實夫妻關係,而是以結婚來達到移民目的。而且該名女子除靠社會救濟之外,也無法養活自己,因此移民申請被拒。之後該男子展開上訴。

稱由兄弟岳母牽線相識

上訴庭判決書顯示,46歲上訴人來自越南。他在2002年成為加拿大公民,其配偶24歲仍居於越南。

該男子聲稱於2009年4月前往越南參加祖母的葬禮時,遇到現時的妻子。他稱這是一種「半相親」式的見面,是其兄弟的岳母從中牽線。他與妻子於2010年9月19日結婚。

在今年9月的聆訊中,通過翻譯進行自我辯護的上訴人告訴聽證小組,他已經幾個月沒有與妻子聯繫。他表示試圖以原有的電話號碼打給她時,聽到的留言是「所撥打的號碼不在服務區內」。他的妻子自2015年以來已沒有上網,也沒有給他任何其他聯絡方式。

該男子告訴聽證小組,因其未能通知配偶預定的上訴聆訊,因此她不能作證。在回答移民部代表律師和聽證小組提出的幾個問題後,可以明確判斷,上訴人與其配偶已經失聯,他難以找到她並不是由技術問題造成的。

該男子認為由於擔保移民過程的等候時間太長,令其配偶的家人很憤怒。他堅持說儘管夫婦缺乏溝通,且妻子沒有給他聯絡方式,但他們仍然是夫婦,一旦移民落實,他們的關係將會改善。

被指未有履行舉證責任

聽證小組即時給上訴人提供最後一次機會讓他與妻子聯繫,但在30分鐘指定時限之內,他仍然無法跟妻子取得聯繫。

此外,聽證小組指出,上訴人的證詞冗長乏味,即使他使用越南語翻譯服務,回答問題還是很困難。律師和聽證小組不得不多次重新提出問題,儘管各方作出了各種努力,但關於上訴某些方面的問題仍未得到答覆。小組重申舉證責任在於上訴人,小組認為他沒有履行他的責任。

責任編輯: 吳莉亞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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