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民生 > 正文

碩士畢業自縊身亡 手機里一段話讓人傷心

作者:
遠在廣東、曾與羅正宇同學9年的李冰(化)向記者透露,羅正宇出事前,一直聲稱自己在武漢上班,偶然網上碰上,還說要加班。‌‌「他自尊心很強,平時很少主動和同學交流,在同學群中很少冒泡,2017年就更少說話了。‌‌」羅正宇畢業後,有些逃避工作。羅正宇的碩士導師杜志剛的印象中,羅正宇是一位優秀的學生,就是性格有些內向,不善於和人互動交流。‌‌

對家人謊稱在武漢工作,實則靠著小額網貸‌‌「借新還舊‌‌」,輾轉在小旅社、網咖‌‌「流浪‌‌」生活。1月29日凌晨,來自湖北天門的農家子弟、25歲的研究生羅正宇,在江岸區上海路一家小旅社自縊。事後,家人從其遺物手機信息中,發現了其支付寶僅餘0.71元,13個手機網貸‌‌「APP‌‌」,共欠下5萬多元債務。

羅正宇的遺書

‌‌「都是我的錯,對不起‌‌」

‌‌「在武漢玩了一年,什麼事都沒做。沒什麼遺產留下,借了一屁股債,不會還了。我太幼稚了,大人和我說的都是對的。可惜我明白太晚。都是我自己的錯,對不起……‌‌」1月31日,50歲的羅父羅立軍幾次捧起兒子羅正宇的手機,看著電子‌‌「便箋‌‌」上的留言,幾次老淚縱橫。

‌‌「1月13日,兒子剛過完25歲生日,我們本來約好一起回老家過年的……‌‌」羅立軍告訴記者,1月20日下午,兒子還給他欠費手機充了100元話費。父子倆約好:1月30日晚上10時,兒子到武漢火車站接他。

‌‌「29日早上9時,警察給我打電話說他自殺了……‌‌」當晚,羅立軍從打工地浙江紹興趕到漢口殯儀館,見到了兒子的遺體。後來警察給他看了監控錄影:當晚,羅正宇穿戴整齊,曾獨自一人在樓道內上下徘徊,凌晨3時40分以後,他上到三樓平台後,再未下來。

在死者床頭手機便箋中,還留下一份疑似給旅社老闆的遺言,‌‌「老闆,你立刻報警吧,我在頂樓上吊自殺了!‌‌」

自稱在工作實際在‌‌「流浪‌‌」

對羅正宇離去,家人始終想不出答案。父親羅立軍告訴記者,2010年,兒子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武漢理工大學交通學院‌‌「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經過6年本碩連讀,2016年7月畢業,後應聘進入到武漢一家央企工作。對農家子弟來說,本來應該是苦盡甘來。

‌‌「這家央企主要從事城市軌道建設,簽約後,兒子隨後被外派到杭州一項目工地上鍛鍊,每月工資能拿6000元。‌‌」羅立軍說,不過才幹了半年,兒子就不顧家人勸阻,堅持要辭職。

2016年底,兒子回老家過完過年,正月十五剛過就到武漢發展。羅立軍透露,父子兩人分手時,兒子透露身上還有1萬多元積蓄。

羅立軍說,兒子1歲時,他和前妻離異,他常年在外打工,兒子羅正宇基本上由爺爺奶奶帶大。兒子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成績優秀,沒讓他操什麼心。

羅正宇從小就和爺爺十分親近,即便大學畢業,依然保持著每周五和爺爺通電話的習慣。羅立軍說,2017年8月,兒子還跟他透露,找了一家漢口的網絡科技公司上班。

直到出事3天前,羅正宇還在跟爺爺報平安,說工作身體‌‌「挺好‌‌」。‌‌「沒想到這些都是兒子騙我們的,‌‌」羅立軍說,兒子出事後,他曾專程到這家公司探訪,對方稱兒子從未在此上過班。

