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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蘭蘭的動機來自哪裡? 集體性侵案是冤案13大疑點

黑龍江「湯蘭蘭被集體性侵「事件在社會和媒體發酵,無論是媒體和讀者從中都可以看出諸多疑點。僅有60多戶的小村莊,就有四十多人被指證強姦,就是幾乎家家都有男人涉案。有知情人認為這是一起冤假錯案。

綜合陸媒報導和網友討論,案件存在的疑點如下:

1、湯蘭蘭「懷孕」一事存在矛盾。2008年10月初,湯蘭蘭給母親致電說自己懷孕了,孩子是父親的。萬秀玲趕到湯蘭蘭寄宿的王鳳朝家,女主人李忠雲塞給萬秀玲一張顯示懷孕的B超單,並表示已經帶孩子去墮了胎。

然而卷宗里,除了李忠雲塞給萬秀玲的那張顯示已孕的B超單外,還有另一張顯示未孕的B超單。這兩份B超單均為龍鎮農場職工醫院出具,報告日期均為2008年3月31日,檢查醫師也是同一人,結果卻截然相反。

2、本案無法採集精液以及DNA樣本,判決依據是受害人陳述。

3、判決書認定的26項證據中,前8項證言是與本案無關的羈押人員的證詞,當時他們與被告人同監舍,證詞中表示他們聽到被告人相互串供,並且描述犯罪事實。但陸媒採訪當時同監舍的羈押人員,對方有的稱沒有作過證,有的指警方以減刑為條件誘惑自己作證。

陸媒報導,2018年1月15日,證人之一佟彬否認了曾做過此項證言,「沒提審過我,證言不知道是誰寫的。我沒上過庭,沒簽過字,話不是咱說的。」

4、當時有至少三名村民證明湯蘭蘭的鄰居梁利權在外打工,不具有作案時間,但梁利權最終還是因強姦罪和嫖宿幼女罪而獲刑13年。

5、湯蘭蘭的姑姑劉桂英提供錄音證明,2008年10月底,湯蘭蘭向劉桂英致電,表示劉桂英的丈夫和弟弟也曾「禍害」過自己,並向劉桂英索取每年3000元的學費。後又改口,說1萬元一次性給清,就不告姑父。

6、2009年12月,開庭3日以後,黑河市人民檢察院曾以「事實證據發生變化」為由,申請撤回起訴,被告人劉萬有等不服,堅持審判。

7、《中國新聞周刊》2月5日報導,此案唯一的物證,用於觀看黃色錄影的501型奇聲牌影碟機的購買時間與湯蘭蘭的指稱存在矛盾。

8、羈押期間,湯蘭蘭的爺爺在看守所內離奇死亡,死亡鑑定書中表示有大量吐血和內傷。這是死於刑訊的跡象。許多被告人在一審時也當堂翻供,表示自己遭到了刑訊逼供。

東方網也認為疑點重重

9、縱觀案件本身,確實存在著不少疑點,首先,一個孩子從6歲開始遭遇強姦、輪姦,長達7年的時間裡,精神居然沒有出現問題,竟然還會大膽地寫舉報信狀告親人?要知道,通常從幼年就遭遇性侵的孩子,精神狀況都會有些異常。

10、一個遭遇親人性侵的孩子怎麼還會被農村父母不遺餘力的送到鎮上去讀書?甚至還因為前一個學校「沒有英語」而轉學?而且女孩長年不在父母身邊,父母會把自己加害過的孩子送出去給機會報復回來? 再次,乾爹乾媽的說辭明顯前後矛盾,且不願露面。

11、另外案件中的犯罪群體異常廣泛,除親屬外,還有寄宿同學的父親。如果說父母強迫其賣淫,親屬犯罪還比較方便,那麼據家較遠的寄宿地點,其同學的父親又如何跟湯蘭蘭產生交集呢?

12、當時湯蘭蘭實際共指證了四十多人,但僅有1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有二十多人未偵查,如果案件真實,不理解為何會讓這二十多人逍遙法外。

13、有村民錄下了湯蘭蘭敲詐其姑父的電話,錄音中她直接稱呼乾爹乾媽為爸媽,並表示這個事是他們說出來的。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也有她承認撒謊以及電話敲詐行為屬實的記錄。

湯蘭蘭的動機是什麼?

東方網的文章還分析,一為公檢法的判案邏輯,按理說,涉及面如此廣泛的重案要案,如果想要隱瞞事實真相,要遮掩的東西將會非常多,經辦人員的心理素質也要非常強,能夠陷害這麼多人而面不改色,這甚至不是錢財能解決的問題。

二則是湯蘭蘭本人的動機,報導中完全沒有提及湯蘭蘭與自家親戚的感情狀況。如果本案是冤案,那麼湯蘭蘭陷害自家所有親戚,包括親生父母的動機何在?到底有什麼樣的仇才會讓她這麼做?

知情人表示:根據他所了解到的情況、掌握的證據,他認為這就是一起冤假錯案。

海外媒體的評論文章認為,該案疑點不一定要當事人出面才能釐清,司法機構如何對案情進行調查,以及如何審理案件才是公眾應該關心和追問的話題。

目前,對於涉及廣泛的離奇「強姦案」,仍是迷霧重重,真相還有待被揭開。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馬晏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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