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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王再推官員財產申報新規 江澤民曾慶紅等家族不妙

習近平當局日前就中共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發出兩個文件。其中《規定》突出官員報告家事、家產的情況,並要求中共各級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要「帶頭執行」。此前曾有消息指,北京方面已要求十九大中共中央委員必須公示財產。港媒曾報導,江澤民周永康曾慶紅等家族的財產富可敵國。

中共央視4月19日公布,中共黨政兩大機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布《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簡稱《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簡稱《辦法》)。

該通知要求,中共官員必須上報8項"家事"和6項"家產"。家事包括婚姻、因私出國(境)證件和行為、移居國(境)外、從業、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家產包括工資收入、勞務所得、房產、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資型保險、經商辦企業以及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等情況。

《辦法》在2010年《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基礎上修訂,對申報對象做了調整,突出中共黨政官員及「關鍵少數」這個重點,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的中共官員都要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並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報告對象範圍作了調整。

《辦法》則是首個出台的對官員財產及個人事項申報查核結果的處理辦法,因此被指意義重大。特別是,該《辦法》強調了「凡提必核」,即提拔官員必須核實其申報的個人事項。

如果考慮到這兩項規定出台的時間,很難不把它們與即將召開的中共十九大聯繫起來。

王岐山兌現誓言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多次強調要推動中共官員財產公示,誓言2017年七中全會前後落實執行,但遭到黨內強烈抵制。

2016年10月下旬,英國《路透社》就曾報導稱,王岐山一直努力推動"官員財產公示"和"反腐敗法"這兩個反腐制度,卻遭到中共內部的強烈抵抗,原計劃在中共六中全會期間討論的相關方案可能會被冷處理。

據港媒《爭鳴》雜誌2017年2月號報導,在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習近平首次自曝多個難題,包括"關於黨政國家領導幹部和配偶、家屬財產收入、在境外有否居留權、國籍等申報公開、公示的貫徹、執行、監督進展緩慢,阻力不小,社會反響較強烈"。

此次《規定》與《辦法》的出台,增加了外界對王岐山實現承諾的信心。

江系大員財產富可敵國

自「十八大」以來,習當局高調反腐「打虎」,先後拿下大批江派的高官,令江澤民、曾慶紅大為恐慌。在各方的報導中,江澤民一直極力反對習王的反腐,並處處攪局,但每次都被習強力反擊。

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官方稱,周永康受賄近1.3億元。不過,路透社2014年3月的內幕消息,北京當局查抄了周永康家屬及親信的大筆資產,總額高達900億元人民幣。

港媒《爭鳴》雜誌在2017年4月號中披露,曾慶紅、曾慶淮兄弟再次遭到中紀委約談,其家屬被指在國內、港澳、外國持有400億至450億元人民幣資產,其中在香港28億至30億元、澳門10億元。在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持有36億美元至40億美元。

此外,曾慶紅兒子曾偉在澳洲、紐西蘭開設公司都以中資名義,每年貿易額25億至30億美元。曾偉在澳洲、紐西蘭持有物業20餘幢,至今和國內企業有商業活動。而曾慶淮女兒曾寶寶是5家上市公司的副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她在深圳、廣州、南昌、武漢的地產收入就超過400億元人民幣。

此前多方報導均指,曾慶紅家族貪腐驚人,僅僅其子曾偉就曾經通過魯能案侵吞700億人民幣,在澳洲購置千萬美元的豪宅。

江澤民的兒子江綿恆江綿康及侄子吳志明都在上海「發展」,江澤民家族在上海建有龐大的政治經濟利益網絡,涉足地產、軍工、高科技、電信等多個領域。

江綿恆既被稱為「電信大王」,也被稱為「中國第一貪」。其「電信王國」包括中網通、中聯通,還有中移動。這些公司作為全球最賺錢企業,都成了江家的「錢袋子」。

據《中國事務》早前透露:「江澤民在瑞士銀行有3億5000萬美元的秘密帳戶;在印度尼西亞的峇厘島買了一棟豪宅,1990年就值1000萬美元,由前外長唐家璇替他辦理。」

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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