生前一年在漢‌‌「流浪‌‌」靠網貸生活

1月31日,記者從江岸區警方獲悉,對於羅正宇死亡定性為‌‌「自殺‌‌」。

羅正宇的家人告訴記者,種種證據顯示,羅正宇在武漢這1年,一直沒工作,也沒有收入來源,而是靠網絡借貸‌‌「流浪‌‌」生活。

小旅社住客登記顯示,羅正宇1月23日入住該旅社,房費55元/日,這家旅社條件簡陋,房間內僅一張床。

羅正宇的全部遺物,除了一個讀大學時的破舊拖箱外,就是一個藍色雙肩包。幾件舊衣服、一個錢包和一部價值千元的智慧型手機。錢包中僅有一張身份證,無一分現金。

家人登錄其手機,發現其支付寶餘額僅剩0.71元。

在手機中,共發現‌‌「招聯金融、貸上錢、來分期、安逸花、借貸寶、馬上金融、貸小強‌‌」等13個網貸APP,總共欠下5.2萬元分期欠款,這些小額貸款大多從單筆1500元至8000不等,被分成半年至1年不等的分期,目前不少已經逾期。

死者支付寶和微信記錄顯示,每次貸到錢後,除大部分用於償還舊帳外,剩餘被用於儲值到支付寶,進行日常消費。

支付寶消費記錄顯示,羅正宇最近1年活動軌跡均在武漢,基本在江漢路和勝利街一帶、幾家網咖和便利店,以及租住地附近的幾家炸醬麵、拉麵館、牛肉麵館和湯包店。

家人懷疑:高利貸成催命稻草

除以上有據可查的13個網貸APP分期欠款外,還有幾筆共約1萬元的微信私人高利貸,讓其三叔羅季軍懷疑,侄兒羅正宇是不堪債務壓力,走上了絕路。

記者注意到,這些通過微信私人轉款方式進行的借貸,利息和各種手續費十分高昂,一家名為‌‌「51掌上寶‌‌」的劉某1月22日,通過微信借給死者3000元,在扣除700元續期費後,實際僅到帳2300元。僅僅一周後,連本帶利就滾到了3900元,由於未能還款,第三方催債公司已介入收債,催債人員稱,他們是按本金10%、300元/天收取違約費。

目前,包括羅正宇的父親、二叔和三叔在內多位家人,已接到了催債公司的各種騷擾電話和簡訊,有些威脅說‌‌「當心點‌‌」。不得已,他們將死者的殯儀館開出的單據貼在微信圈內,以試圖讓催債者止步。

沒想到他會自殺同學老師很惋惜

2015年11月,曾被武漢理工大學評為學校‌‌「三好研究生‌‌」。羅正宇的死,讓同學和老師都感到很惋惜。

遠在廣東、曾與羅正宇同學9年的李冰(化)向記者透露,羅正宇出事前,一直聲稱自己在武漢上班,偶然網上碰上,還說要加班。

‌‌「他自尊心很強,平時很少主動和同學交流,在同學群中很少冒泡,2017年就更少說話了。‌‌」羅正宇畢業後,有些逃避工作。

羅正宇的碩士導師杜志剛的印象中,羅正宇是一位優秀的學生,就是性格有些內向,不善於和人互動交流。‌‌「本來以他的專業條件,找一份不錯的工作,是很輕鬆的事,‌‌」杜老師說,‌‌「如果有什麼困難和家人同學說一聲,大家肯定會幫他。‌‌」

杜老師認為,羅正宇的悲劇,固然有其家庭、性格、網絡借貸等綜合因素,但作為大學生畢業後,如何從學生身份向社會人轉變,如何融入社會,值得反省和深思。

律師:家屬可不必代償債務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為,《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規定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因此如果合同約定貸款未及時償還時違約金畸高,即造成綜合資金成本超過年利率24%、特別是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對死者沒有清償的借款等款項,只要死者負債大於資產,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死者父母可選擇放棄繼承,這樣就不用清償死者的債務了。

另外,劉源波告訴記者,因為死者是自殺,故放貸公司需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過,如果放貸公司在催債時存在過激言語或不當行為等過錯時,就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對此,死者父母可在有證據情況下,依法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新聞夜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0206/1065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