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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遭索賠1800萬

11月4日,記者從京衡律師所主任陳有西律師處了解到,上海浦東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起訴《人民的名義》編劇周梅森及製片單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創作品長篇小說《暗箱》著作權侵權案。

11月4日,記者從京衡律師所主任陳有西律師處了解到,上海浦東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起訴《人民的名義》編劇周梅森及製片單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創作品長篇小說《暗箱》著作權侵權案。

獨家獲得的案件資料顯示,原告向周梅森及製片單位等八被告索賠1800萬元,並要求停止電視劇的一切播出、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小說出版、銷售。

據了解,陳有西和和京衡影視法律部主任王慧星擔任了該案原告南嫫的代理律師。

陳有西律師發來的案件資料顯示,原告方面認為,「2015年開始創作的《人民的名義》文字劇本和影視連續劇,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發表的《暗箱》。兩作品在總體結構和故事演進脈絡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襲。」

原告要求法院判決確認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改編權、攝製權、署名權、獲得報酬權),停止侵權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的一切播出、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的行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說《人民的名義》出版、銷售;

同時,原告還要求八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800萬元,並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經原告和法院書面認可的致歉聲明,消除侵權影響,恢復原告著作權益;承擔原告維權費用20萬元,分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鑑定費用。

據了解,原告劉三田原為中央電視台媒體從業人員。原告稱《暗箱》中的橋段來自其在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任職期間接觸的企業和訪民投訴。

而原告方面認為《人民的名義》涉嫌抄襲的理由之一,是其與《暗箱》的核心事件、敘事結構高度近似:

「原告作品《暗箱》圍繞老國防廠『一石廠』的改制、收購展開。一石廠氯氣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企業、政府的三方矛盾,一石廠併購及江東半島開發過程中黑箱作業的內幕一步步被揭開,真正的幕後黑手—–崔市長、南嶺省長、老首長等層級遞增官商勾結關係網,逐漸浮出水面。

被告劇本、小說和電視劇作品《人民的名義》,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獨創性戲劇性功能的表達,圍繞老國營企業『大風廠』的改制、收購、破產、重建,以黑社會暴力強拆工人護廠引發的火災事件,作為矛盾制高點,暴露出幕後的——丁義珍副市長、祁同偉省公安廳局長、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副國級趙立春等層級遞增至副國級高級官員,官商勾結貪腐事件內幕。」

原告認為,除了從原告作品與被告作品情節整體比對看,將引導故事主線的記者調查、省長回憶、省長家人介紹等,改編時替換成檢察官偵查破案外,其他情節版塊「國企改制、收購」、「政府內部反腐」、「腐敗集團反擊」等情節,則高度近似抄襲,實質主線完全雷同。

此外,原告還認為兩書多處故事橋段相似,人物關係設計相似,人名相似等。

周梅森:每查實抄襲一部我獎十萬

周梅森在網絡上看到這個消息,告訴記者,「這部作品純屬我個人創作,我閱讀的範圍、時間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我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所謂抄襲的說法不值一駁,我保留反訴的權利。」周梅森說,目前,他尚未接到上海浦東法院的起訴書。

周梅森表示,「我向社會宣布,我的作品均出於原創。歡迎全社會對我的作品進行舉報。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襲的,查實一部,我個人獎勵十萬元。」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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