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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借鑑孫中山 推行四院制

11月11日,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近日,中共「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引發輿論關注,被稱為「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分析指,習近平摒棄西方的三權分立,擬借鑑國父孫中山的五院制,推行四院(人大-立法院、政府-國務院、監察機關-監察院、司法機關-司法院)的政治架構。

一條被稱為中國30多年來「最重大政治改革」的消息近日廣為流傳。中共出台了《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決定在北京、山西、浙江進行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據稱目的是要「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豐富監察手段」,即整合現有黨內紀委、政府監察、檢察院、法院的反貪力量,設立獨立的監察委員會,形成「一府兩院」(政府、檢察院、法院)之外的第四國家機構。

上月舉行的六中全會已定調:「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

有分析指,監察委員會的成立雖然著眼於反貪,但四院的政制設計顯然脫胎於孫中山的五院制。

中華民國的五院制架構(網絡圖片)

雖然中共媒體把新的權力架構概括為「一府一委兩院」,但如果從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的表述及借鑑孫中山的五院制而言,中共的新政制應稱為「一黨四院」更貼切。

相對於孫中山倡導、台灣現行的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五院制,習近平構想中的政治架構應為四院(人大-立法院、政府-國務院、監察機關-監察院、司法機關-司法院)。

西方國家盛行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中共一直強調「絕不接受」。

中共上周五(11月11日)舉行紀念孫中山誕辰150周年大會,習近平致辭時雖一如既往避提「國父」之稱,但用三個「偉大」形容孫中山:「偉大的民族英雄、偉大的愛國主義者、中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驅」。

據維基百科資料,孫中山認為中國古代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不分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國家所實行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三權分立也不太完全;因此,提出採取西方各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憲法的長處,並融入中國古代考試權和監察權獨立的優點,而創立了以五權分立概念為核心理念的五權憲法。其主要目的應是避免行政權兼考試權會造成私自用人(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當選總統後撤換聯邦政府官員,代之以自己的支持者與友人,被稱為「分贓制度」),以及立法權兼監察權會造成議會專制的問題。考試權獨立的理論來自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監察權獨立的理論來自中國古代御史制度與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詹姆斯·希斯羅(James Hervey Hyslop)主張的四權分立(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及彈劾權獨立)。

由此可以歸納出:孫中山創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等五權獨立的五權憲法,其目的是要補救三權分立的缺點,希望藉此創立五權分工合作的萬能政府。這與西方國家的權力分立理論不盡相同。

這套由孫中山提出的五權分立理論,形式上為《中華民國憲法》所採用,在國民大會之下設立五院,分別是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36年(1947年)頒布後,五院成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最高層級機關,並持續迄今。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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